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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武》2006年2期上刊登了谢征东女士写的《太极五行与春夏秋冬》一文,认真拜读后,有几点不清,想与作者探讨。
一、关于五行与太极五步的关系
我们知道中国传统五行学说相生相克关系是:金生水,水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其方位为东方甲乙木,西方庚辛金、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己土(图1)。
如果面向南方练拳,则“五步”的属性是前进为火(南),后退为水(北),左顾为木(东),右盼为金(西),中定为土(图2)。
而该文则认为是前进为水、后退为火,是否是面北练功呢?但左顾右盼的方位与属性又明明是左(东)木,右(西)金,让读者难以理解。
二、关于五行与月份的关系
在文章中,作者认为一年中五行与月份的关系是一、二月为木,四。五月为火,七,八月为金,十、十一月为水,三、六、九、十二月为土,这里将三、六、九、十二门四个月定为土实属偏颇,因为五行是古人“立竿见影,以正农时”观象授时之法,即通过圭表先分阴阳,遂定四季,再将阴阳衍化三阴、三阳、六气和六阴、六阳、十二个月,同时依据“河图”实录天空木、火、金、水、土五星出没,按“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牛火,天七成之”之理,定为每年一、二月为春木,四、五月为夏火,七、八月为秋金,十、十一月为冬水,又因大地养育万物,其功能每月末变化最为明显,所以四季之末即三、六、九、十二月的最后十八天被概括为上。这样一吓中冬水、春木、秋余、夏火,各七十二日而以中央为土行,寄旺于四时之末各十八日,称为季冬、季春、季夏、季秋,也是七十二日,喻义土于四季无时不在(图3)。
在文章中,作者述借用了“长夏”这一中医理论中的术语,即长夏练中定,将“长夏”令为土行。其实“长夏”作为中医理论术语,其义有二:一是指上述的每季末十八日,二是指未月在火令之间,居一年之中,所以特定中央土这一时令,称为长夏,以成五行之序(图4)。
因此武断地将一年中的三,六,九、十二月定为长夏是不妥的,至少不够精准。
三、关于八卦与太极八法的关系
在该文“四季与太极五行对应图”中,作者用中国传统形来和四季及太极四正手相对应、我们知道八卦有先天和后天之分-先天八卦体现“河图”以震巽为主,用以表示牛长:乾金生坎水,艮土生兑金,离火生坤土(图5)
后天八卦则体现“洛书”,用以表示收藏(克):乾金克巽木,坎水克离火,兑金克震木(图6)。
两者包含了天地生克的体用关系。在文章中作者并没有说明引用的卦形是先天八卦的卦形还是后天八卦的卦形,但从其意思上来看是采用了后大八卦的卦形,因为它春用震木,夏用离火,秋用兑金,冬用坎水来表示,这里姑且不论用后天八卦来对应太极八法是否妥当的问题,就是用得妥当的话,同样出现了一个打拳方向问题,如面向南方而练,应进为夏火,退为冬水,左颐为春木,右盼为秋金,而该文却认为是进为冬水;退为夏火,犯了前而五行与太极五步相对应关系的同样错误,如果确实这样,那么作者阐述的夏练后退,冬练进攻的理论能否成立,则须认真推敲了。同时我认为简单地用太极十三势中的八法五步与八卦五行对应,生搬硬套五行生克关系,不可能完全符合太极拳的技击实践和拳埋。正确做法是用中国传统学说中阴阳对守转换的理论核心,指导太极拳练习,才能真正按“有所不为,以用为主”的原则,做到随屈就伸,引进落空,舍己从人,进而达到“神明”境界。
一、关于五行与太极五步的关系
我们知道中国传统五行学说相生相克关系是:金生水,水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其方位为东方甲乙木,西方庚辛金、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己土(图1)。
如果面向南方练拳,则“五步”的属性是前进为火(南),后退为水(北),左顾为木(东),右盼为金(西),中定为土(图2)。
而该文则认为是前进为水、后退为火,是否是面北练功呢?但左顾右盼的方位与属性又明明是左(东)木,右(西)金,让读者难以理解。
二、关于五行与月份的关系
在文章中,作者认为一年中五行与月份的关系是一、二月为木,四。五月为火,七,八月为金,十、十一月为水,三、六、九、十二月为土,这里将三、六、九、十二门四个月定为土实属偏颇,因为五行是古人“立竿见影,以正农时”观象授时之法,即通过圭表先分阴阳,遂定四季,再将阴阳衍化三阴、三阳、六气和六阴、六阳、十二个月,同时依据“河图”实录天空木、火、金、水、土五星出没,按“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牛火,天七成之”之理,定为每年一、二月为春木,四、五月为夏火,七、八月为秋金,十、十一月为冬水,又因大地养育万物,其功能每月末变化最为明显,所以四季之末即三、六、九、十二月的最后十八天被概括为上。这样一吓中冬水、春木、秋余、夏火,各七十二日而以中央为土行,寄旺于四时之末各十八日,称为季冬、季春、季夏、季秋,也是七十二日,喻义土于四季无时不在(图3)。
在文章中,作者述借用了“长夏”这一中医理论中的术语,即长夏练中定,将“长夏”令为土行。其实“长夏”作为中医理论术语,其义有二:一是指上述的每季末十八日,二是指未月在火令之间,居一年之中,所以特定中央土这一时令,称为长夏,以成五行之序(图4)。
因此武断地将一年中的三,六,九、十二月定为长夏是不妥的,至少不够精准。
三、关于八卦与太极八法的关系
在该文“四季与太极五行对应图”中,作者用中国传统形来和四季及太极四正手相对应、我们知道八卦有先天和后天之分-先天八卦体现“河图”以震巽为主,用以表示牛长:乾金生坎水,艮土生兑金,离火生坤土(图5)
后天八卦则体现“洛书”,用以表示收藏(克):乾金克巽木,坎水克离火,兑金克震木(图6)。
两者包含了天地生克的体用关系。在文章中作者并没有说明引用的卦形是先天八卦的卦形还是后天八卦的卦形,但从其意思上来看是采用了后大八卦的卦形,因为它春用震木,夏用离火,秋用兑金,冬用坎水来表示,这里姑且不论用后天八卦来对应太极八法是否妥当的问题,就是用得妥当的话,同样出现了一个打拳方向问题,如面向南方而练,应进为夏火,退为冬水,左颐为春木,右盼为秋金,而该文却认为是进为冬水;退为夏火,犯了前而五行与太极五步相对应关系的同样错误,如果确实这样,那么作者阐述的夏练后退,冬练进攻的理论能否成立,则须认真推敲了。同时我认为简单地用太极十三势中的八法五步与八卦五行对应,生搬硬套五行生克关系,不可能完全符合太极拳的技击实践和拳埋。正确做法是用中国传统学说中阴阳对守转换的理论核心,指导太极拳练习,才能真正按“有所不为,以用为主”的原则,做到随屈就伸,引进落空,舍己从人,进而达到“神明”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