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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家和他的国家
在对现代美国小说家的诸多抱怨中,最响亮的,即便不是最聪明的,是指责他没有为他的国家说话。几个季节之前,《生活》杂志的一份社论庄重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为今天的美国说话?”其结论是,我们的小说家,或至少我们最有天赋的小说家,没能承担起这个责任。
这篇社论的主旨是,在最近十年中,这个国家已经获得了无与伦比的繁荣,比起任何其他民族,它距离一个无阶级的社会更近,它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但是我们正在写作的小说家,仿佛是生活在垃圾堆旁边的装货箱里,等待获准进入济贫院。与此相反,社论请求小说家给我们提供一些真正代表这个国家的东西,它在结尾非常流畅圆滑地转向一个更高的调门,进一步要求小说家给我们展示精神目标的可取之处,它说,“我们的温室文学最为缺乏的”是“生活本身的乐趣”。
这足以让人恼怒,激起许多小说家和批评家的回应,但是我不知道这些人中有没有人是从有基督教信仰的小说家的特定立场来考虑这个问题的,这样的人,至少和《生活》杂志的编辑们一样,对“精神目标的可取之处”感兴趣。
这样的作家会把他的“国家”当成什么呢?在这方面,文学圈通常用的词语是“世界”,但是,“国家”一词也是胜任的;事实上,这个词更到位,更恰当,因为它能让人想起更多的东西。它暗示着一切,从小说家所描绘的实际的乡村,从他所处地区和民族的独有特色,到他真正的国家,具有基督教信仰的作家认为这一切都是永恒和绝对的。这种涵盖范围是可观的,如果一个人在谈论其他类型的写作而不是小说写作,他也许就不得不说“国家们”,但是,小说家的特殊责任在于,他必须使一个国家代表所有的国家,他必须通过他能够信任的生活的具体细节来再现这个国家。
这是一份最为重要的天职,这份天职是一种限制性因素,它甚至能延及作家能够通过想象去领会的那种材料。作家可以选择写什么,但是他无法选择他能够以何为生,就他所关心的而言,一个生动的畸形人物是可以接受的,而一个僵死的正常人却是不可接受的。基督徒作家尤其相信,无论他最初的天赋是什么,它都是来自于上帝;无论这份天赋多么微不足道,他都不会情愿把它用在合适的限制之外,并因此使之毁灭。
作家以最为客观的方式所关心的国家,当然是最为直接地环绕着他的地区,或者就是简单的乡村,他懂得充分采用它的风格。一般而言,南方作家在这方面有某种优势。当今的大多数读者一定已经厌于听到南方作家和南方写作,这么多评论家坚持称之为“南方派”的东西。没有人弄明白过南方派到底是什么,哪些作家属于这个流派。有时,在最为尊敬的意义上,它似乎指一小群二十年代在范德比尔特兴旺起来的重农主义者;但是这个术语更多唤起的往往是哥特式怪物的形象,和对畸形与怪异的迷恋。我相信,我们这些人大部分被认为是爱伦坡与厄斯金·考德威尔的不幸结合。
然而,至少,我们全都以苦恼而为人所知。那篇社论的作者在问题中暗示到,我们的苦恼是与这个国家的其余部分隔绝的结果。我感觉大多数南方作家对此是闻所未闻的。我们大部分人的苦恼从现在看来,不是源于南方与国家其余部分的脱节,而是源于它脱节得还不够,每一天我们都变得与国家的其余部分越来越相似,我们被迫如此,不仅仅是因为我们的许多罪孽,也是因为我们的一些美德。这可能是非神圣的苦恼,但毕竟是一种苦恼。
对于任何一种类型的作家,风格都是至关重要的。糟糕的风格也强于根本没有风格,因为我们正在丧失我们习惯的风格,所以我们可能对它们有过强的意识;这似乎是产生作家的一个条件。在南方,有比河流与溪流更多的业余作者。在几乎每一个小村,你都能发现至少一个女士在用黑人方言写史诗,两三个老绅士正在写作不真实的历史小说。树林中充满了区域性作家,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那是任何严肃的南方作家的噩梦。
作家自己也许感觉到,使自己免于成为他们中一员的唯一途径,是检视自己的良知,在终极关怀的光照下观察我们强烈但日渐衰弱的风格;其他人可能说,逃避成为地域性作家的方法是扩大地域。不要做一个南方作家;要做一个美国作家。表现这个伟大的国家——它正在享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繁荣,它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它几乎创造了一个无阶级的社会。面对所有这些繁荣、力量和无阶级性,你怎么就不能诚实地创造出一种文学,来清晰地表现生活的乐趣呢?
持有基督教立场的作家,也许没有基督教信仰的作家也是一样,他们会对这一点感到奇怪,在我们无与伦比的繁荣和文学要展现生活乐趣的尖锐要求之间,是否存在不发生某种丑陋关联的可能性。他至少有权发问,如果我们的繁荣社会真的充满了欢乐,这些对快乐的强烈要求是否会这么刺耳。
基督徒作家将认识到,在幻象的最深处,隐含着道德判断,当我们根据调查统计来再现我们的国家,我们就被迫将神秘与风格分开,将判断与幻象分开,为了产生出对于现代风尚来说更为愉快一点的东西。我们被迫以统计学的原则来塑造我们的良知,那就是把相对的当成绝对的。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一种良知,既然我们没有生活在一个有明确信仰的年代;但是对于天主教徒作家来说,它可能不是一种良知,甚至不可能是。他将认识到,长时间服膺于这种东西,都会产生一种沉闷、无形式的、伤感的文学,这种文学将为那些把精神与罗曼蒂克联系在一起的人提供一种精神目标,为那些混淆了美德与满足的人提供一种快乐的感觉。小说家关心的是事实;但是,如果事实可以由民意调查来确定,那么,金赛博士与盖洛普博士的门徒就够了。
在最伟大的小说中,作家的道德感是与他的戏剧感相一致的。 我看不出还有别的途径来实现这點,除非他的道德判断恰恰内在于他的观察行为,而且他能够自由地使用它。我听人说,基督教信仰对于作家是一种妨害,但是我自己没有发现任何偏离真理的东西。实际上,它让小说家得以自由地去观察。它不是一套确定你在世界上看见什么的规则。它保证了作家对神秘的尊重,从而在本质上影响到他的写作。
温德姆·刘易斯在他的小说集《腐烂的山》的前言中写道,“如果我写一座正在腐烂的山,那是因为我蔑视腐烂。”当下对作家的指责是,他们描写腐烂,因为他们喜欢腐烂。有些人确实如此,他们的作品会背叛他们,但是,我们不可能不相信,有些人写腐烂是因为他们看见了它,辨认出了它本身。 然而,很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的文学如此明显地缺乏精神目标和生活乐趣,如此匮乏的小说实际上是否还是可信的。在这件事上我唯一必须检视的是我自己的良知,当我注视着我写下的小说,我发现它们大部分是关于穷人的,身心都在遭受折磨的人的,他们很少有——或至多只有一种扭曲的——精神目标的感觉,他们的行为显然不能让读者深深地确信生活的快乐。
怎么会是这样?因为我不是不相信精神目标的人,也不是一个盲信者。我从基督教正统的立场来观察事物。这意味着对我来说,生活的意义集中在基督对我们的救赎上面,我是在世界与救赎的关系上来看待世界的。我不认为这个立场可以半心半意地接受,或者特别容易在当下小说中鲜明的表现出来。
这里就有一位南方作家,而且恰恰是南方生活培育了这种类型的想象力,这个事实会让有些人借机指责对怪异的迷恋。我写过一些对我来说根本没有畸形人物的小说,但是它们马上就被非南方读者冠上了怪异的标签。我发现,很难相信,在一个地区可以观察到的行为,在另一个地区可能完全没有对应物。至少在最近,南方作家有机会指出,不是我们发明了埃利维斯·普里斯利,与他的流行相比,那个年轻人本身也许不值得关注,他的流行不限于这个国家的南部。问题很可能会演变成这样,发现不怪异的东西,确定我们在观察中使用什么样的标准。
我自己的感觉是,在基督教信仰的光照下观察事物的作家,在当下,将会拥有最为锐利的目光,来识别怪异、堕落和不可接受的东西。在某些情況下,这些作家可能无意识地感染了摩尼教的精神,为备受争议的感官与信念之间的脱节所苦,但是我认为,对于堕落的这种关注的更大原因,在于他们的信念与读者信念之间的区别。救赎是毫无意义的,除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原因,可是最近几个世纪以来,操纵我们文化的世俗信念认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原因。
有基督教信仰的小说家会在现代生活中发现令他厌恶的扭曲,他的问题是让这些东西在一个习惯了将之视为自然的读者那里显现为扭曲;他很可能被迫要采取较为激烈的手段,让他看见的东西抵达这个有敌意的读者。当你能够假设你的读者怀有与你一致的信仰,你就能放松一些,并使用较为平常的方式与之说话;如果事情相反,你就不得不用震惊来使你看见的东西明显起来——对于近乎耳聋的人,你要大声喊叫,对于视力不清的人,你要画出大而惊人的人物。
除非我们愿意按照他们本来的样子,来接受我们的艺术家,否则,对于“谁为今天的美国说话?”这个问题,回答就必然是:这是广告手段。他们完全有能力展示我们无与伦比的繁荣,我们几乎无阶级的社会,没有人指责他们不乐观。在艺术家依然得到信任的地方,没有人会指望他做出保证。那些相信艺术源自一个健康心灵,而非一个病态心灵的人,会将艺术家展示给他们的东西视为一个启示,这启示与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无关,而是与特定时间和特定环境下,我们是什么样子有关;这个启示虽然有限,但毕竟还是一种启示。
当我们谈论作家的祖国时,我们很可能忘记了,无论那是怎样特殊的祖国,它都内在于他,同时也外在于他。艺术需要一种外部世界与内部世界的微妙调整,无需改变它们各自的本质,它们就能通过对方彼此看见。认识一个人的自我就是认识一个人的地域。同样,认识世界,就是悖论地从世界中放逐。作家一旦不再把国家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他就失去了价值,对于自己也对于他的国家,归根结底,认识自己就是认识自己所缺乏的东西。要用真理来衡量自己,而非其他。自我认识首先带来的是谦卑,这种美德在任何民族性格中都不是显而易见的。
