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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2012年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2012年,全国发展改革(经信)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3.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52%、3.05%、2.77%,实现了年度目标,为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推动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宏观指导
开展中央重大课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研究总报告,报告的一些观点、建议被“十八大”纳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布局,为环资工作明确了新的指南。履行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强化综合协调,安排部署全年工作;通过联络员机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协调机制运转顺利,各部门给予了积极支持。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建立节能预警调控机制,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各省(区、市)也定期发布各地市晴雨表。一些地方的领导对节能进展情况亲自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发展改革(经信)系统进一步强化职能,发挥政府在环资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协调推动相关工作。
(二)编制专项规划
起草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城镇主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五个专项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和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两个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环资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发布了半导体照明(LED)、海水淡化产业、矿井水利用发展规划,以及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意见,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的解读和宣传。各地也加强规划编制,大多数地区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节能、循环经济、污水垃圾等专项规划,并与国家规划相衔接。
(三)落实目标责任
完善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强化节能目标进度考核。会同9个部门开展了2011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全国有10个地区为超额完成等级,8个地区为完成,7个地区为基本完成,6个地区为未完成。在6个部门、6个地区及2个城市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中,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内容。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对530个节能减排先进集体、467个节能减排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全国76个循环经济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四)实施重点工程
去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336亿元、中央财政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799亿元,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淘汰落后产能、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其中,一是安排资金53.2亿元,支持节能重点项目1572个,建成后可形成节能能力1300多万吨;加上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安排的项目,共可形成节能能力5000多万吨标准谋。二是安排资金145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1178个,可新增污水、垃圾日处理能力1106万吨、9.3万吨,新增污水管网1.9万公里。三是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北戴河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治理、点源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等项目155个,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四是安排资金34.8亿元,支持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城市矿产”、矿井水利用、海水淡化等重大示范项目507个,可形成废物循环利用量6900多万吨、节水能力2.6亿吨。重点工程的实施,为提高节能减排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引导社会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开展示范试点
一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以城市为平台,加大财政政策集成力度,探索系统化、整体性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批复了8个城市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奖励资金40亿元。二是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安排资金23亿元,支持了7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16个城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22个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启动了第二批28个再制造试点,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摸式,建成后可新增资源量427万吨、餐厨废弃物年处理能力98万吨。三是启动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首批确定了24个示范基地和26家骨干企业,可新增资源年综合利用能力1.2亿吨。四是组织实施服务业和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71个县市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北京市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
(六)抓好重点领域
一是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公布了16078家企业名单,分解落实了节能量目标,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推动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住建部等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2亿平方米;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新增装机容量5.42万千瓦。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第一批183个“限粘”城市、397个“禁实”县城名单。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交通运输部在26个城市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建成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专用车道3708条,启动26个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和40个甩挂运输场站建设,民航局在全国32个机场推广机场桥载设备代替飞机辅助动力装置。四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财政部启动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中央国家机关节能节水改造。
(七)强化政策引导
一是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完善配套办法,建立新上高耗能项目国家能评控制量预警制度,并与地方新增能耗总量控制相挂钩。举办节能评估审查培训,提高能评工作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年受理节能评估项目977个,出具审查意见713份,通过提出改进措施核减能源消费量1093万吨标准煤。各地均初步建立了能评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10—2012年,各地共受理能评项目约6万个,核减能源消费量约2300万吨标准煤。实践证明,这是投入少、节能效果好的机制,成为控制能源消费增量、确保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手段。二是落实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政策,这是去年国家推出的第一个促进消费的政策。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中央财政拨付资金140多亿元,推广节能家电3300万台、节能汽车124万辆、高效电机950万千瓦、高效照明产品1.6亿只,拉动消费2500亿元,可实现节电240多亿千瓦时、节油85万吨。三是完善经济政策。积极抓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电价的落实,推动出台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全面推行脱硝电价。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四是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认定综合利用电厂机组242台,总装机容量788万千瓦,年可利用固体废物近4000万吨。河南省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42家,减免税收22.2亿元。五是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协调税务总局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核查和资金清算。2012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1653亿元,投资额557.6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3.5万人。 (八)夯实基础能力
一是完善标准。会同国家标准委实施了“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全年完成50多项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上海市发布地方节能标准76项,通过标准倒逼技术进步。二是加强计量统计。会同统计局研究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在全国17个省(区、市)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调查。加强企业和城市能源计量工作,福建实现对全省年耗能1万吨标准以上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三是支持节能中心能力建设。建立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装备配置标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94亿元支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
