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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法行政。
关键词: 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合法行政
Abstract: According to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aw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in our country, the construction of a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must be.
Key words: according to law, administrative law legal administration
中圖分类号D922.1
一、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
依法治国是一个广泛的概念?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宪法》实施二十周年时对依法治国定义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国家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
依法行政,就是做出行政行为,我们国家机关、我们的行政机关天天都在做出行政行为,那么这些行政行为是谁在做?是国家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那么这些机关和工作人员怎么做才叫依法行政?他以机构的名义或者以机构工作人员的名义做出的工作就叫行政行为,那么怎么才叫依法行政呢?他就必须依照两方面的法律,一个方面就叫实体的法律;一个方面就是程序的法律。
二 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历史发展
对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我们做了一个阐述,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来看看,中国是什么时候提出“依法治国”的?依法治国是怎么发展到今天的?这是我们理解“依法行政”的一个历史前提,社会基础,所以我们讲的在我们解释两个小的名词以后,我们第一个讲的就是依法治国的历史发展。 (一)依法治国的发展 1、清未“法治国”的目标的提出与清末的改制中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口号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依法治国、施行法制,也就是现在意义的依法治国在历史上是没有的,这是从西方引进的,是在清朝末年的时候,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国的那批改革家们,他们就在思考,中国要不要实行依法治国?中国要不要走法制社会?甚至中国要不要建设法制国家?从1901年到1902年,她就开始改革了,一直改到1911年,花了10年左右的时间,把中国古代留下来的法律体制,形式上全部改了一遍。我们今天的法律体系是什么?是宪法,宪法为根本大法,下面有刑法、民法、诉讼法、婚姻法。这样庞大的现在化的法律体系,其实这个法律体系不是最近50年来产生的,不是我们党领导创建的,也不是国民党创建的,而是清末年间创立的。
2、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949年,新中国建立了,中华民族在历史上迎来的新的曙光,50年代初,中国的法制建设应当认为非常迅速,而且成绩斐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78年,我们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党清醒的认识到,要使中华民族振兴,要使社会主义展现它应有的活力和生机,就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时候就提出了这样的政治口号和社会目标,“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然后经过了十多年改革的发展,中国的法制也随着中国的民主进步而不断的进步。 3、1997 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 历史推进到1997年,我们党召开了十五大,十五大明确的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我们党的纲领性文件。而且在1996年,在那次讲座后,江泽民的讲话是用的“制度”的“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用的是“制度”的“制”。1997年,我们党的十五大就把这个法治国家的“制”,从“制”改为三点水的“治”。
4、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载入宪法 (二)依法行政的发展 1、1999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99]23号) 我们把眼光倒回到1999年,早在1999年我们的国务院就发布了当年的23号文件,叫[99]-23号文件,这个文件的名称就叫《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我们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提出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决定。2、2002年十六大:“加强对执法行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随着历史的推进,尤其是随着法治本身的发展,到2002年的时候,我们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强对执法行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所以,依法行政又在我们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被加以特别的强调。 3、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到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是这一文件,明确指出中国未来政府发展的重要目标是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未来法治政府建设,是近10年,从去年开始,10年期间的中国政府发展建设的目标。 从这里开始,中国新一轮的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又迈开了新的步伐。这样我们就讲完了第二小点,依法行政的发展。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合法行政 合法行政就是说行政行为要有法律上的根据。在这里我要和同志们一起商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一定要有法律上的根据,这就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公民的一个差异。公民的行为无需有法律根据,公民的行政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即不受制裁。他不违法,你就无权处罚他,他不违反法律,就不应该受到惩罚,所以凡是法律不禁止的,即是公民可为的。法律只要不禁止老百姓去做,老百姓做了,你就不能惩罚他。这才是自由的社会,这才是民主的社会,这才是法治的社会。所以说法不禁止即不受处罚,这是对一般的老百姓的、一般的企业组织,但是对国家机关的就不同了。
(二)合理行政 行政也要合理,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裁判案件的过程当中,或者是处理行政事务当中,都有一定的裁判幅度,和处理的幅度变化,合理也就是要求我们合法的前提下,还要合乎公理、合乎一般人民大众的认识,要合乎道理,要适当要适度,不能过轻或者过重,不能过急或者过快,要适当。 (三)权责统一 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讲,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它就必须具有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只有权力而没有责任,那么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没有保障,这对依法行政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基本要求。只有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定的职权与法定的责任结合起来,我们才能说依法行政能够实现它的目标,取得良好的成效。
关键词: 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合法行政
Abstract: According to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aw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in our country, the construction of a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must be.
