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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0年6月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赋予了法官四种角色,即非法证据绝对排除的执行者、相对排除的裁量者以及证据合法性的调查者和救济程序的主持者。有关规定既对法官实现其在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角色提供了保障,也存在一些不足,应在接下来的立法工作中改进这些不足,确保法官实现其在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角色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