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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统计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统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广域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对统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统计的职能已由单纯的统计信息搜集整理转变为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变得越来越重要。统计部门已成为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中心,成为国家重要的咨询和监督机构。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统计面临着社会环境变化、基层基础薄弱、调查制度不完善、行政记录不完善、数据权威性、统计知识普及等的种种挑战。有必要对我国的统计体制作一些重大的改革,以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针对我国现行统计体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在统计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相一致,加强基层基础统计网络建设,建立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互动平台,强化政府统计对企业统计的业务管理,建立统计业务与统计执法分离管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形成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一致,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职责明确、协调一致、精干高效的统计体制的改革模式。
关键词:统计体制改革研究
【中图分类号】F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7-0059-03
统计体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保证官方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政策,包括相关立法、组织机构及职能、经费来源及人员配备、统计数据收集方法、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数据公布及对外服务等,归结起来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统计管理体制和统计方法制度。
1.我国统计体制的现状
建国以来,统计事业发展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统计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实施了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新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改革了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建立了周期性普查制度。统计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化和发展,机构不断完善,统计法制日趋健全,方法制度逐步规范,数据质量有效提升,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在我国国民经济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1统计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基本法。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确立了统计工作的法律地位,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工作已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1.2统计机构进一步完善,统计队伍不断壮大。
1953年1月8日,随着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的《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决定》发布后,全国各大区、省和多数专署、县统计机构逐步建立起来。
改革开放以来,从国家、省、市到县都建立了独立的政府统计机构,乡级建成了统计工作站。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快捷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了三支由国家统计局指导和各省统计局领导下的农村、城市、企业调查队。形成了一个遍布城乡、深入工矿企业的纵横交错的统计调查网络。
1.3制度方法更加科学,调查方式灵活多样。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不断加大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力度,统计调查方式已经由过去完全依靠全面统计报表转为以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辅之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为补充的调查模式。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定期开展了人口、农业、经济普查等活动;大力推广抽样调查技术,建立了各种类型企业的联网直报系统;建立了以GDP核算为主体,以专业统计为基础的数据质量监控评审制度,确保了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情况的大数的基本准确。此外,在全国范围内还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宏观景气、国房景气、小康、市县主要经济指标考核等统计监测工作。
1.4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范围不断扩大。
经过数年的探索,全国的统计服务工作已由过去的封闭向开放转变。各级统计部门编辑出版的统计刊物、编发的统计信息等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信息的传送速度,国家、省、市、县统计局,部分县已经延伸到乡镇,都建立了直接为党委和政府服务的统计信息专线网,统计信息的社会影响在不断扩大。为社会各界监督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1.5统计信息化全面推进,统计手段不断创新。
我国统计系统的信息系统建设始于1986年,通过“七五”时期微机起步—人机结合、“八五”时期多用户系统开发、“九五”时期的建库联网信息共享、“十五”的数据库建设,发展到今天,实现了从国家到省、省到市、市到县统计部门的互联互通,提高了统计调查的时效性和数据质量。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和支持。
2.我国现行统计体制的弊端
尽管几十年来我国的统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当前的统计体制仍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统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2.1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的缺陷。
我国目前实行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体制框架。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统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近二十多年来,虽然进行过诸多方面的变革,但依然有许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统计工作的抗干扰能力差。由于人员、编制及主要经费受制于当地政府及所属部门、企事业单位,致使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难以抵制来自“上面”的干扰和压力,无法真正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从而难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客观。
2.1.2《统计法》不能得到完全有效执行。现行的《统计法》及相关规定,在保障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统计法》的一些规定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得不到很好落实,被社会上调侃为“豆腐法”。比如《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统计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内的统计工作,但由于上级统计部门只有业务上的管理权限,无权干预地方的机构设置,因此,在历次的县乡机构改革中,一些地方的统计部门或人员都屡屡被首当其冲地撤并或取消,而上级统计部门对此却没有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制止,往往只能通过同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做工作,本身没有主动权。而统计部门端着人家的饭碗,自身腰杆挺不起来,往往不能有效地抵制来自外部的行政干预。
2.1.3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差。在现行统计管理体制下,由于统计部门对同级主管部门的统计工作缺乏人员、编制、经费等刚性制约因素,使统计部门难以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职能,对部门统计工作协调乏力,致使部门统计工作相对薄弱,部门统计无资料或资料不全的问题非常突出。