耶路撒冷的圣西里尔,在指导慕道友时写道:“巨龙蹲在路边,盯着过往的行人。小心别被它吞掉。我们前往灵魂之父那里,但我们必须要从巨龙身边经过。”无论龙以什么形式出现,这个神秘旅程都要经过它,或通过它的爪子,任何有深度的小说始终关心的是这种神秘,在这种情况下,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需要相当的勇气,才能保证自己不会从小说家身边转身离开。
鸟中之王
我五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可作为我生命标志的经历。《百代新闻》从纽约派了一个摄影师,来萨凡纳给我的一只小鸡拍照。这是一只浅黄色的交趾矮脚鸡,她的特点是只能前后直着走。通过报纸,她的名声传播开来,以至引起了《百代新闻》的注意,我推测除了往前或是往后,她就没有地方可去。那之后不久她就死了,现在看来恰逢其时。
如果我把这个信息放在一篇关于孔雀的文章的开头,那是因为总是有人问我,为什么我养孔雀,而我没有任何简短或合理的回答。
从《百代》来人的那天起,我开始收集小鸡。起初仅仅是一种温和的兴趣,后来却变成了一种激情,一种追求。我必须拥有越来越多的小鸡。我喜欢那些一只眼睛绿一只眼睛黄的小鸡,或者有弯曲的长脖子和弯曲鸡冠的小鸡。我需要三条腿的或三只翅膀的,但是那个品种始终没有碰到。罗伯特·里普利的书《相信它或者不》里面的照片引起了我的沉思,它写的是一只没有脑袋活了三十天的公鸡;但是我没有科学的禀赋。我可以缝纫一种式样的衣服,于是我开始给小鸡做衣服。一只名叫埃格伯特上校的灰色矮脚鸡穿了一件凸凹织物的白色外套,一条带花边的领子,后背上还有两个纽扣。显然,《百代新闻》从来没有听说我其他的这些小鸡;它再也没有派摄影师来。
我的追求,无论它事实上是什么,都到孔雀为止。是本能,而不是知识,把我引向它们。我从未见过或听说过孔雀。尽管我有一栏野鸡,一栏鹌鹑,一群火鸡,十七只鹅,一群野鸭,三只日本丝光矮脚鸡,两只波兰有冠矮脚鸡,几只波兰有冠矮脚鸡与罗德岛红色矮脚鸡杂交的小鸡,但我还是感到不够。我知道孔雀是宙斯的妻子赫拉的神鸟,但也许从那时起它就已经下凡到人间来了——佛罗里达《市场公告》登出广告,一对儿三岁的孔雀售价六十五美元。有一些年,我悄悄地阅读这些广告,有一天,它们攫住了我,我圈出了一则,把它递给母亲看。那是一对孔雀的广告,它们有四只七周大的小孔雀。“我想订购。”我说。
我母亲看完了广告,问,“那些东西不吃花吗?” “它们会像所有孔雀一样吃饲料。”我回答。
10月温煦的一天,孔雀通过铁路从佛罗里达的尤斯蒂斯运到了。我和母亲到达车站的时候,板条箱放在月台上,从它的一端伸出一条高贵的蓝色长脖子和一个有冠的脑袋。每只眼睛上下各有一道白线,给探寻的脑袋以一种机警而沉着的表情。我好奇地想,这只习惯了在佛罗里达橘子树林炫耀着游行的鸟,是否能轻松地适应佐治亚的奶牛农场。我跳下汽车,蹦蹦跳跳地跑过去。那个脑袋缩了回去。
回到家,我们把箱子里的孔雀放到一個上面有盖的圈里。卖给我孔雀的男人写信告诉我,应该把孔雀关上一周或十天,然后黄昏时再把它们放到我给它们准备的栖息地;这样,它们每天晚上就会回到同一个栖息地。他还提醒我,在运到我这里时,雄孔雀的尾羽可能还没有长全;夏末的时候,孔雀尾巴上的羽毛会脱落,要到圣诞节以后才能重新长出来。
这些鸟从板条箱里一放出来,我就坐在箱子上,开始盯着它们看。从那以后我一直在观察它们,从一站到另一站,一直保持着最初的那种敬畏之情;不过,我觉得自己一直能够保持一种平衡观点,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我买的孔雀根本没有可称之为尾巴的东西,但是他的表现就仿佛他后面不仅有一条长尾,而且有一批随从在照料着它。从一开始,我就有了很大的麻烦,我不知道该先看什么,以至我的目光不断地在雄孔雀、母孔雀和四只小孔雀身上游移不定,而它们,除了尽可能远避开我,没有做出任何表明它们知道我在圈里的举动。
几年过去了,它们对我的态度丝毫没有变得大方起来。如果我带着食物出现,它们就会围过来,找不到任何其他办法的时候,才会从我的手上吃食;如果我不带食物出现,我就仅仅是另一个物体罢了。如果我把它们称作“我的”孔雀,这个代词除了合法之外,别无任何其他意义。我是仆人,随时响应这些羽族名流咯咯呱呱的召唤,为它们服务。当我第一次把这些鸟从板条箱里放出来,我狂喜地说,“我想要很多很多孔雀,每次我一走出门,就能碰见一只。”现在,每次我出门,总会碰见四五只——可它们的表现几乎就像不认识我一样。自从有了第一只孔雀,九年过去了。我有四十张鸟嘴要喂。需要为发明之母,也是其他若干事物之母。
正在长大的小鸡会格外漂亮,而孔雀小时候的样子却显得不吉祥。小孔雀的颜色就像夏天晚上在灯泡周围扑啦啦乱飞的讨厌的大蛾子一样。它唯一突出的特色是眼睛,一种亮灰色,出生十天后,它的脑后会生出一条棕色的冠子。起初看上去像甲虫的触须,后来变得像印第安人头上的羽毛饰。六周之后,绿色斑点开始出现在它的脖子上,再过几周,可以从背上的斑点分辨出雄孔雀。雌孔雀的背上逐渐变成均匀一致的灰色,她的样子很快就不再变化,一直保持到最后。我从来不认为雌孔雀没有吸引力,即便她没有长尾巴,也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装饰。甚至有一两次我认为她比雄孔雀更有魅力,更纤细更精致;但是这些仅仅是一瞬间的大胆设想。
雄孔雀的羽毛需要两年才能长出图案,他此后一生的行为,都仿佛是他自己设计了这图案一样。在头一两年,他就像一只没有想象力的手拼凑出的一个大杂烩。在第一年,他的胸脯是浅黄色的,有斑点的后背,和母亲一样的绿脖子,灰色的短尾巴。在第二年,他的胸脯变成了黑色,脖子像父亲一样成了蓝色,背部慢慢变成绿色和金色,并将一直保持下去;但是他还没有长出长长的尾巴。在第三年,他成年了,长出了尾巴。此后,在他的一生中——一只孔雀能活三十五年——除了不停地修剪它,把它打开又合上,他就没什么好做的了,他前后跳舞时会展开尾巴,被踩到时就尖叫,穿过水坑时会小心地把它弓起来。
不是孔雀的每一部分看起来都那么让人惊奇,甚至在他已经完全成熟的时候。他翅膀上端的羽毛有黑白色的条纹,可能是从横斑芦花鸡那里借来的;翅膀下端的羽毛则呈粘土色;他的腿又长又细,是铁灰色;他的脚很大;他看上去就像穿着花花公子夏天非常喜欢的那种短裤。他的胸脯是淡黄色的,很光滑,好像穿了一件蓝黑色的马甲。如果你发现他还垂着一条表链,你不要不安,尽管从来没有人发现过。如果分析一只尾巴折叠站立的孔雀的外观,结果你会发现,他的各个部分与整体是不相称的。事实上,当他尾巴折叠时,只有他的举止能使他免于成为一个笑柄。当他的尾巴展开,他能激发起广泛的情感,但是我还是能听见笑声。
对孔雀开屏的反应通常是沉默,至少一段时间内是这样。雄孔雀猛烈地浑身抖动,直到他的尾巴逐渐抬起来,形成一个拱形。然后,在人们有机会看见它开屏之前,他会旋转身体,这样他的后背就始终冲着观察者。有些人认为这是无礼,有些人认为是古怪。我认为它仅仅意味着孔雀对自己任何一面的模样都同样满意。自从我养孔雀以来,每年至少有一次,会有一年级的孩子来参观。当孔雀旋转身体时,我常常听到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哦,看他的内衣!”这个“内衣”是一条僵硬的灰色尾巴,抬起来支撑着更大的那条尾巴,在它下面,有一团蓬松的黑色羽毛,适合真正的王室女人——克里奥佩特拉或克吕泰墨斯特拉——用来给鼻子扑粉。
当孔雀展示他的背面时,观看者通常会开始绕着他走,想看到他的正面;但是孔雀会继续旋转,这样人就看不到他的正面。这时,你需要站立不动,等待,直到他高兴转动。在时机合适的时候,孔雀会面对着你的。那时,在他身体周围的绿青铜色的拱形中,就会出现一个由众多光轮闪耀的太阳组成的银河系。这样的时刻大多数人都是沉默的。
“阿门!阿门!”当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个黑人老妇曾经叫了起来,我听到很多人在这样的时候发出这样的感叹,显示出人类的语言多么无力。有些人吹口哨;有些人沉默不语。一个拉了一车干草的卡车司机,发现一只孔雀出现在车前的路中央,他大叫一声,“看看那杂种!”然后猛地刹住了车。我从来没见过开屏的孔雀会给卡车、拖拉机或汽车让一点路的。它会一直坚持到让车离开道路。我的孔雀从来没有被车压到,只有一只,有一年在割草机中失去了一只脚。
我发现,许多人天生就不能欣赏孔雀开屏的美景。有一两次,他们问我,孔雀“有什么用”——我没有回答,这是个不值得回答的问题。有一天,电话公司派了一个线务员来修电话。工作完成之后,这个大小伙子用黄色头盔掩饰着狐疑的表情,在周围继续闲逛,试图哄一只一直在观察他的孔雀开屏。他过去显然这么做过很多次,希望这一次也能成功。“来啊,老兄,”他说,“在路上展示一下,起来没事啦,来啊,快点,快点啊。” 孔雀当然不予理睬。
“什么能惹恼他?”这个男人问道。
“什么都不能惹恼他,”我说,“他随时都会开屏。你只能等。”
这个人又跟着孔雀走了大约十五分钟;然后没趣地回到卡车上,发动引擎。这时,孔雀开始抖动,尾巴抬了起来。
“他正在开屏!”我尖叫道。“嘿,等等!他正在开屏!”
那人又把卡车转了回来,正好孔雀也转过来,尾巴展开面对着他。一个完美的展示。这只鸟微微转向右边,他身上的小行星就闪耀出青铜色,然后他又微微转向左边,它们就闪耀出绿色。我走到车前,看看这景象对这人产生了怎样的效果。
他凝视着孔雀,因专注而浑身僵直,仿佛正试图读出远处的小字。一分钟后,孔雀垂下尾巴,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你认为怎么样?”我问。
“从没看见这么丑陋的长腿,”这个男人说道,“我打赌那无赖能跑得过汽车。”
有些人真的被孔雀开屏的景象所感染,甚至他的尾巴垂着的时候,但是他们不想承认;其他人似乎会被这种景象激怒。也许他们怀疑,孔雀不喜欢他们。孔雀本身是很小心的、高贵的侦查员。往往,迎接来访者的,不是从门廊下冲出来的吠叫的狗,而是尖叫的孔雀,它们的蓝脖子和有冠的脑袋从草丛里伸出来,在灌木丛中窥视,从屋顶上探下来,它们飞到屋顶上可能是为了了望。有一天,我的一只孔雀从灌木丛下走出来,上前来侦查一车来买小牛的人。在这只鸟靠近时,一个老人和五六个白头发、光脚的孩子,从车后涌出来。看到孔雀,孩子们停下脚步,凝视着,显然因为这高傲的鸟儿挡住了他们的路而感到困窘。孔雀沉默地注视着他们,他的头向后缩着,形成最为庄严的角度,折叠的尾巴在阳光中闪耀着。
“那是什么东西啊?”一个小男孩终于愠怒地嚷道。
老人从车上下来,凝视着孔雀,露出认出什么来的震惊神情。“从我祖父去世起我就再没有见过了,”他说,一边恭敬地摘下帽子,“人们以前还有,现在再也没有了。”
“它是什么?”那男孩用先前一样的语调再次问道。
“孩子们,”老人说,“那是鸟中之王!”