(九)加强宣传和国际合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筹办“科学发展成就辉煌”大型图片展览———生态文明建设分展区,展示了过去十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突出成绩。中央领导和60多万群众参观了展览,社会反响积极强烈。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题组织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李克强总理视察了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就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举办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等,宣传政策,展示技术产品。开展“小手拉大手,限塑齐步走”、“中国逐步淘汰白炽路线图”等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成功举办第七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第三届中美能效论坛、第二次中印战略经济对话节能环保分会、首届中德循环经济论坛,开展了一批节能、环保、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推进联合国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世行中国节能融资等国际合作项目。通过国际合作,推动了国内工作的开展。
虽然环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与“十八大”的要求相比,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要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后三年单位GDP能耗需年均降低3.84%,氮氧化物平均降幅需达到4%以上。今年一季度能耗强度降幅虽高于去年同期,但与全年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压力仍不小。二是国家与地方节能进度不一致。截止到去年,有6个地区完成“十二五”目标的60%以上,20个地区完成了40%—60%。各地区加权平均起来,已完成“十二五”进度的52.4%,比全国实际进度32.7%高19.7个百分点。将来很可能出现地方超额完成目标但国家没有完成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完善统计制度,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希望各地多完成目标,为全国多做贡献。三是随着工作深入,政策机制不完善、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日益凸显。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基本途径
(一)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资源约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要实现13亿人口的全面小康,对资源的需求是巨大的。但我国资源禀赋先天不足,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淡水、耕地等战略性资源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7%、67%、17%、28%、43%左右,对我国发展形成严重制约。特别是能源,201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6.2亿吨标准煤,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57.8%。同时,我国发展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各种浪费现象严重。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约占世界的11.6%,但消耗了全球21.3%的能源、45%的钢、43%的铜、54%的水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能源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只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资源利用由粗放向集约高效循环转变,才能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支撑。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有不同层次的需求。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经济、满足人民温饱等基本生活需要。现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需求不断升级,希望拥有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要求喝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安全健康的食品,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这是时代和社会进步提出的新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但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严峻。空气质量较差,今年初出现的大范围、长时间严重雾霾,影响面积130多万平方公里,影响人口达6亿。饮用安全受到威胁,许多地方饮用水不达标。一些重点流域、近海海域水污染及湖泊富营养化严重,重金属污染、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损害,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人们生态产品需求和严峻生态环境,我们必须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由“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向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转变,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然选择。当前,气候变化、能源安全日益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挑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全球共识和国际潮流。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全球最高且快速增长,人均排放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同时,许多发达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等“绿色经济”,还企图借应对气候变化名义采取单边贸易保护措施,设置碳关税、环境标准等贸易壁垒。我国处在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主要依靠资源环境消耗和廉价劳动力赚取微薄利润。面对新的国际发展潮流和竞争态势,只有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过快增长的势头,突破环境贸易壁垒,提升我国产业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并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树立我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二)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内涵
生态文明是反映人类进步与自然存在和谐程度的状态,是对传统工业文明带来的生态环境危机深刻反思的结果。我们党追求的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和谐共处、良性互动、持续发展的一种文明境界,其实质是要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理念。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源于自然而产生、赖于自然而存在发展,人类与自然是平等的。在开发利用自然过程中,要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能超过自然界容许的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是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握的重大战略。融入经济建设,就是要改变唯GDP、把发展经济等同于经济增长的发展观,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考虑代际公平,为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融入政治建设,就是要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把资源消耗、环境质量、生态效益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融入文化建设,就是要树立和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环保、生态意识。融入社会建设,就是要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公民共同推动的格局。
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攻方面和重要着力点。在资源利用方面,要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在环境保护方面,要把保护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水、大气、土壤等污染,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在生态建设方面,要由人工建设为主转向自然恢复为主,对重点生态破坏地区尊重本地区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生境的自然规律,采取封育、围栏、退耕还林、退枚还草等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工业化方面,就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走出一条低投入、低消耗、少排放、高产出、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城镇化方面,就是要转变粗放的城镇化模式,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道路。在生活方式方面,就是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坚决反对奢侈浪费,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消费模式。
(三)准确把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
低碳发展就是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发展,主要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增加森林碳汇,降低能耗强度和碳强度,实质是解决能源可持续问题和能源消费引起的气候变化问题。推动低碳发展,就是要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效;要大力发展核电、太阳能、风能等,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
循环发展就是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少排放或不排放污染物,力争做到“吃干榨净”,其实质是解决资源永续利用和资源消耗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循环发展,就是要从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绿色发展从广义上说涵盖节约、低碳、循环、生态、环保等,与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互协同,统一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内涵。从狭义上说,绿色一般表示生态环保的范畴。推动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PM2.5、PM10)、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整治,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要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总之,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一个重大的发展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是我国的重大战略选择。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对中华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环资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再立新功。
