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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素质教育和新课改深入推进,为我国教育提供了许多新理论、新方法。但在教育实践中出现了某些偏差,需要重新实现发展个性与遵守普遍规则的平衡,全面发展与发挥特长的平衡,学习知识、技能与学会研究方法的平衡,才能使教育实践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关键词:教育实践 三大平衡 学生发展
中图分类号:G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a)-0124-01
素质教育和新课改在我国实行了十多年,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起了巨大作用。教育改革中出现了许多富有创建性的观点,如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培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因为理解的片面和现实的制约,出现了发展个性与遵守普遍规则的矛盾,全面发展与发挥特长的矛盾,学习知识、技能与学会研究方法的矛盾。为了使教育改革顺利推进,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良性发展,处理好这三种矛盾,使之达到新的平衡,已经迫在眉睫。
1 学生发展个性与遵守普遍规则的平衡
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理念。学生是完整的人,除了必须学习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还应当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尤其是培养积极的情感,如兴趣、爱好、上进心、团结合作品质、责任心、创新精神、终身学习精神等。素质教育和新课改从人性出发,积极倡导尊重和培养学生的个性,可以说,培养学生的个性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也是教育回归人性的一大举措,是把教育真正当做“人”的教育。
然而,在教育实践中,学校和教师片面地理解新教育思想,也受制于教育法律法规,把学生的个性发展当做任其自由、放任自流,重个性、轻普遍规则已是不容忽视的现象。学校应当向青少年传授普遍的道德价值观,而以“尊重”与“责任”为首要内容,以此带动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1]但在教育实践中,学生违反了这些普遍规则,教师却处于两难境地,不处罚就会失职和愧对良心,处罚就有可能违背相关教育理念和政策法规。要想很艺术地处理这种问题,就需要教师有高超的教育技术,但这样的教师毕竟不占大多数。事实上当下很多老师不敢批评学生了,怕学生心理脆弱出什么事要自己担责任,舆论造成了一批不敢批评学生的老师,这样的教育能正常吗?[2]学校中、社会上学生之间的相互冲突成不断增加的趋势,甚至有时引发为暴力冲突,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生的个性失去了普遍规则的约束,他们的个性在很大程度上泛滥了。
因此,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素质教育和新课改中“发展学生个性”的观点,实现发展个性与遵守普遍规则的平衡。学生要有充分的个性,成为独特的人,有创新性的人,有激情、上进心的人,最终能在某些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人;与此同时,学生也应当遵守普遍规则,成为现代文明社会中的合格公民,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2 学生全面发展与发挥特长的平衡
学生应当全面发展。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现代社会追求的目标,全面发展是对人身心的合理解放。素质教育不仅提倡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而且更进一步地提出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挥其特长及潜能。[3]可见实现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是新形势下教育改革的一大理念,是追求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智能优势,都可能成为某方面的人才,教师的作用就是要关注学生的智能强项与智能弱项,最大限度地展现学生各自的特长与优势。[4]但我国教育实践没有良好的环境让学生发挥特长:一是我国现今的考试制度导致学生只能通过中考、高考才能实现进一步的深造,这对于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而其他方面有所欠缺的“非全面发展”的学生,是致命的打击,最终将失去发挥特长的机会;二是教育实践中缺乏足够并且有效的活动,不能让学生从活动中发现“自己”,这导致了许多学生对自己了解、认识不足,不能像国外学生那样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来设计自己的未来。
全面与特长的结合不仅是社会高度分工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个人潜能的最好途径,它为个人實现人生价值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所以,教育应当实现全面发展与发挥特长的平衡,从理念上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智能优势,从制度设计上让各种智能优势都有发展的机会,达到真正的因材施教。
3 学生学习知识、技能与学会研究方法的平衡
学习知识与技能是教育的重要目标。我国教育改革也重视知识与技能的培养,而且完善了培养目标,扩大为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它不仅着眼于学生的现在,而且瞄准了学生的未来;不仅重视学生认知的提高,而且关注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不仅重视学生学习目标的达成,而且更关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体验。
与其他国家比较,当前我国教育实践中普遍缺乏一种学生终身学习所需要的基本素质—— 学会研究方法。美国人的教育理念是,研究方法比具体知识重要,因而学校教育重视科学研究方法的传授与训练。[5]而我国的学生大多只记住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没有学到相应学科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导致学生考试有能力,研究没能力。学会学科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关乎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它可以让学生在学校科学、有价值地学习,更重要的是在走入社会之后还能开展该学科的持续研究,这已经超出了单纯的学习范畴,指向了比学习该学科知识更高级的目标——发展该学科的知识。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导致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仅仅学习前人的成果就只能被动地跟踪,将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形势。教育实践中应当多开展研究性学习,在研究性活动中让学生学会研究方法,达到学习知识、技能与学会研究方法的平衡,这应当是解答著名的“钱学森之问”的应有之义。
总之,学生的发展应当是一种良性、平衡、和谐的发展。在教育实践中,不能顾此失彼,不能因为注重个性而不尊重普遍规则,不能为了全面发展而扼杀个人特长,不能仅仅局限于知识、技能、态度的培养而忽视学科研究方法的掌握。与此相反,全社会应当为教育实践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让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积极地实现这三种关系的平衡,使学生真正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茹宗志,李军靠.教育学教程[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6:198.