孩子们沉默地接受了这个信息。过了片刻,他们爬回到车上,从那里继续凝视着孔雀,他们的表情有些气恼,仿佛他们不喜欢老人告诉他们的事实。
孔雀开屏最隆重的时候是在春天和夏天,那时他的尾巴已经长全了,可以用来展示了。通常他在早餐后不久就开始,一直持续若干个小时,白天炎热的时候,他会暂时停止,下午晚些时候再次开屏。每只孔雀都有自己喜欢的地方,每天举行表演,希望吸引经过的雌孔雀的注意;但是我发现,除了电话线务员,另外对孔雀的表演默然待之的就要属雌孔雀了。她很少看上一眼。雄孔雀,尾巴在后面举着,形成一个闪光的拱形,一会儿转向这边,一会儿转向那边,用他粘土色的翅膀触碰着地面,前后舞蹈,弯着脖子,张着嘴,眼睛闪着光。而雌孔雀这时却会自顾自地忙着,孜孜不倦地在地面上搜寻着,好像草中的任何虫子都比附近漂浮着的宇宙打开的地图还要重要。
有些人认为,只有雄孔雀才会展开他的尾巴,而且只在有雌孔雀在场的时候才这么做。事实并非如此。一只刚刚孵化几小时的孔雀也会举起他的尾巴——仅仅有一个拇指盖大小——他会高视阔步,转动身体,后退,鞠躬,好像他已经三岁了,有理由这么做了。如果看见地上有什么东西引起了她们的警惕,雌孔雀也会举起尾巴,或者她们没有什么更好的事情做,而空气又十分凛冽的时候,她们有时也会这样。凛冽的风一旦吹到雄孔雀的头上,往往就会使他活跃起来。一群孔雀会在一起舞蹈,或者四五只孔雀会互相追逐,绕着一棵灌木或树。有时一只孔雀会追逐自己,最后向空中猛地一跃,结束他的疯狂,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开,就像他从来没有卷入这种奇观一般。
雄孔雀经常会在抬起尾巴的同时,也提高他的叫声。他似乎通过自己的脚接收到了来自地心的振动,这振动通过他向上传导,得到释放:唉-喔-咿!唉-喔-咿!这声音,在忧郁者听来就是忧郁,在歇斯底里者听来就是歇斯底里。对于我,它听起来总像是在庆祝一个看不见的游行。
雌孔雀不会放任这样的情感爆发。她发出的声音就像一头骡子——呵哈,呵哈,啊啊喔——并且只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叫。秋天和冬天,孔雀通常是沉默的,除非有喧闹打扰了他们;但是在春天和夏天,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每隔一小会儿,雄孔雀就会低下脖子,向后甩着头,发出连续的七八声尖叫,仿佛这个信息是世界上最急切最需要被人听到的信息。
夜晚,这些叫声的调子会低一些,几英里以内都能听见。自从我让我的第一只孔雀晚上去屋后的雪松树上栖息,已经过去了很长的时间。现在十五或二十只孔雀仍栖息在那里;但是来自佛罗里达尤斯蒂斯的原来的那只老孔雀,驻扎在谷仓顶上,在割草机中失去了一只脚的那只孔雀,蹲在马棚附近一个平顶的棚子上面,其他的孔雀栖息在池塘边的树上,有几只在房子侧面的橡树上,有一只栖息在水塔上,赶也赶不走。从所有这些栖息地,传来呼唤和应答,在夜晚的空气中回響着。孔雀也许会做激烈的梦。他会经常醒过来,尖叫,“救命!救命!”然后,从房子周围的池塘、谷仓和树丛中,就会开始一阵齐声的祈祷:
勒-呦 勒-呦,
迷-呦 迷-呦!
唉-呦 唉-呦,
唉-呦 唉-呦!
焦躁不安的睡眠者会奇怪自己是醒着还是在做梦。很难说清这种鸟到底是怎么回事。孔雀的生活习惯很难惹人注意,但是如果你繁殖了四十只孔雀,他们就会形成一种局面。我是对的,我的孔雀全都会吃饲料;他们也吃其他一切。尤其喜欢吃花。我母亲的担心全部成了现实。孔雀不仅吃花,他们还有系统地吃,开始先吃掉一排花的脑袋,然后再吃剩下的。如果他们不饿,如果花很吸引人,他们就会把花掐下来,丢在地上。一般来说,他们喜欢吃菊花和玫瑰。他们不吃花的时候,会很享受地坐在花上面,而孔雀坐过的地方,最后会形成一个土浴的坑。任何小鸡在花床里土浴都是不合适的,但是孔雀的坑,有小火山口那样大小,尤其不合适。他土浴时,会全然忘记自己满身是土的样子。通常,当有人端着扫帚飞奔而至时,透过尘埃和飞扬的鲜花的云雾,他所能看见的仅仅是一些绿色的羽毛和一只晶亮的、充满快乐的眼睛。 从一开始,这些鸟儿与我母亲的关系就十分紧张。起初,她被迫早上早早起来,拿着她的大剪刀,奔向她的木香花和香水月季,赶在某只孔雀把它们当早餐之前;现在她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她立起了几百英尺的二十四英寸高的铁丝网,把花床围了起来。她声称孔雀的辨别力还不足以让他们跳过一个低篱笆。“如果是高篱笆,”她说,“他们会跳上去,越过去,但是低篱笆他们就辨别不出来了,就不会跳过去了。”
在这件事上与她争论是没用的。“那不会有什么作用的,”我对她说;但是她已经打定了主意。
除了吃花,孔雀也吃果实,这种习惯导致了我的叔叔对他们失去了热情,他种无花果是因为他自己喜欢吃无花果。“把那无赖从无花果树上弄走!”他会咆哮着,从他的椅子上跳起来,让椅子的一条腿发出断裂声,于是就会有人拿着扫帚被派到无花果树那里去。
孔雀也喜欢飞进谷仓阁楼里,吃干草上的花生;这让我们的挤奶工很是不悦。当他们尝到了新鲜的花园蔬菜,他们就经常纠缠挤奶工的老婆。
孔雀喜欢蹲在门上或篱笆桩上,把尾巴垂下来。一根篱笆桩上有一只孔雀,那是绝美的景象。六七只孔雀落在一扇门上,那就成了难以描绘的美景了;但是那样对门很不好。我们的篱笆桩往往是朝一个方向倾斜的,而我们所有的门打开都是斜的。
简而言之,我是当地唯一愿意养孔雀的人,这样做需要的不仅仅是耐心。作为回报,我的孔雀数量迅速增加。我起初计划的数目是四十只,可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感觉做人口统计已非明智之举。在我买孔雀之前曾有人告诉过我,孔雀很难养活。天啊,事实并不是这样。5月,雌孔雀在篱笆的角落找到了一个窝,生下了五六只淡黄色的蛋。之后的某一天,她突然“呵-哈-喔”地叫了一声!然后火箭一样从她的巢里窜出来。然后有半个小时,她竖着脖子上的羽毛,向前伸着脖子,在巢的附近巡行,公布着她要做的事情。我带着复杂的情感倾听着。
二十八天后,她带着五六只蛾子一样低鸣着的小孔雀出来了。雄孔雀对小孔雀不理不睬,除非它们跑到他的脚下,那时他就会啄它们的头,把它们赶走。但是雌孔雀却是一个细心的妈妈,每一年都会有很多小孔雀存活下来。那些熬过了疾病和捕猎者(鹰、狐狸和负鼠)的小孔雀,如果过了冬,似乎就不可摧毁了,除非用暴力。
一个卖篱笆桩的人有一天在我们这里耽搁下来,他告诉我,他的农场上曾经有八十只孔雀。他紧张地看了一眼站在附近的我的两只孔雀。“春天,我们都听不见自己说话,”他说,“你刚一提高声音,它们也提高声音,即使不在你前面,也绝不落后于你。我们所有的篱笆桩都是摇晃的。夏天,它们吃光了秧子上的所有番茄。斯卡珀农葡萄也是同样命运。我的妻子说,她的花是为自己养的,她不想让它们都被一只鸡吃掉,无论它的尾巴有多长。而到了秋天,它们的羽毛脱落,弄得遍地都是,清理起来很费事。我的老祖母那时与我们生活在一起,她八十五岁了。她说,‘或是它们走,或是我走。’”
“谁走了?”我问。
“我们的冰箱里现在还存着二十只呢。”他说。
“那它们,”我一边问,一边意味深长地看着站在旁边的两只孔雀,“味道如何?”
“也没比任何别的鸡强到哪里去,”他说,“但是我宁可把它们堆着吃,也不愿意听它们叫。”
我曾经试图想象我看见的面前这只孔雀是我唯一拥有的孔雀,但是马上就有一只加入了进来;另一只从屋顶上飞下来,四五只从紫薇树篱中哗啦啦冲出来;从池塘边,一只在尖叫,从谷仓那头,我听到牛奶工在斥责着另一只,它抢了母牛的饲料。我的家人们都习惯了这样的说法,“让我们面对它吧。”
我不喜欢让我的思想徘徊在令人心烦的事情上,但是有些时候,诸如铁丝网篱笆的价格、饲料的价格和孔雀每年的繁殖量,这些事情会无法控制地涌进我的脑海。最近我常常反复做一个梦:梦見五岁时的我和一只孔雀。纽约派来了一个摄影师,摆了一张长桌子来庆祝。食物非常特别:我自己。我尖叫着,“救命!救命!”然后就醒了。这时,从池塘、谷仓和房子周围的树丛里,我就会听见庆祝的合唱声响起:
勒-呦 勒-呦,
迷-呦 迷-呦!
唉-呦 唉-呦,
唉-呦 唉-呦!
我打算坚持下去,让孔雀继续繁殖,因为我确信,到最后,我能听到的最后的话就是它们的叫声。
南方小说中的某些怪异方面
我认为,如果听作家说话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是听他们能见证到什么,而非他们能提出什么理论。我自己解决文学问题的途径与约翰逊博士的盲管家非常相似,她在倒茶时把自己的手指放在杯子里。
在这个国家,作家们能够很好地为彼此说话的时代已经过去。在二十年代,范德比尔特大学的那些作家,感觉彼此的思想有足够的密切关联,他们便发行了一个小册子,叫做《我将坚持我的立场》,而三十年代,还有一些作家的社会意识或多或少具有同样的方向;但是今天,任何好的作家都不会松散地结合在一起,也没有勇气说他们为一代人代言,或为彼此说话。今天每一个作家都只为自己说话,即便他可能并不确信他的工作重要到足以证明自身的程度。
我认为,每个作家在谈论自己的小说方法时,他希望展示的是,在某个关键和深刻的方面,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对于我们有些人来说,要向他们证明日常生活的普通方面没有很大的虚构价值,这是非常困难的。我发现,如果一个作家的年轻男主人公与普通美国男孩不一样,甚至与普通美国流氓不一样,那么,他的罪犯就有大量须要解释的东西了。
他首先须要说明他没有做什么;因为,即便今日的美国文学中不存在真正的流派,也总会有某个批评家发明出来一个,并准备把你纳入进去。如果你是个南方作家,那个标签,连同相伴随的所有误解,都会马上贴在你身上,任凭你尽己所能去摆脱它。我发现,无论出于何种特殊的戏剧化需要,只要你使用了南方场景,你就仍然会被普通读者认为是在写南方,并凭借你的小说对典型南方生活的忠实来判断你。 总是有人向我指出,佐治亚的生活根本不是我所描绘的那样,在逃犯不会在路上漫游,把人们全家全家地杀个精光,圣经推销员也不会带着木腿四处徘徊,寻找姑娘。
社会科学给公众接近小说的途径带来了沉闷的枯萎病。当我最初开始写作的时候,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个虚构的实体,南方堕落派。每次听到南方堕落派,都感觉像粘在柏油娃娃身上的兔巴哥。曾有一段时间,普通读者读小说纯粹是为了能从中获得道德训诫,但是,无论这么做有多么幼稚,都远远不及他现在的一些更为局限的阅读目的幼稚。今天的小说被认为完全是有关社会、经济或心理力量的,这些力量必须得到展示,对于好的小说家来说,那些日常生活细节仅仅意味着某个更为深刻的结局。
