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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写入刑法已经有二十余年了,但社会各界对它的议论热度从未减退,尤其在十八大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反腐话题发声,此罪更加成为了热议的话题,该罪便引起了笔者的关注。笔者在此篇论文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阐述了其概念和特征;其次阐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是否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最后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改进和完善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