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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手段,在社会投资和资源配置中起着重要的宏观导向作用。在现阶段,政府投资呈现出异化现象并产生一系列的风险。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投资的监督不仅有充分的理论依据,而且也被近年来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立法所肯定。一些地方人大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和审查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监督的法律依据、监督标准、监督手段等方面仍存在较大不足。完善政府投资监督法制、实行政府投资监督的常态化、创新政府投资的监督方式、加强政府投资监督的队伍建设,是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投资监督的应有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