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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在建筑业市场先后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整顿了建筑市场秩序,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加大了监管处罚力度。然而,由于以前长期以来遗留下来的诸多顽疾,个别建设单位(招标人)和施工单位(投标人)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工程中私招滥雇、规避招标、假招标,以行贿受贿手段承揽工程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所有这些,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影响了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的建立,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阻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如何建立起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推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向前发展,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几点思考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内涵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招投标活动作为有组织的、普遍性的市场采购行为,是商品和服务买卖交易过程中一种广泛使用的方式,交易商品不仅包括原材料、器械及设备等,还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指建设人在依法进行某项适宜于社会范围竞争性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事先公布交易条件,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投标,并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达成协议,以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优化为目的的经济法律行为。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征
建设工程招投标主要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法制性。法制性是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本质属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二是原则性。原则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灵魂,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三是竞争性。竞争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自然属性,竞争是招投标活动的目的。招标人通过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在竞争中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工期,保障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四是规范性。规范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特性。
二、目前招投标市场中的诚信危机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体系中的主要当事人有建设业主、投标人、招标代理、造价编审、监理单位、行政监督机构。每一项招投标活动,只要这些参与的当事人中有一方有失信行为,就可能导致整个招投标活动呈现不公平,使其他守信者成为“受害者”。根据多年的观察调研,本人对各方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归纳了一下。
建设业主失信行为表现为:立项审批时故意少报面积及压缩投资估算,以规避招标;工程款不到位。招标后,要求二次下浮,签订阴阳合同。公开招标中,故意提高招标条件排挤潜在投标人。将包含在工程总包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业主自主发包,如门窗、涂料、水电等;工程竣工不结算,拖欠工程款等行为。
投标人的失信行为表现为:投标报名时,拉帮结派,搞围标,挂靠和租借资质。投标时,串标抬价或排挤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工程偷工减料,承诺不兑现,以停止施工相威胁,强行变更。结算时,勾结编审人员,高估冒算。招标代理的失信行为表现为:无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制定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时,过分迎合业主意愿,为个别投标人“量体裁衣”;欺上瞒下,背着业主,勾结投标人,暗箱操作。招标文件条款不清,模棱两可,对不同的投标人以不同解释,执行不同标准等行为。
三、招投标市场失信造成的危害
招投标市场如果失信行为频繁发生或失信者不受处罚,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在建设工程方面的危害,具体表现为:
危害一:失信行为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但不是无序经济,相反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的重要体现。如果建设市场不讲信用,没有规则,那只能是一片混乱。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便无从谈起,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法保证。失信行为的泛滥使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就无法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开展良性的公平竞争,也就失去了招投标最原始最基本的存在意义,无法促进建筑经济的健康发展。
危害二:给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从大量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教训中,我们不难发现总与当事人的失信行为逃脱不了干系。建设业主任意地肢解工程导致工程管理不善,从而引发质量事故;施工能力不足的投标人挂靠高资质企业投标,导致合同无法完成,甚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压报价中标后,靠偷工减料赢得利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监理单位把关不严,对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同样负有直接责任。
危害三:影响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丧失应有的竞争力。在国外工程领域有一句口号“工程就是生命,标书就是圣经”。国外投标人在组织工程投标时就如同做项研究,标书做完,工程的解决方案也就出来了。而我们国内的绝大多数投标人,仅仅把招投标看作是一种游戏,中标单位确定游戏结束,施工管理和投标完全脱节。正因为如此,那些投标过程失信者、投机者能屡屡得手,能规避法规约束。常此以往,自然招投标市场的竞争风气就变歪了,投标人就投机钻营、搞关系或暗渡陈仓,只要想法搞到工程合同就是胜者的观念,无法正确引导投标人从提高效率、加强管理、提升技术方面来增强市场竞争力。我国已加入WTO,建筑业的竞争激烈程度进一加强不容置疑,国外大公司将首先抢占一部分国内大型工程市场,国内一些大公司将抢占地方上一些大中型工程市场,从而导致部分地方小公司逐步被淘汰出局。
四、完善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的设想
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应该覆盖工程招投标活动整个过程包括招标前期(如立项、设计等工作),招投标过程以及招标过后实施情况等各方当事人的诚信行为考核记录。
要真正在招投标市场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至少应做好几方面工作。
1:是加强诚信和法制教育,扩大宣传范围和深度。将诚信教育和诚信平台以及反腐教育结合起来。
2:是建立循环的互相牵制信用考核机制。对于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建设业主、投标人、招标代理及行政监督机构都应进行诚信记录和考核,不能遗漏任何一方,考核工作不一定非得监督机构执行。
3:是建立標准统一的惩戒机制或曝光平台。一方面可以使失信者沉重代价;另一方面,使守信者得到应有的社会肯定。
4:建设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对于失信者,给予更严格的监督管理。形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态势和市场忿围。
5:是行政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在诚信方面要取到表率作用,提高自身素质,秉公执法,虚心接受监督。
参考文献:
[1]宗亚娟. 关于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J]. 大陆桥视野, 2015(20):113-113.
