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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的舞弊现象存在于建设、设计单位中,也存在于施工和监理单位中。它最大危害是留下了质量和安全隐患,影响工程使用寿命,以及容易形成腐败的温床。发生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制度漏洞、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岗位人员思想堕落腐化、监督机制不健全。应通过“防、查、处”,即预防、检查和处罚三方面措施来控制舞弊现象的发生和蔓延,以保障国家和企业投资项目保质、安全、有效地建成,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