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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离村农民在外出谋生的过程中,适应主客观条件的需要,在性别、年龄、外出方式等内在结构方面显示出鲜明的特点。年富力强的青壮年男子自然是离村的主体,因为这是谋求工作的前提与资本。家庭耕作与外出挣钱对大多数农家来说都同等重要,劳动力充足的家庭很容易做到二者的兼顾,而缺乏劳动力的家庭则只能有所取舍,或租田耕种,或舍家外出。为了实现相互之间的照应以及感情慰藉的需要,他们尽量避免单独外出,而倾向于结伴同行。这种内在结构特点的形成,对农民离村的社会效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