2.1.4基层单位工作负担过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越往基层工作负担越重,统计业务量越大;而现行的政府统计机构,无论是人员编制,还是业务经费、办公条件等,都是“倒金字塔”结构,越到基层,统计人员越少,业务经费越紧张,工作条件也越差。与此同时,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基层统计人员几乎用全部精力应付报表,很难有学习进修、更新知识的机会和时间,其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往往跟不上统计事业飞速发展的需求。从而大大影响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从根本上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核算的准确性。
2.2统计方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2.2.1统计设计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统计设计作为统计的第一个工作阶段,在整个统计工作中起着综合协调和通盘考虑的作用。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统计设计管理工作明显薄弱,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现有的调查项目和指标体系,没有进行系统、认真的梳理,致使专业与专业之间、专业与核算之间衔接不够严密,存在着交叉、重复、不配套等现象。虽然相当一部分统计指标数据可以通过其它专业已有的指标数据转化取得,但由于设计管理部门协调工作不到位,也没有对各专业报表处理软件进行统一开发研制,各专业之间又缺乏相应的沟通交流,致使无法对所有的统计信息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各专业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各行其是。
2.2.2抽样调查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我国《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目前仍然有不少的经济活动要依靠全面报表进行统计、监测、反映,抽样调查技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难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要求。
2.2.3统计指标体系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我国现行的统计指标体系是在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虽然经过不断修改、补充,但总体上来看,过时的统计指标仍然比较多,而反映市场经济发展的、适用的统计指标较少,而满足不了地方党政领导的需要。
通过上述对我国统计工作现状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统计工作存在的种种弊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造成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未来统计体制的改革应建立集中统一领导、分级分类垂直管理、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企业统计三位一体,职责明确、协调一致、精干高效的统计体制。具体模式:
(1)政府综合统计管理体制应实行分级垂直管理体制。对于政府综合统计管理体制,目前议论比较多的模式主要有“一垂三统”、“分级管理”、中央和地方二元体制”、“上划下管”等,这几种体制模式各有利弊。我们设想应建立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垂直管理体制。即:国家、省、市地级的统计机构垂直领导,由国家统计局实行人、财、物的垒方位管理;同时,根据抽样调查的需要,在不同的县市设立垂直管理的抽样调查队伍。这样,国家、省,市地的多数调查可以实行国家、省、市地三级一套样本,进行超级汇总,达到“快、精、准”的目的,并能够避免多个环节对统计数据造成的误差,可以有效地保证国家、省,市地一级宏观决策所需要的信息质量。
(2)部门统计要逐步建设成以统计信息为主体的行业信息中心,并对其所管辖的行业实行垂直管理。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部门统计应适当拓展其职能,逐步向实体或半实体型的行业信息中心转变,其好处是不仅使统计工作摆脱了行政干预,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而且也进一步延伸了统计信息的效用,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确保部门统计的工作质量,部门统计的管理体制应该与政府综合统计的体制相适应。为此,部门统计应对其所管辖的行业实行分级垂直管理,分级的“拐点”也确定在县市级。当然部门统计在业务上也应同时接受当地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指导。
(3)健全基层统计网络,加强“源头”统计基础建设,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健全基层统计网络,保证“源头”统计质量是做好全社会统计工作的基础。
(4)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和企业统计要实现合理分工,建立起三位一体、共同发展的“全社会大统计体系”。
在明确职能、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制订专门的法规对三者之间的关系加以确任,形成相互独立、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各干各的事,为各自的服务对象搞好服务,既能避免重复统计,也能防止出现统计“真空”。我们认为,这种模式将是我国未来统计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关键词:统计体制改革研究
【中图分类号】F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7-0059-03
统计体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保证官方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政策,包括相关立法、组织机构及职能、经费来源及人员配备、统计数据收集方法、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数据公布及对外服务等,归结起来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统计管理体制和统计方法制度。
1.我国统计体制的现状
建国以来,统计事业发展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统计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实施了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新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改革了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建立了周期性普查制度。统计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化和发展,机构不断完善,统计法制日趋健全,方法制度逐步规范,数据质量有效提升,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在我国国民经济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1统计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基本法。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确立了统计工作的法律地位,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工作已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1.2统计机构进一步完善,统计队伍不断壮大。
1953年1月8日,随着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的《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决定》发布后,全国各大区、省和多数专署、县统计机构逐步建立起来。
改革开放以来,从国家、省、市到县都建立了独立的政府统计机构,乡级建成了统计工作站。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快捷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了三支由国家统计局指导和各省统计局领导下的农村、城市、企业调查队。形成了一个遍布城乡、深入工矿企业的纵横交错的统计调查网络。
1.3制度方法更加科学,调查方式灵活多样。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不断加大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力度,统计调查方式已经由过去完全依靠全面统计报表转为以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辅之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为补充的调查模式。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定期开展了人口、农业、经济普查等活动;大力推广抽样调查技术,建立了各种类型企业的联网直报系统;建立了以GDP核算为主体,以专业统计为基础的数据质量监控评审制度,确保了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情况的大数的基本准确。此外,在全国范围内还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宏观景气、国房景气、小康、市县主要经济指标考核等统计监测工作。
