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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儒程端学除了对《春秋》“大义”进行了详尽的阐发之外,还提出了“小义”与“余义”的概念,他认为《春秋》“大义”可以兼说“小义”,“正义”兼说“余义”,而“小义”与“余义”则不可兼说“大义”与“正义”,另外,他还提出了处理“大义”与“小义”的态度。这就丰富了《春秋》之“义”的概念与内涵,在《春秋》学领域作出了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