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探讨视觉电生理检查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的应用价值。方法 1995-01~2001-12延安市无屈光间质障碍的眼挫伤患者52例(58眼)除了常规视力、诊断性验光、裂隙灯及眼底检查外,全部做了视觉电生理检查,包括视网膜电流图(ERG),眼电图(EOG)及视觉诱发电位(VEP)。结果 凡车祸受伤后引起视力下降,用其他临床方法无法解释或眼前段及眼底未见明显异常者,视觉电生理检查多有异常,2例伪盲除外。结论 视觉电生理作为一种判断视功能的客观检查方法,对交通事故眼挫伤患者的视功能检测及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