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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1996年6月,率先在三明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起按城市居民低保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将永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含离退休职工)与本市困难居民一同纳入低保范围。2002年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人数已达3501人,比上年增长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