三、扎实做好2013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承上启下、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环资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我们既要做好谋长远、打基础的工作,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切实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又要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今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2%、2.5%、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5 %;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和8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7.3%。
(一)紧紧围绕重大问题展开工作
l、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
我们要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一批地区进行先行先试,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要研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推荐先行先试地区,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2、推动城镇化过程绿色发展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支撑经济持久发展的最大潜力,也是使更多人民享受现代文明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但城镇化具有能耗“锁定”特性,是消耗能源资源、排放温室气体的主体,能源紧张、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日益被人们垢病。环资工作者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同兄弟单位做好生态文明与城镇化的融入,切实推动科学合理布局城镇空间,优化升级产业结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管控水资源,发展绿色建筑,推动交通低碳化,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循环高效利用资源,优化美化生态环境,彻底转变消费模式等,推动城镇化过程绿色发展。特别是发展绿色建筑,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以一号文件印发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这是国务院首次就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国际、国内高度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也明确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当前,各经济大国对发展绿色建筑都很重视,我们的工作走在了国际前列。希望大家以此为新的契机,切实抓好建筑节能,推动城镇化过程绿色发展。 3、推进消费模式加快转变
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正处于加快升级阶段,这对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炫耀性、挥霍性消费。这种情况如不及时遏止,将会加剧资源环境矛盾,助长社会不良风气,损害中华民族精神。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社会树立新的消费观,转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一是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绿色新生活行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推动消费模式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二是扎实推进反对食品浪费行动。根据中央要求,研究提出并请中办印发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的通知,推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公务宴请、家庭用餐、粮食收储运等各方面、各环节节约粮食。各地要制定本地区的行动方案。三是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我国资源环境形势,树立节约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的主题是“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希望各地节约、简朴、隆重地组织好宣传活动,注重实效。
(二)继续抓好各项环资工作
1、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
做好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部署,适时提请国务院召开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联络员会、务虚会等,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在继续支持8个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基础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还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绿色城镇化等,扩大实施范围,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同时要求提前或超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我们将通过中央主流新闻媒体公告晴雨表,并对形势严峻的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将会同税务总局梳理节能减排有关税收政策,推动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要结合本次系统会精神,抓紧落实本地区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加强预测预警和政策调控,开展规划落实情况中期评佑,确保实现本地区目标任务。
2、强力推进节能降耗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开展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今年为减轻地方负担,在考核内容上将节能考核与碳强度考核合并;在考核方式上减少现场环节和时间,集中在北京审查材料,在地方省去听汇报环节,直接进行抽查、集中评议和意见反馈。今年,对完成任务的地方要简化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要强化考核。考核方式改变后,需要地方提前准备详实的材料。考核结束后,报国务院审核后公告考核结果并交中组部,作为政绩考核内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各地区要抓好考核结果运用,兑现奖惩措施;节能减排进度滞后的地区要重新调整今后3年的年度目标并进行相应工作部暑。二是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将制定能评法(条例)纳入国家立法计划。制定各地能评控制量方案,定期发布能评控制预警表,对新上项目能源消费量增长过快的地区,暂缓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查。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新上高耗能项目的能效指标要达到同行业、同规模先进水平。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强化后期监督检查。三是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尽快下达中央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在6月15日前下达,同时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投入,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00万吨标准煤。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今年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8亿只、节能汽车100万辆、高效节能家用电器8000万台、高效电动机500万千瓦。地方要做好工作配合。四是抓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各地要组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今年要抓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全国网络,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五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建筑节能,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1亿平方米。推进交通运输节能,扩大甩挂运输试点,推进ETC联网工程。推进1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六是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引导。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各地要抓好落实并建立动态甄别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百项能效标准工程”,出台约50项节能标准。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规范节能认证管理,研究推行节能量交易试点。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能,支持发挥部门作用,齐心协力地推进各项工作。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做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部门分工。二是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今年继续安排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启动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的创建工作,请各地积极推荐城市参加。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布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南,出台配套政策;各地要制定推进方案,启动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工作。出台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意见,支持大中城市建设静脉产业园,对生活垃级、餐厨废弃物、“城市矿产”等实行园区化管理。开展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工作,支持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完善价格、税收等配套政策,开展示范试点。出台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见,会同农业部召开现场会,启动一批示范工程。四是创新循环经济推广宣传模式。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评审验收,总结凝练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继续推进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五是加强循环经济制度和能力建设。深化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建立国家层面资源产出率发布制度。研究起草餐厨废弃物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条例,出台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综合协调,深化循环经济各项工作,特别要把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循环经济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4、做好资源综合利用