1.4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范围不断扩大。
经过数年的探索,全国的统计服务工作已由过去的封闭向开放转变。各级统计部门编辑出版的统计刊物、编发的统计信息等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信息的传送速度,国家、省、市、县统计局,部分县已经延伸到乡镇,都建立了直接为党委和政府服务的统计信息专线网,统计信息的社会影响在不断扩大。为社会各界监督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1.5统计信息化全面推进,统计手段不断创新。
我国统计系统的信息系统建设始于1986年,通过“七五”时期微机起步—人机结合、“八五”时期多用户系统开发、“九五”时期的建库联网信息共享、“十五”的数据库建设,发展到今天,实现了从国家到省、省到市、市到县统计部门的互联互通,提高了统计调查的时效性和数据质量。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和支持。
2.我国现行统计体制的弊端
尽管几十年来我国的统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当前的统计体制仍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统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2.1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的缺陷。
我国目前实行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体制框架。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统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近二十多年来,虽然进行过诸多方面的变革,但依然有许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统计工作的抗干扰能力差。由于人员、编制及主要经费受制于当地政府及所属部门、企事业单位,致使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难以抵制来自“上面”的干扰和压力,无法真正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从而难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客观。
2.1.2《统计法》不能得到完全有效执行。现行的《统计法》及相关规定,在保障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统计法》的一些规定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得不到很好落实,被社会上调侃为“豆腐法”。比如《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统计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内的统计工作,但由于上级统计部门只有业务上的管理权限,无权干预地方的机构设置,因此,在历次的县乡机构改革中,一些地方的统计部门或人员都屡屡被首当其冲地撤并或取消,而上级统计部门对此却没有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制止,往往只能通过同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做工作,本身没有主动权。而统计部门端着人家的饭碗,自身腰杆挺不起来,往往不能有效地抵制来自外部的行政干预。
2.1.3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差。在现行统计管理体制下,由于统计部门对同级主管部门的统计工作缺乏人员、编制、经费等刚性制约因素,使统计部门难以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职能,对部门统计工作协调乏力,致使部门统计工作相对薄弱,部门统计无资料或资料不全的问题非常突出。
2.1.4基层单位工作负担过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越往基层工作负担越重,统计业务量越大;而现行的政府统计机构,无论是人员编制,还是业务经费、办公条件等,都是“倒金字塔”结构,越到基层,统计人员越少,业务经费越紧张,工作条件也越差。与此同时,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基层统计人员几乎用全部精力应付报表,很难有学习进修、更新知识的机会和时间,其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往往跟不上统计事业飞速发展的需求。从而大大影响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从根本上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核算的准确性。
2.2统计方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2.2.1统计设计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统计设计作为统计的第一个工作阶段,在整个统计工作中起着综合协调和通盘考虑的作用。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统计设计管理工作明显薄弱,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现有的调查项目和指标体系,没有进行系统、认真的梳理,致使专业与专业之间、专业与核算之间衔接不够严密,存在着交叉、重复、不配套等现象。虽然相当一部分统计指标数据可以通过其它专业已有的指标数据转化取得,但由于设计管理部门协调工作不到位,也没有对各专业报表处理软件进行统一开发研制,各专业之间又缺乏相应的沟通交流,致使无法对所有的统计信息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各专业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各行其是。
2.2.2抽样调查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我国《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目前仍然有不少的经济活动要依靠全面报表进行统计、监测、反映,抽样调查技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难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要求。
2.2.3统计指标体系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我国现行的统计指标体系是在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虽然经过不断修改、补充,但总体上来看,过时的统计指标仍然比较多,而反映市场经济发展的、适用的统计指标较少,而满足不了地方党政领导的需要。
通过上述对我国统计工作现状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统计工作存在的种种弊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造成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未来统计体制的改革应建立集中统一领导、分级分类垂直管理、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企业统计三位一体,职责明确、协调一致、精干高效的统计体制。具体模式:
(1)政府综合统计管理体制应实行分级垂直管理体制。对于政府综合统计管理体制,目前议论比较多的模式主要有“一垂三统”、“分级管理”、中央和地方二元体制”、“上划下管”等,这几种体制模式各有利弊。我们设想应建立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垂直管理体制。即:国家、省、市地级的统计机构垂直领导,由国家统计局实行人、财、物的垒方位管理;同时,根据抽样调查的需要,在不同的县市设立垂直管理的抽样调查队伍。这样,国家、省,市地的多数调查可以实行国家、省、市地三级一套样本,进行超级汇总,达到“快、精、准”的目的,并能够避免多个环节对统计数据造成的误差,可以有效地保证国家、省,市地一级宏观决策所需要的信息质量。
(2)部门统计要逐步建设成以统计信息为主体的行业信息中心,并对其所管辖的行业实行垂直管理。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部门统计应适当拓展其职能,逐步向实体或半实体型的行业信息中心转变,其好处是不仅使统计工作摆脱了行政干预,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而且也进一步延伸了统计信息的效用,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确保部门统计的工作质量,部门统计的管理体制应该与政府综合统计的体制相适应。为此,部门统计应对其所管辖的行业实行分级垂直管理,分级的“拐点”也确定在县市级。当然部门统计在业务上也应同时接受当地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指导。
(3)健全基层统计网络,加强“源头”统计基础建设,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健全基层统计网络,保证“源头”统计质量是做好全社会统计工作的基础。
(4)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和企业统计要实现合理分工,建立起三位一体、共同发展的“全社会大统计体系”。
在明确职能、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制订专门的法规对三者之间的关系加以确任,形成相互独立、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各干各的事,为各自的服务对象搞好服务,既能避免重复统计,也能防止出现统计“真空”。我们认为,这种模式将是我国未来统计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