当霍桑说他不写小说,他写传奇故事时,他知道他自己的问题所在,也许也预见到了我们的问题。今天的许多读者和批评家为小说树立了一种正统规范。他们要求一种事实的现实主义,它到最后,会局限而不是扩大小说的范围。他们将只适合长篇小说的材料与社会力量的运动联系起来,与典型性联系起来,只忠实于事物在正常生活中的发生方式。与此相伴随的,通常是对人物的性方面的巨大兴趣和处理方式。仅仅在最近五六十年中,作家才赢得了全面处理这个主题的权利。这种权利为小说打开了许多可能性,但是,当人们普遍获取了这种自由的时候,对文化却总是一个糟糕的日子。作家除了忘我地专注于他的工作之外,他根本没有任何权利。我们被那些基于不应得的自由的劣等小说所淹没,或者认为小说必须反映典型性,以致在公众心目中,更深刻的现实主义类型变得越来越不可理解。
在可以称之为现代浪漫传统之内写作的作家,他的写作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分享小说的正统;但是只要这些作品有活力,只要它们表现了活的东西,无论普通读者觉得其中的生活有多么古怪,它们都必须与之打交道,都必须以它们自己的方式去进行处理。
当我们读过大量严肃的当代小说,有时是南方小说之后,我们发现,这种品质通常被贬义地描绘成怪异。当然,我发现,任何出自南方的东西都会被北方读者称作怪异,而真正的怪异,又会被称作现实。但是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把这样的误用撇在一边,考虑那种有充分理由称为怪异的小说,因为作者是有意如此的。
在这些怪异作品中我们发现,作家复活了某种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习惯看到的经验,或者普通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从未经历过的东西。我们发现,那种我们所期望的惯常类型的现实主义被忽略了,反而存在着任何试图描绘风俗习惯的人肯定不会留下的陌生的跳跃和缝隙。但是,尽管如此,这些小说中的人物却是活的。他们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即便不是始终与他们的社会框架相一致。他们的虚构品质偏离了典型的社会模式,趋于神秘和不可预期。我想考虑的是这种类型的现实主义。
所有小说家在本质上都是现实的寻求者和描绘者,但是每个小说家的现实主义都依赖于他对终极现实的看法。从十八世纪开始,各个时代的流行精神都越来越趋向于认为,生活的病态和神秘最终将在人类科学的发展面前解体。如果小说家与这种精神合拍,如果他相信行为是由心灵气质、经济处境或其他决定性因素预先决定的,那么他首先关注的将是精确复制与人们最为直接相关的事物,关注他感觉控制他的命运的自然力。这样的作家会创造出一种伟大的悲剧的自然主义,因为凭借他对自己观察到的事物的责任,他有可能超越他的狭隘视野。
另一方面,如果作家相信我们的生活现在和将来在本质上都是神秘的,如果他将我们看作一种创造性秩序中的生灵,对这种秩序的规律我们要自由地作出回应,那么,唯一让他感兴趣的表面将是他能够穿透它,进入一种神秘经验本身的表面。他这种类型的小说会一直将自己的界限向神秘的领域推进和扩大,因为对这种小说家来说,只有在一个深度上,合适的动机、合适的心理和各种限定都被耗尽,小说才能获得意义。这样的作家会感兴趣于我们不理解的东西,胜于我们理解的东西。他会感兴趣于潜在性,胜于可能性。他会感兴趣于被迫迎接罪恶与恩典的人物,按照一种超出他们自身的信念行动的人物——无论他们是否清楚地知道他们行动与否的根据何在。对于现代精神来说,这种人物,以及他的创造者,是典型的唐吉珂德,向着不存在的东西持矛冲刺。
我不是要暗示,這种类型的作家,因为他主要感兴趣的是神秘,就会轻视具体之物。虚构从人类知识开始的地方开始——从感觉开始——每一个小说家都被他的媒介的本质属性所限制。但是,我的确相信,我正在描绘的这类作家会以更极端的方式使用具体之物。他显然将会采取更为明显的扭曲的方式。
亨利·詹姆斯说,在他的小说中,他按照大多数人的方式处理事物。我认为,写怪异小说的作家是按照最少数人的方式处理事物,因为在他的作品中,距离是如此巨大。他在寻找一个形象,能将两个点连接、结合或体现出来;一个点是具体之物,另一个点是肉眼看不见的,但是他坚定地相信,对于他,这个点真的就和每个人所看见的一样真实。
没有必要指出这种小说的面貌将是狂野的,它几乎必然是激烈的和滑稽的,因为它寻求差异的结合。
即便创作怪异小说的作家不认为自己的人物比普通的堕落者要古怪,他的读者也会这样认为;读者会问他,往往还会告诉他,为什么他选择了赋予这种残缺灵魂以生命。托马斯·曼说过,怪异是真正反布尔乔亚风格的,但是我相信,在这个国家,普通读者会设法将怪异与感伤联系起来,每当他好意地谈起这个的时候,他似乎就会把它与作家的同情联系起来。
现如今,人们普遍认为,作家绝对需要同情心。同情心在任何人嘴里都是一个很好听的词,任何书的封面都少不了它。它是一种品质,任何人都不能在严格的批评的意义上加以染指,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安全地使用它。我通常以为,它意味着作家原谅了所有人的软弱,因为人类的软弱是人的本性。要求现在的作家具有这种模糊的同情心,会使他很难对任何事情提出反对意见。当怪异以一种合法的方式被使用时,隐含在里面的知识和道德判断肯定就会凌驾于感情之上。
在十九世纪的美国写作中,有大量的怪异文学源自边疆,并被认为是有趣的;但是我们现在的怪异人物,尽管可能是滑稽的,但至少在本质上并非如此。他们似乎背负着一种无形的负担;他们的狂热是一种耻辱,而不仅仅是一种古怪。我相信他们源自对任何小说家都很罕见的预言式幻象,在当下,这种幻象独独属于那些关心我正在描述的事物的小说家。对于这样的小说家,预言是用延伸的意义来看待近旁的事物,这样就能把远的看成近的。预言家是远距离的现实主义者,你在最好的当代怪异小说中发现的就是这种类型的现实主义。 每当有人问我,为什么南方作家尤其嗜好写古怪的东西,我说那是因为我们有能力辨识出古怪。为了能辨识古怪,你必须对完整的人有所认识,在南方,对人的一般观念,主要仍是神学意义上的。这是一个很重大的陈述,这样做是危险的,因为有关南方信仰你所说的任何事,下一刻就会遭到同样得体的否定。但是从作家的立场来接近这个主题,我认为,我们可以放心地说,整个南方几乎并不是以基督为中心的,但它肯定是基督最常出没之地。不信基督的南方人,非常害怕他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子塑造的。幽灵可能是非常凶猛和有启发意义的。他们投射出陌生的影子,尤其是投射到我们的文学之中。无论如何,只要畸形能被感受为我们本质错位的一个比喻,它就能在文学中获得某种深度。
有另一个原因促使南方文学趋向怪异,这种趋势流行于优秀的南方作家之中。我认为作家最初投入创作的动力来自于文学,更胜于生活。当有很多作家都在采用同样的土话,都在寻找或多或少相同的社会场景时,那么,每一个作家就不得不比以往更加小心,以免在已经被做得接近完美的事情上出纰漏。在一个作家可以和不可以做什么方面,单是福克纳的压力就在我们中间造成了巨大的差异。没有人想让自己的骡车停滞在迪克西高级快车正在呼啸而来的同一条铁轨上。
南方作家被迫从所有方面让他的目光超越表面,超越单纯的问题,直到触及预言家和诗人所关心的领域。当霍桑说他写的是传奇故事时,实际上,他是在企图给小说保留一些自由,远离社会决定论,沿着诗歌的方向行进。我认为,这种朦胧而引起分歧的浪漫小说传统结合了滑稽怪异传统和所有作家从自然主义者那里学会的课程,以便至少在短期内,让我们南方文学不至变成范·维克·布鲁克斯先生想要的那种东西,他曾说他希望我们下一个文学阶段能恢复到那种核心文学上去,将中产阶级作家的伟大主题与新批评的技术专业性结合起来,并由此重新使文学成为社会的镜子和向导。
对于我正在描述的这类作家来说,反映社会的文学不可能是社会的合适向导,一个人如果确实想凭借纯粹的艺术同时做到这两件事情,他就必须诉诸比中产阶级主题和纯粹的技术专业性更为激烈的手段。
我们没有生活在有距离的现实主义者能够被理解或被认真思考的时代,即便他可能置身支配性的美国文学传统当中。每当有公众的意见传到耳中,那总是在要求一种平衡的文学,一种能够设法治愈时代创伤的文学。以社会秩序、自由思想,有时甚至是基督教的名义,人们要求小说家成为时代的女佣。
我曾经想到,这女佣非常像那个黑人门房,当亨利·詹姆斯离开查尔斯顿的旅馆时,他把詹姆斯的衣箱放在了水坑里。于是,詹姆斯被迫坐在拥挤的四轮马车上,把小背包放在腿上。在整个南方,这个可怜人遇到的服务都很丢脸,他后来写到,我们的家庭仆人是全世界仆人中的最末之选,因为他们从天性上就不适合做仆人。小说家的情况也是如此。让他承担家庭仆人的职责时,他会把公众的行李放在一个又一个水坑里。
小说家的特征不在于他的职责,而在于他的幻象,我们必须记住,他的幻象必须被传播出去,读者的局限和盲点肯定会严重影响他展现自己所见之物的方式。这是另一回事,在当下,它增强了小说中的怪异倾向。
那些为他们的时代代言的作家,比起那些反对流行态度的作家,在写作上要容易得多,也更有魅力。我曾经收到加利福尼亚一位老妇人的信,她通知我,当疲倦的读者晚上回到家,他希望读到能让他心跳的东西。看来,她读到的我的任何东西都没能让她的心跳起来。我认为,如果她的心处于正确的位置,它会跳起来的。
你可能会说,严肃的作家没有必要为疲倦的读者操心,但是他操心了,因为他们全都很疲倦。一位想让自己的心跳起来的老妇人还不是那么糟糕,但是你把她增加二十五万试试,你得到的就是一个图书俱乐部。我过去认为,为某些假想的精英写作应该是可能的,为那些上过大学和有时知道如何阅读的人,但是我后来发现,尽管你可以在《奥斯科尔画室》杂志上面发表你的小说,尽管它们很优秀,你最终得到的,还是来自加利福尼亚一位老妇人的信,或某个住在联邦监狱、州立精神病院、当地济贫院的人的信,告诉你,你在什么地方没有满足他的需要。
当然,他的需要是想要心跳起来。作为讲故事的人和听故事的人,我们内心有某种东西需要救赎,需要至少有机会恢复衰落的东西。今天的读者寻找的就是这种意愿,这是十分正确的,但是他忘记了这样做的代价。他的罪感被削弱了或完全丧失了,于是他遗忘了复原的代价。他读小说时,他既想折磨他的感官,又想提升他的精神。他想马上就被带入虚拟的角色,或是该死或是无辜。
经常有人告诉我,小说家的平衡典范是但丁,他将他的领域相当均匀地分成地狱、炼狱和天堂。对此可能没有什么好反对的,但是,也可能同样没有理由认为,在现时代这么做就会给我们带来但丁那样的平衡。但丁生活在十三世纪,当时的平衡是在他的时代的信仰中达到的。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既怀疑事实又怀疑价值的时代,它被各种短暂的信念裹挟着飘来飘去。现在的小说家不是反映一种来自周边世界的平衡,而是要抵达他自身内部感觉到的一种平衡。有些时代是能够向读者求爱的;有些时代却需要更为激烈的东西。
对于小说家,不存在可以规定好的文学正统,甚至亨利·詹姆斯也不能作为典范,他的每一部小说中都如此令人赞赏地平衡了传统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元素。但是就此有很多话可说。我们未来的伟大小说不会是公众认为自己需要的那种小说,或者批评家所要求的那种小说。它们将是那种让小说家感兴趣的小说。而让小说家感兴趣的小说是還没有人写过的小说。它们将最大的要求加诸其身,要求他开动自己全部的智慧和天才,忠实于自己天职的特性。我们中很多人的方向将趋向浓缩和扭曲,那是让我们的幻象具有穿透力所必需的;它将更加倾向于诗歌,而不是传统的小说。