Key words: according to law, administrative law legal administration
中圖分类号D922.1
一、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
依法治国是一个广泛的概念?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宪法》实施二十周年时对依法治国定义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国家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
依法行政,就是做出行政行为,我们国家机关、我们的行政机关天天都在做出行政行为,那么这些行政行为是谁在做?是国家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那么这些机关和工作人员怎么做才叫依法行政?他以机构的名义或者以机构工作人员的名义做出的工作就叫行政行为,那么怎么才叫依法行政呢?他就必须依照两方面的法律,一个方面就叫实体的法律;一个方面就是程序的法律。
二 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历史发展
对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我们做了一个阐述,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来看看,中国是什么时候提出“依法治国”的?依法治国是怎么发展到今天的?这是我们理解“依法行政”的一个历史前提,社会基础,所以我们讲的在我们解释两个小的名词以后,我们第一个讲的就是依法治国的历史发展。 (一)依法治国的发展 1、清未“法治国”的目标的提出与清末的改制中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口号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依法治国、施行法制,也就是现在意义的依法治国在历史上是没有的,这是从西方引进的,是在清朝末年的时候,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国的那批改革家们,他们就在思考,中国要不要实行依法治国?中国要不要走法制社会?甚至中国要不要建设法制国家?从1901年到1902年,她就开始改革了,一直改到1911年,花了10年左右的时间,把中国古代留下来的法律体制,形式上全部改了一遍。我们今天的法律体系是什么?是宪法,宪法为根本大法,下面有刑法、民法、诉讼法、婚姻法。这样庞大的现在化的法律体系,其实这个法律体系不是最近50年来产生的,不是我们党领导创建的,也不是国民党创建的,而是清末年间创立的。
2、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949年,新中国建立了,中华民族在历史上迎来的新的曙光,50年代初,中国的法制建设应当认为非常迅速,而且成绩斐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78年,我们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党清醒的认识到,要使中华民族振兴,要使社会主义展现它应有的活力和生机,就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时候就提出了这样的政治口号和社会目标,“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然后经过了十多年改革的发展,中国的法制也随着中国的民主进步而不断的进步。 3、1997 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 历史推进到1997年,我们党召开了十五大,十五大明确的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我们党的纲领性文件。而且在1996年,在那次讲座后,江泽民的讲话是用的“制度”的“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用的是“制度”的“制”。1997年,我们党的十五大就把这个法治国家的“制”,从“制”改为三点水的“治”。
4、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载入宪法 (二)依法行政的发展 1、1999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99]23号) 我们把眼光倒回到1999年,早在1999年我们的国务院就发布了当年的23号文件,叫[99]-23号文件,这个文件的名称就叫《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我们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提出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决定。2、2002年十六大:“加强对执法行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随着历史的推进,尤其是随着法治本身的发展,到2002年的时候,我们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强对执法行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所以,依法行政又在我们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被加以特别的强调。 3、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到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是这一文件,明确指出中国未来政府发展的重要目标是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未来法治政府建设,是近10年,从去年开始,10年期间的中国政府发展建设的目标。 从这里开始,中国新一轮的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又迈开了新的步伐。这样我们就讲完了第二小点,依法行政的发展。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合法行政 合法行政就是说行政行为要有法律上的根据。在这里我要和同志们一起商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一定要有法律上的根据,这就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公民的一个差异。公民的行为无需有法律根据,公民的行政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即不受制裁。他不违法,你就无权处罚他,他不违反法律,就不应该受到惩罚,所以凡是法律不禁止的,即是公民可为的。法律只要不禁止老百姓去做,老百姓做了,你就不能惩罚他。这才是自由的社会,这才是民主的社会,这才是法治的社会。所以说法不禁止即不受处罚,这是对一般的老百姓的、一般的企业组织,但是对国家机关的就不同了。
(二)合理行政 行政也要合理,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裁判案件的过程当中,或者是处理行政事务当中,都有一定的裁判幅度,和处理的幅度变化,合理也就是要求我们合法的前提下,还要合乎公理、合乎一般人民大众的认识,要合乎道理,要适当要适度,不能过轻或者过重,不能过急或者过快,要适当。 (三)权责统一 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讲,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它就必须具有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只有权力而没有责任,那么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没有保障,这对依法行政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基本要求。只有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定的职权与法定的责任结合起来,我们才能说依法行政能够实现它的目标,取得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