[2]徐从肴. 关于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的思考[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4(27).
(作者身份证号:612401197201200363)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几点思考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内涵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招投标活动作为有组织的、普遍性的市场采购行为,是商品和服务买卖交易过程中一种广泛使用的方式,交易商品不仅包括原材料、器械及设备等,还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指建设人在依法进行某项适宜于社会范围竞争性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事先公布交易条件,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投标,并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达成协议,以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优化为目的的经济法律行为。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征
建设工程招投标主要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法制性。法制性是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本质属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二是原则性。原则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灵魂,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三是竞争性。竞争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自然属性,竞争是招投标活动的目的。招标人通过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在竞争中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工期,保障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四是规范性。规范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特性。
二、目前招投标市场中的诚信危机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体系中的主要当事人有建设业主、投标人、招标代理、造价编审、监理单位、行政监督机构。每一项招投标活动,只要这些参与的当事人中有一方有失信行为,就可能导致整个招投标活动呈现不公平,使其他守信者成为“受害者”。根据多年的观察调研,本人对各方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归纳了一下。
建设业主失信行为表现为:立项审批时故意少报面积及压缩投资估算,以规避招标;工程款不到位。招标后,要求二次下浮,签订阴阳合同。公开招标中,故意提高招标条件排挤潜在投标人。将包含在工程总包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业主自主发包,如门窗、涂料、水电等;工程竣工不结算,拖欠工程款等行为。
投标人的失信行为表现为:投标报名时,拉帮结派,搞围标,挂靠和租借资质。投标时,串标抬价或排挤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工程偷工减料,承诺不兑现,以停止施工相威胁,强行变更。结算时,勾结编审人员,高估冒算。招标代理的失信行为表现为:无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制定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时,过分迎合业主意愿,为个别投标人“量体裁衣”;欺上瞒下,背着业主,勾结投标人,暗箱操作。招标文件条款不清,模棱两可,对不同的投标人以不同解释,执行不同标准等行为。
三、招投标市场失信造成的危害
招投标市场如果失信行为频繁发生或失信者不受处罚,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在建设工程方面的危害,具体表现为:
危害一:失信行为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但不是无序经济,相反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的重要体现。如果建设市场不讲信用,没有规则,那只能是一片混乱。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便无从谈起,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法保证。失信行为的泛滥使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就无法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开展良性的公平竞争,也就失去了招投标最原始最基本的存在意义,无法促进建筑经济的健康发展。
危害二:给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从大量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教训中,我们不难发现总与当事人的失信行为逃脱不了干系。建设业主任意地肢解工程导致工程管理不善,从而引发质量事故;施工能力不足的投标人挂靠高资质企业投标,导致合同无法完成,甚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压报价中标后,靠偷工减料赢得利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监理单位把关不严,对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同样负有直接责任。
危害三:影响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丧失应有的竞争力。在国外工程领域有一句口号“工程就是生命,标书就是圣经”。国外投标人在组织工程投标时就如同做项研究,标书做完,工程的解决方案也就出来了。而我们国内的绝大多数投标人,仅仅把招投标看作是一种游戏,中标单位确定游戏结束,施工管理和投标完全脱节。正因为如此,那些投标过程失信者、投机者能屡屡得手,能规避法规约束。常此以往,自然招投标市场的竞争风气就变歪了,投标人就投机钻营、搞关系或暗渡陈仓,只要想法搞到工程合同就是胜者的观念,无法正确引导投标人从提高效率、加强管理、提升技术方面来增强市场竞争力。我国已加入WTO,建筑业的竞争激烈程度进一加强不容置疑,国外大公司将首先抢占一部分国内大型工程市场,国内一些大公司将抢占地方上一些大中型工程市场,从而导致部分地方小公司逐步被淘汰出局。
四、完善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的设想
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应该覆盖工程招投标活动整个过程包括招标前期(如立项、设计等工作),招投标过程以及招标过后实施情况等各方当事人的诚信行为考核记录。
要真正在招投标市场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至少应做好几方面工作。
1:是加强诚信和法制教育,扩大宣传范围和深度。将诚信教育和诚信平台以及反腐教育结合起来。
2:是建立循环的互相牵制信用考核机制。对于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建设业主、投标人、招标代理及行政监督机构都应进行诚信记录和考核,不能遗漏任何一方,考核工作不一定非得监督机构执行。
3:是建立標准统一的惩戒机制或曝光平台。一方面可以使失信者沉重代价;另一方面,使守信者得到应有的社会肯定。
4:建设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对于失信者,给予更严格的监督管理。形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态势和市场忿围。
5:是行政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在诚信方面要取到表率作用,提高自身素质,秉公执法,虚心接受监督。
参考文献:
[1]宗亚娟. 关于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J]. 大陆桥视野, 2015(20):113-113.
[2]徐从肴. 关于工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的思考[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4(27).
(作者身份证号:61240119720120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