对于这样的小说家而言,问题在于知道他能扭曲到何种程度,而不至于变成破坏,而为了不破坏,他必须深入自己,抵达那些赋予他作品以生命的地下泉源。这种深入自身,同时,也是深入他的地域。这种深入将是穿过熟悉的黑暗,进入一个世界,那里,就像福音书中被治愈的盲人那样,他看见人们像树一样在行走。这是幻象的开始,我感觉我们在南方必须至少尝试着去理解这个幻象,如果我们想对南方文学的生命延续有所贡献的话。我遗憾地想到,二十年后,南方作家也许还在写穿灰色法兰绒制服的人物,可能已经没有能力认清,这些绅士和我们现在所写的人物相比,甚至更加残缺畸形。我不愿意想到,要到哪一天南方作家才能够使疲倦的读者满意。
当那一天到来,多萝西·布伦特·拉马尔讲座就不得不专门关注过去的文学了。
在对现代美国小说家的诸多抱怨中,最响亮的,即便不是最聪明的,是指责他没有为他的国家说话。几个季节之前,《生活》杂志的一份社论庄重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为今天的美国说话?”其结论是,我们的小说家,或至少我们最有天赋的小说家,没能承担起这个责任。
这篇社论的主旨是,在最近十年中,这个国家已经获得了无与伦比的繁荣,比起任何其他民族,它距离一个无阶级的社会更近,它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但是我们正在写作的小说家,仿佛是生活在垃圾堆旁边的装货箱里,等待获准进入济贫院。与此相反,社论请求小说家给我们提供一些真正代表这个国家的东西,它在结尾非常流畅圆滑地转向一个更高的调门,进一步要求小说家给我们展示精神目标的可取之处,它说,“我们的温室文学最为缺乏的”是“生活本身的乐趣”。
这足以让人恼怒,激起许多小说家和批评家的回应,但是我不知道这些人中有没有人是从有基督教信仰的小说家的特定立场来考虑这个问题的,这样的人,至少和《生活》杂志的编辑们一样,对“精神目标的可取之处”感兴趣。
这样的作家会把他的“国家”当成什么呢?在这方面,文学圈通常用的词语是“世界”,但是,“国家”一词也是胜任的;事实上,这个词更到位,更恰当,因为它能让人想起更多的东西。它暗示着一切,从小说家所描绘的实际的乡村,从他所处地区和民族的独有特色,到他真正的国家,具有基督教信仰的作家认为这一切都是永恒和绝对的。这种涵盖范围是可观的,如果一个人在谈论其他类型的写作而不是小说写作,他也许就不得不说“国家们”,但是,小说家的特殊责任在于,他必须使一个国家代表所有的国家,他必须通过他能够信任的生活的具体细节来再现这个国家。
这是一份最为重要的天职,这份天职是一种限制性因素,它甚至能延及作家能够通过想象去领会的那种材料。作家可以选择写什么,但是他无法选择他能够以何为生,就他所关心的而言,一个生动的畸形人物是可以接受的,而一个僵死的正常人却是不可接受的。基督徒作家尤其相信,无论他最初的天赋是什么,它都是来自于上帝;无论这份天赋多么微不足道,他都不会情愿把它用在合适的限制之外,并因此使之毁灭。
作家以最为客观的方式所关心的国家,当然是最为直接地环绕着他的地区,或者就是简单的乡村,他懂得充分采用它的风格。一般而言,南方作家在这方面有某种优势。当今的大多数读者一定已经厌于听到南方作家和南方写作,这么多评论家坚持称之为“南方派”的东西。没有人弄明白过南方派到底是什么,哪些作家属于这个流派。有时,在最为尊敬的意义上,它似乎指一小群二十年代在范德比尔特兴旺起来的重农主义者;但是这个术语更多唤起的往往是哥特式怪物的形象,和对畸形与怪异的迷恋。我相信,我们这些人大部分被认为是爱伦坡与厄斯金·考德威尔的不幸结合。
然而,至少,我们全都以苦恼而为人所知。那篇社论的作者在问题中暗示到,我们的苦恼是与这个国家的其余部分隔绝的结果。我感觉大多数南方作家对此是闻所未闻的。我们大部分人的苦恼从现在看来,不是源于南方与国家其余部分的脱节,而是源于它脱节得还不够,每一天我们都变得与国家的其余部分越来越相似,我们被迫如此,不仅仅是因为我们的许多罪孽,也是因为我们的一些美德。这可能是非神圣的苦恼,但毕竟是一种苦恼。
对于任何一种类型的作家,风格都是至关重要的。糟糕的风格也强于根本没有风格,因为我们正在丧失我们习惯的风格,所以我们可能对它们有过强的意识;这似乎是产生作家的一个条件。在南方,有比河流与溪流更多的业余作者。在几乎每一个小村,你都能发现至少一个女士在用黑人方言写史诗,两三个老绅士正在写作不真实的历史小说。树林中充满了区域性作家,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那是任何严肃的南方作家的噩梦。
作家自己也许感觉到,使自己免于成为他们中一员的唯一途径,是检视自己的良知,在终极关怀的光照下观察我们强烈但日渐衰弱的风格;其他人可能说,逃避成为地域性作家的方法是扩大地域。不要做一个南方作家;要做一个美国作家。表现这个伟大的国家——它正在享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繁荣,它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它几乎创造了一个无阶级的社会。面对所有这些繁荣、力量和无阶级性,你怎么就不能诚实地创造出一种文学,来清晰地表现生活的乐趣呢?
持有基督教立场的作家,也许没有基督教信仰的作家也是一样,他们会对这一点感到奇怪,在我们无与伦比的繁荣和文学要展现生活乐趣的尖锐要求之间,是否存在不发生某种丑陋关联的可能性。他至少有权发问,如果我们的繁荣社会真的充满了欢乐,这些对快乐的强烈要求是否会这么刺耳。
基督徒作家将认识到,在幻象的最深处,隐含着道德判断,当我们根据调查统计来再现我们的国家,我们就被迫将神秘与风格分开,将判断与幻象分开,为了产生出对于现代风尚来说更为愉快一点的东西。我们被迫以统计学的原则来塑造我们的良知,那就是把相对的当成绝对的。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一种良知,既然我们没有生活在一个有明确信仰的年代;但是对于天主教徒作家来说,它可能不是一种良知,甚至不可能是。他将认识到,长时间服膺于这种东西,都会产生一种沉闷、无形式的、伤感的文学,这种文学将为那些把精神与罗曼蒂克联系在一起的人提供一种精神目标,为那些混淆了美德与满足的人提供一种快乐的感觉。小说家关心的是事实;但是,如果事实可以由民意调查来确定,那么,金赛博士与盖洛普博士的门徒就够了。
在最伟大的小说中,作家的道德感是与他的戏剧感相一致的。 我看不出还有别的途径来实现这點,除非他的道德判断恰恰内在于他的观察行为,而且他能够自由地使用它。我听人说,基督教信仰对于作家是一种妨害,但是我自己没有发现任何偏离真理的东西。实际上,它让小说家得以自由地去观察。它不是一套确定你在世界上看见什么的规则。它保证了作家对神秘的尊重,从而在本质上影响到他的写作。
温德姆·刘易斯在他的小说集《腐烂的山》的前言中写道,“如果我写一座正在腐烂的山,那是因为我蔑视腐烂。”当下对作家的指责是,他们描写腐烂,因为他们喜欢腐烂。有些人确实如此,他们的作品会背叛他们,但是,我们不可能不相信,有些人写腐烂是因为他们看见了它,辨认出了它本身。 然而,很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的文学如此明显地缺乏精神目标和生活乐趣,如此匮乏的小说实际上是否还是可信的。在这件事上我唯一必须检视的是我自己的良知,当我注视着我写下的小说,我发现它们大部分是关于穷人的,身心都在遭受折磨的人的,他们很少有——或至多只有一种扭曲的——精神目标的感觉,他们的行为显然不能让读者深深地确信生活的快乐。
怎么会是这样?因为我不是不相信精神目标的人,也不是一个盲信者。我从基督教正统的立场来观察事物。这意味着对我来说,生活的意义集中在基督对我们的救赎上面,我是在世界与救赎的关系上来看待世界的。我不认为这个立场可以半心半意地接受,或者特别容易在当下小说中鲜明的表现出来。
这里就有一位南方作家,而且恰恰是南方生活培育了这种类型的想象力,这个事实会让有些人借机指责对怪异的迷恋。我写过一些对我来说根本没有畸形人物的小说,但是它们马上就被非南方读者冠上了怪异的标签。我发现,很难相信,在一个地区可以观察到的行为,在另一个地区可能完全没有对应物。至少在最近,南方作家有机会指出,不是我们发明了埃利维斯·普里斯利,与他的流行相比,那个年轻人本身也许不值得关注,他的流行不限于这个国家的南部。问题很可能会演变成这样,发现不怪异的东西,确定我们在观察中使用什么样的标准。
我自己的感觉是,在基督教信仰的光照下观察事物的作家,在当下,将会拥有最为锐利的目光,来识别怪异、堕落和不可接受的东西。在某些情況下,这些作家可能无意识地感染了摩尼教的精神,为备受争议的感官与信念之间的脱节所苦,但是我认为,对于堕落的这种关注的更大原因,在于他们的信念与读者信念之间的区别。救赎是毫无意义的,除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原因,可是最近几个世纪以来,操纵我们文化的世俗信念认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原因。
有基督教信仰的小说家会在现代生活中发现令他厌恶的扭曲,他的问题是让这些东西在一个习惯了将之视为自然的读者那里显现为扭曲;他很可能被迫要采取较为激烈的手段,让他看见的东西抵达这个有敌意的读者。当你能够假设你的读者怀有与你一致的信仰,你就能放松一些,并使用较为平常的方式与之说话;如果事情相反,你就不得不用震惊来使你看见的东西明显起来——对于近乎耳聋的人,你要大声喊叫,对于视力不清的人,你要画出大而惊人的人物。
除非我们愿意按照他们本来的样子,来接受我们的艺术家,否则,对于“谁为今天的美国说话?”这个问题,回答就必然是:这是广告手段。他们完全有能力展示我们无与伦比的繁荣,我们几乎无阶级的社会,没有人指责他们不乐观。在艺术家依然得到信任的地方,没有人会指望他做出保证。那些相信艺术源自一个健康心灵,而非一个病态心灵的人,会将艺术家展示给他们的东西视为一个启示,这启示与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无关,而是与特定时间和特定环境下,我们是什么样子有关;这个启示虽然有限,但毕竟还是一种启示。
当我们谈论作家的祖国时,我们很可能忘记了,无论那是怎样特殊的祖国,它都内在于他,同时也外在于他。艺术需要一种外部世界与内部世界的微妙调整,无需改变它们各自的本质,它们就能通过对方彼此看见。认识一个人的自我就是认识一个人的地域。同样,认识世界,就是悖论地从世界中放逐。作家一旦不再把国家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他就失去了价值,对于自己也对于他的国家,归根结底,认识自己就是认识自己所缺乏的东西。要用真理来衡量自己,而非其他。自我认识首先带来的是谦卑,这种美德在任何民族性格中都不是显而易见的。
