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就业是民生之本,如何在劳动就业实践中判定某一行为构成就业歧视,进而追究歧视者的法律责任,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亟待解决的司法实践问题。我国目前的就业歧视大体可以分为直接歧视、间接歧视、就业前歧视、就业后歧视、政府歧视、用人单位歧视等类型。现行法律对就业歧视的构成尚无明确规定,但可以以具有区别对待的客观事实、区别对待的理由是法律所禁止的、区别对待损害了平等就业权、区别对待没有合理理由为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