[2] 段英红,程馨莹.中日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现状、对比及思考[J].科教导刊,2011(5):10-12.
[3] 刘志文.现代教育思想[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90).
[4] 施传柱,高芹.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205.
关键词:教育实践 三大平衡 学生发展
中图分类号:G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a)-0124-01
素质教育和新课改在我国实行了十多年,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起了巨大作用。教育改革中出现了许多富有创建性的观点,如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培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因为理解的片面和现实的制约,出现了发展个性与遵守普遍规则的矛盾,全面发展与发挥特长的矛盾,学习知识、技能与学会研究方法的矛盾。为了使教育改革顺利推进,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良性发展,处理好这三种矛盾,使之达到新的平衡,已经迫在眉睫。
1 学生发展个性与遵守普遍规则的平衡
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理念。学生是完整的人,除了必须学习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还应当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尤其是培养积极的情感,如兴趣、爱好、上进心、团结合作品质、责任心、创新精神、终身学习精神等。素质教育和新课改从人性出发,积极倡导尊重和培养学生的个性,可以说,培养学生的个性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也是教育回归人性的一大举措,是把教育真正当做“人”的教育。
然而,在教育实践中,学校和教师片面地理解新教育思想,也受制于教育法律法规,把学生的个性发展当做任其自由、放任自流,重个性、轻普遍规则已是不容忽视的现象。学校应当向青少年传授普遍的道德价值观,而以“尊重”与“责任”为首要内容,以此带动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1]但在教育实践中,学生违反了这些普遍规则,教师却处于两难境地,不处罚就会失职和愧对良心,处罚就有可能违背相关教育理念和政策法规。要想很艺术地处理这种问题,就需要教师有高超的教育技术,但这样的教师毕竟不占大多数。事实上当下很多老师不敢批评学生了,怕学生心理脆弱出什么事要自己担责任,舆论造成了一批不敢批评学生的老师,这样的教育能正常吗?[2]学校中、社会上学生之间的相互冲突成不断增加的趋势,甚至有时引发为暴力冲突,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生的个性失去了普遍规则的约束,他们的个性在很大程度上泛滥了。
因此,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素质教育和新课改中“发展学生个性”的观点,实现发展个性与遵守普遍规则的平衡。学生要有充分的个性,成为独特的人,有创新性的人,有激情、上进心的人,最终能在某些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人;与此同时,学生也应当遵守普遍规则,成为现代文明社会中的合格公民,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2 学生全面发展与发挥特长的平衡
学生应当全面发展。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现代社会追求的目标,全面发展是对人身心的合理解放。素质教育不仅提倡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而且更进一步地提出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挥其特长及潜能。[3]可见实现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是新形势下教育改革的一大理念,是追求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智能优势,都可能成为某方面的人才,教师的作用就是要关注学生的智能强项与智能弱项,最大限度地展现学生各自的特长与优势。[4]但我国教育实践没有良好的环境让学生发挥特长:一是我国现今的考试制度导致学生只能通过中考、高考才能实现进一步的深造,这对于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而其他方面有所欠缺的“非全面发展”的学生,是致命的打击,最终将失去发挥特长的机会;二是教育实践中缺乏足够并且有效的活动,不能让学生从活动中发现“自己”,这导致了许多学生对自己了解、认识不足,不能像国外学生那样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来设计自己的未来。
全面与特长的结合不仅是社会高度分工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个人潜能的最好途径,它为个人實现人生价值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所以,教育应当实现全面发展与发挥特长的平衡,从理念上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智能优势,从制度设计上让各种智能优势都有发展的机会,达到真正的因材施教。
3 学生学习知识、技能与学会研究方法的平衡
学习知识与技能是教育的重要目标。我国教育改革也重视知识与技能的培养,而且完善了培养目标,扩大为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它不仅着眼于学生的现在,而且瞄准了学生的未来;不仅重视学生认知的提高,而且关注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不仅重视学生学习目标的达成,而且更关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体验。
与其他国家比较,当前我国教育实践中普遍缺乏一种学生终身学习所需要的基本素质—— 学会研究方法。美国人的教育理念是,研究方法比具体知识重要,因而学校教育重视科学研究方法的传授与训练。[5]而我国的学生大多只记住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没有学到相应学科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导致学生考试有能力,研究没能力。学会学科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关乎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它可以让学生在学校科学、有价值地学习,更重要的是在走入社会之后还能开展该学科的持续研究,这已经超出了单纯的学习范畴,指向了比学习该学科知识更高级的目标——发展该学科的知识。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导致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仅仅学习前人的成果就只能被动地跟踪,将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形势。教育实践中应当多开展研究性学习,在研究性活动中让学生学会研究方法,达到学习知识、技能与学会研究方法的平衡,这应当是解答著名的“钱学森之问”的应有之义。
总之,学生的发展应当是一种良性、平衡、和谐的发展。在教育实践中,不能顾此失彼,不能因为注重个性而不尊重普遍规则,不能为了全面发展而扼杀个人特长,不能仅仅局限于知识、技能、态度的培养而忽视学科研究方法的掌握。与此相反,全社会应当为教育实践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让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积极地实现这三种关系的平衡,使学生真正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茹宗志,李军靠.教育学教程[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6:198.
[2] 段英红,程馨莹.中日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现状、对比及思考[J].科教导刊,2011(5):10-12.
[3] 刘志文.现代教育思想[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90).
[4] 施传柱,高芹.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