耶路撒冷的圣西里尔,在指导慕道友时写道:“巨龙蹲在路边,盯着过往的行人。小心别被它吞掉。我们前往灵魂之父那里,但我们必须要从巨龙身边经过。”无论龙以什么形式出现,这个神秘旅程都要经过它,或通过它的爪子,任何有深度的小说始终关心的是这种神秘,在这种情况下,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需要相当的勇气,才能保证自己不会从小说家身边转身离开。
鸟中之王
我五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可作为我生命标志的经历。《百代新闻》从纽约派了一个摄影师,来萨凡纳给我的一只小鸡拍照。这是一只浅黄色的交趾矮脚鸡,她的特点是只能前后直着走。通过报纸,她的名声传播开来,以至引起了《百代新闻》的注意,我推测除了往前或是往后,她就没有地方可去。那之后不久她就死了,现在看来恰逢其时。
如果我把这个信息放在一篇关于孔雀的文章的开头,那是因为总是有人问我,为什么我养孔雀,而我没有任何简短或合理的回答。
从《百代》来人的那天起,我开始收集小鸡。起初仅仅是一种温和的兴趣,后来却变成了一种激情,一种追求。我必须拥有越来越多的小鸡。我喜欢那些一只眼睛绿一只眼睛黄的小鸡,或者有弯曲的长脖子和弯曲鸡冠的小鸡。我需要三条腿的或三只翅膀的,但是那个品种始终没有碰到。罗伯特·里普利的书《相信它或者不》里面的照片引起了我的沉思,它写的是一只没有脑袋活了三十天的公鸡;但是我没有科学的禀赋。我可以缝纫一种式样的衣服,于是我开始给小鸡做衣服。一只名叫埃格伯特上校的灰色矮脚鸡穿了一件凸凹织物的白色外套,一条带花边的领子,后背上还有两个纽扣。显然,《百代新闻》从来没有听说我其他的这些小鸡;它再也没有派摄影师来。
我的追求,无论它事实上是什么,都到孔雀为止。是本能,而不是知识,把我引向它们。我从未见过或听说过孔雀。尽管我有一栏野鸡,一栏鹌鹑,一群火鸡,十七只鹅,一群野鸭,三只日本丝光矮脚鸡,两只波兰有冠矮脚鸡,几只波兰有冠矮脚鸡与罗德岛红色矮脚鸡杂交的小鸡,但我还是感到不够。我知道孔雀是宙斯的妻子赫拉的神鸟,但也许从那时起它就已经下凡到人间来了——佛罗里达《市场公告》登出广告,一对儿三岁的孔雀售价六十五美元。有一些年,我悄悄地阅读这些广告,有一天,它们攫住了我,我圈出了一则,把它递给母亲看。那是一对孔雀的广告,它们有四只七周大的小孔雀。“我想订购。”我说。
我母亲看完了广告,问,“那些东西不吃花吗?” “它们会像所有孔雀一样吃饲料。”我回答。
10月温煦的一天,孔雀通过铁路从佛罗里达的尤斯蒂斯运到了。我和母亲到达车站的时候,板条箱放在月台上,从它的一端伸出一条高贵的蓝色长脖子和一个有冠的脑袋。每只眼睛上下各有一道白线,给探寻的脑袋以一种机警而沉着的表情。我好奇地想,这只习惯了在佛罗里达橘子树林炫耀着游行的鸟,是否能轻松地适应佐治亚的奶牛农场。我跳下汽车,蹦蹦跳跳地跑过去。那个脑袋缩了回去。
回到家,我们把箱子里的孔雀放到一個上面有盖的圈里。卖给我孔雀的男人写信告诉我,应该把孔雀关上一周或十天,然后黄昏时再把它们放到我给它们准备的栖息地;这样,它们每天晚上就会回到同一个栖息地。他还提醒我,在运到我这里时,雄孔雀的尾羽可能还没有长全;夏末的时候,孔雀尾巴上的羽毛会脱落,要到圣诞节以后才能重新长出来。
这些鸟从板条箱里一放出来,我就坐在箱子上,开始盯着它们看。从那以后我一直在观察它们,从一站到另一站,一直保持着最初的那种敬畏之情;不过,我觉得自己一直能够保持一种平衡观点,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我买的孔雀根本没有可称之为尾巴的东西,但是他的表现就仿佛他后面不仅有一条长尾,而且有一批随从在照料着它。从一开始,我就有了很大的麻烦,我不知道该先看什么,以至我的目光不断地在雄孔雀、母孔雀和四只小孔雀身上游移不定,而它们,除了尽可能远避开我,没有做出任何表明它们知道我在圈里的举动。
几年过去了,它们对我的态度丝毫没有变得大方起来。如果我带着食物出现,它们就会围过来,找不到任何其他办法的时候,才会从我的手上吃食;如果我不带食物出现,我就仅仅是另一个物体罢了。如果我把它们称作“我的”孔雀,这个代词除了合法之外,别无任何其他意义。我是仆人,随时响应这些羽族名流咯咯呱呱的召唤,为它们服务。当我第一次把这些鸟从板条箱里放出来,我狂喜地说,“我想要很多很多孔雀,每次我一走出门,就能碰见一只。”现在,每次我出门,总会碰见四五只——可它们的表现几乎就像不认识我一样。自从有了第一只孔雀,九年过去了。我有四十张鸟嘴要喂。需要为发明之母,也是其他若干事物之母。
正在长大的小鸡会格外漂亮,而孔雀小时候的样子却显得不吉祥。小孔雀的颜色就像夏天晚上在灯泡周围扑啦啦乱飞的讨厌的大蛾子一样。它唯一突出的特色是眼睛,一种亮灰色,出生十天后,它的脑后会生出一条棕色的冠子。起初看上去像甲虫的触须,后来变得像印第安人头上的羽毛饰。六周之后,绿色斑点开始出现在它的脖子上,再过几周,可以从背上的斑点分辨出雄孔雀。雌孔雀的背上逐渐变成均匀一致的灰色,她的样子很快就不再变化,一直保持到最后。我从来不认为雌孔雀没有吸引力,即便她没有长尾巴,也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装饰。甚至有一两次我认为她比雄孔雀更有魅力,更纤细更精致;但是这些仅仅是一瞬间的大胆设想。
雄孔雀的羽毛需要两年才能长出图案,他此后一生的行为,都仿佛是他自己设计了这图案一样。在头一两年,他就像一只没有想象力的手拼凑出的一个大杂烩。在第一年,他的胸脯是浅黄色的,有斑点的后背,和母亲一样的绿脖子,灰色的短尾巴。在第二年,他的胸脯变成了黑色,脖子像父亲一样成了蓝色,背部慢慢变成绿色和金色,并将一直保持下去;但是他还没有长出长长的尾巴。在第三年,他成年了,长出了尾巴。此后,在他的一生中——一只孔雀能活三十五年——除了不停地修剪它,把它打开又合上,他就没什么好做的了,他前后跳舞时会展开尾巴,被踩到时就尖叫,穿过水坑时会小心地把它弓起来。
不是孔雀的每一部分看起来都那么让人惊奇,甚至在他已经完全成熟的时候。他翅膀上端的羽毛有黑白色的条纹,可能是从横斑芦花鸡那里借来的;翅膀下端的羽毛则呈粘土色;他的腿又长又细,是铁灰色;他的脚很大;他看上去就像穿着花花公子夏天非常喜欢的那种短裤。他的胸脯是淡黄色的,很光滑,好像穿了一件蓝黑色的马甲。如果你发现他还垂着一条表链,你不要不安,尽管从来没有人发现过。如果分析一只尾巴折叠站立的孔雀的外观,结果你会发现,他的各个部分与整体是不相称的。事实上,当他尾巴折叠时,只有他的举止能使他免于成为一个笑柄。当他的尾巴展开,他能激发起广泛的情感,但是我还是能听见笑声。
对孔雀开屏的反应通常是沉默,至少一段时间内是这样。雄孔雀猛烈地浑身抖动,直到他的尾巴逐渐抬起来,形成一个拱形。然后,在人们有机会看见它开屏之前,他会旋转身体,这样他的后背就始终冲着观察者。有些人认为这是无礼,有些人认为是古怪。我认为它仅仅意味着孔雀对自己任何一面的模样都同样满意。自从我养孔雀以来,每年至少有一次,会有一年级的孩子来参观。当孔雀旋转身体时,我常常听到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哦,看他的内衣!”这个“内衣”是一条僵硬的灰色尾巴,抬起来支撑着更大的那条尾巴,在它下面,有一团蓬松的黑色羽毛,适合真正的王室女人——克里奥佩特拉或克吕泰墨斯特拉——用来给鼻子扑粉。
当孔雀展示他的背面时,观看者通常会开始绕着他走,想看到他的正面;但是孔雀会继续旋转,这样人就看不到他的正面。这时,你需要站立不动,等待,直到他高兴转动。在时机合适的时候,孔雀会面对着你的。那时,在他身体周围的绿青铜色的拱形中,就会出现一个由众多光轮闪耀的太阳组成的银河系。这样的时刻大多数人都是沉默的。
“阿门!阿门!”当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个黑人老妇曾经叫了起来,我听到很多人在这样的时候发出这样的感叹,显示出人类的语言多么无力。有些人吹口哨;有些人沉默不语。一个拉了一车干草的卡车司机,发现一只孔雀出现在车前的路中央,他大叫一声,“看看那杂种!”然后猛地刹住了车。我从来没见过开屏的孔雀会给卡车、拖拉机或汽车让一点路的。它会一直坚持到让车离开道路。我的孔雀从来没有被车压到,只有一只,有一年在割草机中失去了一只脚。
我发现,许多人天生就不能欣赏孔雀开屏的美景。有一两次,他们问我,孔雀“有什么用”——我没有回答,这是个不值得回答的问题。有一天,电话公司派了一个线务员来修电话。工作完成之后,这个大小伙子用黄色头盔掩饰着狐疑的表情,在周围继续闲逛,试图哄一只一直在观察他的孔雀开屏。他过去显然这么做过很多次,希望这一次也能成功。“来啊,老兄,”他说,“在路上展示一下,起来没事啦,来啊,快点,快点啊。” 孔雀当然不予理睬。
“什么能惹恼他?”这个男人问道。
“什么都不能惹恼他,”我说,“他随时都会开屏。你只能等。”
这个人又跟着孔雀走了大约十五分钟;然后没趣地回到卡车上,发动引擎。这时,孔雀开始抖动,尾巴抬了起来。
“他正在开屏!”我尖叫道。“嘿,等等!他正在开屏!”
那人又把卡车转了回来,正好孔雀也转过来,尾巴展开面对着他。一个完美的展示。这只鸟微微转向右边,他身上的小行星就闪耀出青铜色,然后他又微微转向左边,它们就闪耀出绿色。我走到车前,看看这景象对这人产生了怎样的效果。
他凝视着孔雀,因专注而浑身僵直,仿佛正试图读出远处的小字。一分钟后,孔雀垂下尾巴,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你认为怎么样?”我问。
“从没看见这么丑陋的长腿,”这个男人说道,“我打赌那无赖能跑得过汽车。”
有些人真的被孔雀开屏的景象所感染,甚至他的尾巴垂着的时候,但是他们不想承认;其他人似乎会被这种景象激怒。也许他们怀疑,孔雀不喜欢他们。孔雀本身是很小心的、高贵的侦查员。往往,迎接来访者的,不是从门廊下冲出来的吠叫的狗,而是尖叫的孔雀,它们的蓝脖子和有冠的脑袋从草丛里伸出来,在灌木丛中窥视,从屋顶上探下来,它们飞到屋顶上可能是为了了望。有一天,我的一只孔雀从灌木丛下走出来,上前来侦查一车来买小牛的人。在这只鸟靠近时,一个老人和五六个白头发、光脚的孩子,从车后涌出来。看到孔雀,孩子们停下脚步,凝视着,显然因为这高傲的鸟儿挡住了他们的路而感到困窘。孔雀沉默地注视着他们,他的头向后缩着,形成最为庄严的角度,折叠的尾巴在阳光中闪耀着。
“那是什么东西啊?”一个小男孩终于愠怒地嚷道。
老人从车上下来,凝视着孔雀,露出认出什么来的震惊神情。“从我祖父去世起我就再没有见过了,”他说,一边恭敬地摘下帽子,“人们以前还有,现在再也没有了。”
“它是什么?”那男孩用先前一样的语调再次问道。
“孩子们,”老人说,“那是鸟中之王!”
