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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新闻周刊》第45期刊文指出,一些政府窗口部门推行的“公开承诺制”。在实践中出现了“假冒伪劣”:一是盲目跟从。有些部门和单位是人“诺”亦“诺”,看到人家承诺了,生怕自己落伍,于是就不顾自身工作实际,盲目跟着学,造成承诺“一阵风“。而待“一阵风”过后,一切照旧。二是制造效应。有些部门和单位为了树立形象,提高知名度,拉出”承诺”的大旗,甚至还搞起了攀比。三是虚假承诺。有些部门和单位表面上向社会推出各种各样的承诺,实质上这些承诺的项目、内容、标准都没有细化、量化。四是只诺不践。有些部门和单位在承诺时嘴上说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