孩子们沉默地接受了这个信息。过了片刻,他们爬回到车上,从那里继续凝视着孔雀,他们的表情有些气恼,仿佛他们不喜欢老人告诉他们的事实。
孔雀开屏最隆重的时候是在春天和夏天,那时他的尾巴已经长全了,可以用来展示了。通常他在早餐后不久就开始,一直持续若干个小时,白天炎热的时候,他会暂时停止,下午晚些时候再次开屏。每只孔雀都有自己喜欢的地方,每天举行表演,希望吸引经过的雌孔雀的注意;但是我发现,除了电话线务员,另外对孔雀的表演默然待之的就要属雌孔雀了。她很少看上一眼。雄孔雀,尾巴在后面举着,形成一个闪光的拱形,一会儿转向这边,一会儿转向那边,用他粘土色的翅膀触碰着地面,前后舞蹈,弯着脖子,张着嘴,眼睛闪着光。而雌孔雀这时却会自顾自地忙着,孜孜不倦地在地面上搜寻着,好像草中的任何虫子都比附近漂浮着的宇宙打开的地图还要重要。
有些人认为,只有雄孔雀才会展开他的尾巴,而且只在有雌孔雀在场的时候才这么做。事实并非如此。一只刚刚孵化几小时的孔雀也会举起他的尾巴——仅仅有一个拇指盖大小——他会高视阔步,转动身体,后退,鞠躬,好像他已经三岁了,有理由这么做了。如果看见地上有什么东西引起了她们的警惕,雌孔雀也会举起尾巴,或者她们没有什么更好的事情做,而空气又十分凛冽的时候,她们有时也会这样。凛冽的风一旦吹到雄孔雀的头上,往往就会使他活跃起来。一群孔雀会在一起舞蹈,或者四五只孔雀会互相追逐,绕着一棵灌木或树。有时一只孔雀会追逐自己,最后向空中猛地一跃,结束他的疯狂,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开,就像他从来没有卷入这种奇观一般。
雄孔雀经常会在抬起尾巴的同时,也提高他的叫声。他似乎通过自己的脚接收到了来自地心的振动,这振动通过他向上传导,得到释放:唉-喔-咿!唉-喔-咿!这声音,在忧郁者听来就是忧郁,在歇斯底里者听来就是歇斯底里。对于我,它听起来总像是在庆祝一个看不见的游行。
雌孔雀不会放任这样的情感爆发。她发出的声音就像一头骡子——呵哈,呵哈,啊啊喔——并且只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叫。秋天和冬天,孔雀通常是沉默的,除非有喧闹打扰了他们;但是在春天和夏天,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每隔一小会儿,雄孔雀就会低下脖子,向后甩着头,发出连续的七八声尖叫,仿佛这个信息是世界上最急切最需要被人听到的信息。
夜晚,这些叫声的调子会低一些,几英里以内都能听见。自从我让我的第一只孔雀晚上去屋后的雪松树上栖息,已经过去了很长的时间。现在十五或二十只孔雀仍栖息在那里;但是来自佛罗里达尤斯蒂斯的原来的那只老孔雀,驻扎在谷仓顶上,在割草机中失去了一只脚的那只孔雀,蹲在马棚附近一个平顶的棚子上面,其他的孔雀栖息在池塘边的树上,有几只在房子侧面的橡树上,有一只栖息在水塔上,赶也赶不走。从所有这些栖息地,传来呼唤和应答,在夜晚的空气中回響着。孔雀也许会做激烈的梦。他会经常醒过来,尖叫,“救命!救命!”然后,从房子周围的池塘、谷仓和树丛中,就会开始一阵齐声的祈祷:
勒-呦 勒-呦,
迷-呦 迷-呦!
唉-呦 唉-呦,
唉-呦 唉-呦!
焦躁不安的睡眠者会奇怪自己是醒着还是在做梦。很难说清这种鸟到底是怎么回事。孔雀的生活习惯很难惹人注意,但是如果你繁殖了四十只孔雀,他们就会形成一种局面。我是对的,我的孔雀全都会吃饲料;他们也吃其他一切。尤其喜欢吃花。我母亲的担心全部成了现实。孔雀不仅吃花,他们还有系统地吃,开始先吃掉一排花的脑袋,然后再吃剩下的。如果他们不饿,如果花很吸引人,他们就会把花掐下来,丢在地上。一般来说,他们喜欢吃菊花和玫瑰。他们不吃花的时候,会很享受地坐在花上面,而孔雀坐过的地方,最后会形成一个土浴的坑。任何小鸡在花床里土浴都是不合适的,但是孔雀的坑,有小火山口那样大小,尤其不合适。他土浴时,会全然忘记自己满身是土的样子。通常,当有人端着扫帚飞奔而至时,透过尘埃和飞扬的鲜花的云雾,他所能看见的仅仅是一些绿色的羽毛和一只晶亮的、充满快乐的眼睛。 从一开始,这些鸟儿与我母亲的关系就十分紧张。起初,她被迫早上早早起来,拿着她的大剪刀,奔向她的木香花和香水月季,赶在某只孔雀把它们当早餐之前;现在她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她立起了几百英尺的二十四英寸高的铁丝网,把花床围了起来。她声称孔雀的辨别力还不足以让他们跳过一个低篱笆。“如果是高篱笆,”她说,“他们会跳上去,越过去,但是低篱笆他们就辨别不出来了,就不会跳过去了。”
在这件事上与她争论是没用的。“那不会有什么作用的,”我对她说;但是她已经打定了主意。
除了吃花,孔雀也吃果实,这种习惯导致了我的叔叔对他们失去了热情,他种无花果是因为他自己喜欢吃无花果。“把那无赖从无花果树上弄走!”他会咆哮着,从他的椅子上跳起来,让椅子的一条腿发出断裂声,于是就会有人拿着扫帚被派到无花果树那里去。
孔雀也喜欢飞进谷仓阁楼里,吃干草上的花生;这让我们的挤奶工很是不悦。当他们尝到了新鲜的花园蔬菜,他们就经常纠缠挤奶工的老婆。
孔雀喜欢蹲在门上或篱笆桩上,把尾巴垂下来。一根篱笆桩上有一只孔雀,那是绝美的景象。六七只孔雀落在一扇门上,那就成了难以描绘的美景了;但是那样对门很不好。我们的篱笆桩往往是朝一个方向倾斜的,而我们所有的门打开都是斜的。
简而言之,我是当地唯一愿意养孔雀的人,这样做需要的不仅仅是耐心。作为回报,我的孔雀数量迅速增加。我起初计划的数目是四十只,可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感觉做人口统计已非明智之举。在我买孔雀之前曾有人告诉过我,孔雀很难养活。天啊,事实并不是这样。5月,雌孔雀在篱笆的角落找到了一个窝,生下了五六只淡黄色的蛋。之后的某一天,她突然“呵-哈-喔”地叫了一声!然后火箭一样从她的巢里窜出来。然后有半个小时,她竖着脖子上的羽毛,向前伸着脖子,在巢的附近巡行,公布着她要做的事情。我带着复杂的情感倾听着。
二十八天后,她带着五六只蛾子一样低鸣着的小孔雀出来了。雄孔雀对小孔雀不理不睬,除非它们跑到他的脚下,那时他就会啄它们的头,把它们赶走。但是雌孔雀却是一个细心的妈妈,每一年都会有很多小孔雀存活下来。那些熬过了疾病和捕猎者(鹰、狐狸和负鼠)的小孔雀,如果过了冬,似乎就不可摧毁了,除非用暴力。
一个卖篱笆桩的人有一天在我们这里耽搁下来,他告诉我,他的农场上曾经有八十只孔雀。他紧张地看了一眼站在附近的我的两只孔雀。“春天,我们都听不见自己说话,”他说,“你刚一提高声音,它们也提高声音,即使不在你前面,也绝不落后于你。我们所有的篱笆桩都是摇晃的。夏天,它们吃光了秧子上的所有番茄。斯卡珀农葡萄也是同样命运。我的妻子说,她的花是为自己养的,她不想让它们都被一只鸡吃掉,无论它的尾巴有多长。而到了秋天,它们的羽毛脱落,弄得遍地都是,清理起来很费事。我的老祖母那时与我们生活在一起,她八十五岁了。她说,‘或是它们走,或是我走。’”
“谁走了?”我问。
“我们的冰箱里现在还存着二十只呢。”他说。
“那它们,”我一边问,一边意味深长地看着站在旁边的两只孔雀,“味道如何?”
“也没比任何别的鸡强到哪里去,”他说,“但是我宁可把它们堆着吃,也不愿意听它们叫。”
我曾经试图想象我看见的面前这只孔雀是我唯一拥有的孔雀,但是马上就有一只加入了进来;另一只从屋顶上飞下来,四五只从紫薇树篱中哗啦啦冲出来;从池塘边,一只在尖叫,从谷仓那头,我听到牛奶工在斥责着另一只,它抢了母牛的饲料。我的家人们都习惯了这样的说法,“让我们面对它吧。”
我不喜欢让我的思想徘徊在令人心烦的事情上,但是有些时候,诸如铁丝网篱笆的价格、饲料的价格和孔雀每年的繁殖量,这些事情会无法控制地涌进我的脑海。最近我常常反复做一个梦:梦見五岁时的我和一只孔雀。纽约派来了一个摄影师,摆了一张长桌子来庆祝。食物非常特别:我自己。我尖叫着,“救命!救命!”然后就醒了。这时,从池塘、谷仓和房子周围的树丛里,我就会听见庆祝的合唱声响起:
勒-呦 勒-呦,
迷-呦 迷-呦!
唉-呦 唉-呦,
唉-呦 唉-呦!
我打算坚持下去,让孔雀继续繁殖,因为我确信,到最后,我能听到的最后的话就是它们的叫声。
南方小说中的某些怪异方面
我认为,如果听作家说话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是听他们能见证到什么,而非他们能提出什么理论。我自己解决文学问题的途径与约翰逊博士的盲管家非常相似,她在倒茶时把自己的手指放在杯子里。
在这个国家,作家们能够很好地为彼此说话的时代已经过去。在二十年代,范德比尔特大学的那些作家,感觉彼此的思想有足够的密切关联,他们便发行了一个小册子,叫做《我将坚持我的立场》,而三十年代,还有一些作家的社会意识或多或少具有同样的方向;但是今天,任何好的作家都不会松散地结合在一起,也没有勇气说他们为一代人代言,或为彼此说话。今天每一个作家都只为自己说话,即便他可能并不确信他的工作重要到足以证明自身的程度。
我认为,每个作家在谈论自己的小说方法时,他希望展示的是,在某个关键和深刻的方面,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对于我们有些人来说,要向他们证明日常生活的普通方面没有很大的虚构价值,这是非常困难的。我发现,如果一个作家的年轻男主人公与普通美国男孩不一样,甚至与普通美国流氓不一样,那么,他的罪犯就有大量须要解释的东西了。
他首先须要说明他没有做什么;因为,即便今日的美国文学中不存在真正的流派,也总会有某个批评家发明出来一个,并准备把你纳入进去。如果你是个南方作家,那个标签,连同相伴随的所有误解,都会马上贴在你身上,任凭你尽己所能去摆脱它。我发现,无论出于何种特殊的戏剧化需要,只要你使用了南方场景,你就仍然会被普通读者认为是在写南方,并凭借你的小说对典型南方生活的忠实来判断你。 总是有人向我指出,佐治亚的生活根本不是我所描绘的那样,在逃犯不会在路上漫游,把人们全家全家地杀个精光,圣经推销员也不会带着木腿四处徘徊,寻找姑娘。
社会科学给公众接近小说的途径带来了沉闷的枯萎病。当我最初开始写作的时候,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个虚构的实体,南方堕落派。每次听到南方堕落派,都感觉像粘在柏油娃娃身上的兔巴哥。曾有一段时间,普通读者读小说纯粹是为了能从中获得道德训诫,但是,无论这么做有多么幼稚,都远远不及他现在的一些更为局限的阅读目的幼稚。今天的小说被认为完全是有关社会、经济或心理力量的,这些力量必须得到展示,对于好的小说家来说,那些日常生活细节仅仅意味着某个更为深刻的结局。
当霍桑说他不写小说,他写传奇故事时,他知道他自己的问题所在,也许也预见到了我们的问题。今天的许多读者和批评家为小说树立了一种正统规范。他们要求一种事实的现实主义,它到最后,会局限而不是扩大小说的范围。他们将只适合长篇小说的材料与社会力量的运动联系起来,与典型性联系起来,只忠实于事物在正常生活中的发生方式。与此相伴随的,通常是对人物的性方面的巨大兴趣和处理方式。仅仅在最近五六十年中,作家才赢得了全面处理这个主题的权利。这种权利为小说打开了许多可能性,但是,当人们普遍获取了这种自由的时候,对文化却总是一个糟糕的日子。作家除了忘我地专注于他的工作之外,他根本没有任何权利。我们被那些基于不应得的自由的劣等小说所淹没,或者认为小说必须反映典型性,以致在公众心目中,更深刻的现实主义类型变得越来越不可理解。
在可以称之为现代浪漫传统之内写作的作家,他的写作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分享小说的正统;但是只要这些作品有活力,只要它们表现了活的东西,无论普通读者觉得其中的生活有多么古怪,它们都必须与之打交道,都必须以它们自己的方式去进行处理。
当我们读过大量严肃的当代小说,有时是南方小说之后,我们发现,这种品质通常被贬义地描绘成怪异。当然,我发现,任何出自南方的东西都会被北方读者称作怪异,而真正的怪异,又会被称作现实。但是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把这样的误用撇在一边,考虑那种有充分理由称为怪异的小说,因为作者是有意如此的。
在这些怪异作品中我们发现,作家复活了某种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习惯看到的经验,或者普通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从未经历过的东西。我们发现,那种我们所期望的惯常类型的现实主义被忽略了,反而存在着任何试图描绘风俗习惯的人肯定不会留下的陌生的跳跃和缝隙。但是,尽管如此,这些小说中的人物却是活的。他们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即便不是始终与他们的社会框架相一致。他们的虚构品质偏离了典型的社会模式,趋于神秘和不可预期。我想考虑的是这种类型的现实主义。
所有小说家在本质上都是现实的寻求者和描绘者,但是每个小说家的现实主义都依赖于他对终极现实的看法。从十八世纪开始,各个时代的流行精神都越来越趋向于认为,生活的病态和神秘最终将在人类科学的发展面前解体。如果小说家与这种精神合拍,如果他相信行为是由心灵气质、经济处境或其他决定性因素预先决定的,那么他首先关注的将是精确复制与人们最为直接相关的事物,关注他感觉控制他的命运的自然力。这样的作家会创造出一种伟大的悲剧的自然主义,因为凭借他对自己观察到的事物的责任,他有可能超越他的狭隘视野。
另一方面,如果作家相信我们的生活现在和将来在本质上都是神秘的,如果他将我们看作一种创造性秩序中的生灵,对这种秩序的规律我们要自由地作出回应,那么,唯一让他感兴趣的表面将是他能够穿透它,进入一种神秘经验本身的表面。他这种类型的小说会一直将自己的界限向神秘的领域推进和扩大,因为对这种小说家来说,只有在一个深度上,合适的动机、合适的心理和各种限定都被耗尽,小说才能获得意义。这样的作家会感兴趣于我们不理解的东西,胜于我们理解的东西。他会感兴趣于潜在性,胜于可能性。他会感兴趣于被迫迎接罪恶与恩典的人物,按照一种超出他们自身的信念行动的人物——无论他们是否清楚地知道他们行动与否的根据何在。对于现代精神来说,这种人物,以及他的创造者,是典型的唐吉珂德,向着不存在的东西持矛冲刺。
我不是要暗示,這种类型的作家,因为他主要感兴趣的是神秘,就会轻视具体之物。虚构从人类知识开始的地方开始——从感觉开始——每一个小说家都被他的媒介的本质属性所限制。但是,我的确相信,我正在描绘的这类作家会以更极端的方式使用具体之物。他显然将会采取更为明显的扭曲的方式。
亨利·詹姆斯说,在他的小说中,他按照大多数人的方式处理事物。我认为,写怪异小说的作家是按照最少数人的方式处理事物,因为在他的作品中,距离是如此巨大。他在寻找一个形象,能将两个点连接、结合或体现出来;一个点是具体之物,另一个点是肉眼看不见的,但是他坚定地相信,对于他,这个点真的就和每个人所看见的一样真实。
没有必要指出这种小说的面貌将是狂野的,它几乎必然是激烈的和滑稽的,因为它寻求差异的结合。
即便创作怪异小说的作家不认为自己的人物比普通的堕落者要古怪,他的读者也会这样认为;读者会问他,往往还会告诉他,为什么他选择了赋予这种残缺灵魂以生命。托马斯·曼说过,怪异是真正反布尔乔亚风格的,但是我相信,在这个国家,普通读者会设法将怪异与感伤联系起来,每当他好意地谈起这个的时候,他似乎就会把它与作家的同情联系起来。
现如今,人们普遍认为,作家绝对需要同情心。同情心在任何人嘴里都是一个很好听的词,任何书的封面都少不了它。它是一种品质,任何人都不能在严格的批评的意义上加以染指,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安全地使用它。我通常以为,它意味着作家原谅了所有人的软弱,因为人类的软弱是人的本性。要求现在的作家具有这种模糊的同情心,会使他很难对任何事情提出反对意见。当怪异以一种合法的方式被使用时,隐含在里面的知识和道德判断肯定就会凌驾于感情之上。
在十九世纪的美国写作中,有大量的怪异文学源自边疆,并被认为是有趣的;但是我们现在的怪异人物,尽管可能是滑稽的,但至少在本质上并非如此。他们似乎背负着一种无形的负担;他们的狂热是一种耻辱,而不仅仅是一种古怪。我相信他们源自对任何小说家都很罕见的预言式幻象,在当下,这种幻象独独属于那些关心我正在描述的事物的小说家。对于这样的小说家,预言是用延伸的意义来看待近旁的事物,这样就能把远的看成近的。预言家是远距离的现实主义者,你在最好的当代怪异小说中发现的就是这种类型的现实主义。 每当有人问我,为什么南方作家尤其嗜好写古怪的东西,我说那是因为我们有能力辨识出古怪。为了能辨识古怪,你必须对完整的人有所认识,在南方,对人的一般观念,主要仍是神学意义上的。这是一个很重大的陈述,这样做是危险的,因为有关南方信仰你所说的任何事,下一刻就会遭到同样得体的否定。但是从作家的立场来接近这个主题,我认为,我们可以放心地说,整个南方几乎并不是以基督为中心的,但它肯定是基督最常出没之地。不信基督的南方人,非常害怕他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子塑造的。幽灵可能是非常凶猛和有启发意义的。他们投射出陌生的影子,尤其是投射到我们的文学之中。无论如何,只要畸形能被感受为我们本质错位的一个比喻,它就能在文学中获得某种深度。
有另一个原因促使南方文学趋向怪异,这种趋势流行于优秀的南方作家之中。我认为作家最初投入创作的动力来自于文学,更胜于生活。当有很多作家都在采用同样的土话,都在寻找或多或少相同的社会场景时,那么,每一个作家就不得不比以往更加小心,以免在已经被做得接近完美的事情上出纰漏。在一个作家可以和不可以做什么方面,单是福克纳的压力就在我们中间造成了巨大的差异。没有人想让自己的骡车停滞在迪克西高级快车正在呼啸而来的同一条铁轨上。
南方作家被迫从所有方面让他的目光超越表面,超越单纯的问题,直到触及预言家和诗人所关心的领域。当霍桑说他写的是传奇故事时,实际上,他是在企图给小说保留一些自由,远离社会决定论,沿着诗歌的方向行进。我认为,这种朦胧而引起分歧的浪漫小说传统结合了滑稽怪异传统和所有作家从自然主义者那里学会的课程,以便至少在短期内,让我们南方文学不至变成范·维克·布鲁克斯先生想要的那种东西,他曾说他希望我们下一个文学阶段能恢复到那种核心文学上去,将中产阶级作家的伟大主题与新批评的技术专业性结合起来,并由此重新使文学成为社会的镜子和向导。
对于我正在描述的这类作家来说,反映社会的文学不可能是社会的合适向导,一个人如果确实想凭借纯粹的艺术同时做到这两件事情,他就必须诉诸比中产阶级主题和纯粹的技术专业性更为激烈的手段。
我们没有生活在有距离的现实主义者能够被理解或被认真思考的时代,即便他可能置身支配性的美国文学传统当中。每当有公众的意见传到耳中,那总是在要求一种平衡的文学,一种能够设法治愈时代创伤的文学。以社会秩序、自由思想,有时甚至是基督教的名义,人们要求小说家成为时代的女佣。
我曾经想到,这女佣非常像那个黑人门房,当亨利·詹姆斯离开查尔斯顿的旅馆时,他把詹姆斯的衣箱放在了水坑里。于是,詹姆斯被迫坐在拥挤的四轮马车上,把小背包放在腿上。在整个南方,这个可怜人遇到的服务都很丢脸,他后来写到,我们的家庭仆人是全世界仆人中的最末之选,因为他们从天性上就不适合做仆人。小说家的情况也是如此。让他承担家庭仆人的职责时,他会把公众的行李放在一个又一个水坑里。
小说家的特征不在于他的职责,而在于他的幻象,我们必须记住,他的幻象必须被传播出去,读者的局限和盲点肯定会严重影响他展现自己所见之物的方式。这是另一回事,在当下,它增强了小说中的怪异倾向。
那些为他们的时代代言的作家,比起那些反对流行态度的作家,在写作上要容易得多,也更有魅力。我曾经收到加利福尼亚一位老妇人的信,她通知我,当疲倦的读者晚上回到家,他希望读到能让他心跳的东西。看来,她读到的我的任何东西都没能让她的心跳起来。我认为,如果她的心处于正确的位置,它会跳起来的。
你可能会说,严肃的作家没有必要为疲倦的读者操心,但是他操心了,因为他们全都很疲倦。一位想让自己的心跳起来的老妇人还不是那么糟糕,但是你把她增加二十五万试试,你得到的就是一个图书俱乐部。我过去认为,为某些假想的精英写作应该是可能的,为那些上过大学和有时知道如何阅读的人,但是我后来发现,尽管你可以在《奥斯科尔画室》杂志上面发表你的小说,尽管它们很优秀,你最终得到的,还是来自加利福尼亚一位老妇人的信,或某个住在联邦监狱、州立精神病院、当地济贫院的人的信,告诉你,你在什么地方没有满足他的需要。
当然,他的需要是想要心跳起来。作为讲故事的人和听故事的人,我们内心有某种东西需要救赎,需要至少有机会恢复衰落的东西。今天的读者寻找的就是这种意愿,这是十分正确的,但是他忘记了这样做的代价。他的罪感被削弱了或完全丧失了,于是他遗忘了复原的代价。他读小说时,他既想折磨他的感官,又想提升他的精神。他想马上就被带入虚拟的角色,或是该死或是无辜。
经常有人告诉我,小说家的平衡典范是但丁,他将他的领域相当均匀地分成地狱、炼狱和天堂。对此可能没有什么好反对的,但是,也可能同样没有理由认为,在现时代这么做就会给我们带来但丁那样的平衡。但丁生活在十三世纪,当时的平衡是在他的时代的信仰中达到的。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既怀疑事实又怀疑价值的时代,它被各种短暂的信念裹挟着飘来飘去。现在的小说家不是反映一种来自周边世界的平衡,而是要抵达他自身内部感觉到的一种平衡。有些时代是能够向读者求爱的;有些时代却需要更为激烈的东西。
对于小说家,不存在可以规定好的文学正统,甚至亨利·詹姆斯也不能作为典范,他的每一部小说中都如此令人赞赏地平衡了传统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元素。但是就此有很多话可说。我们未来的伟大小说不会是公众认为自己需要的那种小说,或者批评家所要求的那种小说。它们将是那种让小说家感兴趣的小说。而让小说家感兴趣的小说是還没有人写过的小说。它们将最大的要求加诸其身,要求他开动自己全部的智慧和天才,忠实于自己天职的特性。我们中很多人的方向将趋向浓缩和扭曲,那是让我们的幻象具有穿透力所必需的;它将更加倾向于诗歌,而不是传统的小说。
对于这样的小说家而言,问题在于知道他能扭曲到何种程度,而不至于变成破坏,而为了不破坏,他必须深入自己,抵达那些赋予他作品以生命的地下泉源。这种深入自身,同时,也是深入他的地域。这种深入将是穿过熟悉的黑暗,进入一个世界,那里,就像福音书中被治愈的盲人那样,他看见人们像树一样在行走。这是幻象的开始,我感觉我们在南方必须至少尝试着去理解这个幻象,如果我们想对南方文学的生命延续有所贡献的话。我遗憾地想到,二十年后,南方作家也许还在写穿灰色法兰绒制服的人物,可能已经没有能力认清,这些绅士和我们现在所写的人物相比,甚至更加残缺畸形。我不愿意想到,要到哪一天南方作家才能够使疲倦的读者满意。
当那一天到来,多萝西·布伦特·拉马尔讲座就不得不专门关注过去的文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