一是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召开首批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启动第二批申报评定工作,编制实施赤泥、磷石膏等综合利用专项方案。各地要积极做好组织工作。二是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完成183个城市限制粘土制品、397个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年度任务,修订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3年本),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三是继续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会同各地完成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中期评估,加快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设,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四是加强和改进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充分发挥认定对落实财税等政策的作用,编制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审核认定工作规程,指导各地完善认定工作。五是加强节水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工作。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组织开展海水淡化城市(工业园区、海岛)试点,实施工程示范,完善设计和质量标准体系,培育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深化“限塑”意见的通知,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5、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各地实施“十二五”污水垃圾规划的指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和垃圾焚烧处理等项目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0万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2万吨。做好污水、垃圾两个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各地要对规划确定的项目对照检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该调整的要调整。二是加大细颗粒污染物(PM2.5)治理力度。按照标本兼治、协调联动、综合施策的原则,以优化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和利用方式清洁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等为重点,加快推进雾霾治理,切实改善大气质量。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雾霾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分级应急预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加快淘汰运营类黄标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IV标准。加大钢铁、火电、石化、建材、化工、有色等行业脱硫脱硝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积极推动中央财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三是深入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无主尾矿隐患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南,加强技术指导,提高项目前期质量。四是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出台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意见,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开展农业、服务业清洁生产示范,带动全社会清洁生产发展。
6、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一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重大技术示范、先进产品应用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制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培训,规范项目管理。三是着力提升环保产业。健全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发展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环保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动环保产业“走出去”。四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技术推广体系。出台节能技术推广管理办法,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和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目录。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目录。继续发布循环经济技术、工艺、设备名录。
(本文系作者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2年,全国发展改革(经信)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3.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52%、3.05%、2.77%,实现了年度目标,为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推动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宏观指导
开展中央重大课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研究总报告,报告的一些观点、建议被“十八大”纳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布局,为环资工作明确了新的指南。履行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强化综合协调,安排部署全年工作;通过联络员机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协调机制运转顺利,各部门给予了积极支持。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建立节能预警调控机制,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各省(区、市)也定期发布各地市晴雨表。一些地方的领导对节能进展情况亲自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发展改革(经信)系统进一步强化职能,发挥政府在环资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协调推动相关工作。
(二)编制专项规划
起草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城镇主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五个专项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和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两个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环资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发布了半导体照明(LED)、海水淡化产业、矿井水利用发展规划,以及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意见,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的解读和宣传。各地也加强规划编制,大多数地区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节能、循环经济、污水垃圾等专项规划,并与国家规划相衔接。
(三)落实目标责任
完善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强化节能目标进度考核。会同9个部门开展了2011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全国有10个地区为超额完成等级,8个地区为完成,7个地区为基本完成,6个地区为未完成。在6个部门、6个地区及2个城市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中,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内容。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对530个节能减排先进集体、467个节能减排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全国76个循环经济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四)实施重点工程
去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336亿元、中央财政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799亿元,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淘汰落后产能、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其中,一是安排资金53.2亿元,支持节能重点项目1572个,建成后可形成节能能力1300多万吨;加上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安排的项目,共可形成节能能力5000多万吨标准谋。二是安排资金145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1178个,可新增污水、垃圾日处理能力1106万吨、9.3万吨,新增污水管网1.9万公里。三是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北戴河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治理、点源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等项目155个,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四是安排资金34.8亿元,支持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城市矿产”、矿井水利用、海水淡化等重大示范项目507个,可形成废物循环利用量6900多万吨、节水能力2.6亿吨。重点工程的实施,为提高节能减排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引导社会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开展示范试点
一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以城市为平台,加大财政政策集成力度,探索系统化、整体性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批复了8个城市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奖励资金40亿元。二是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安排资金23亿元,支持了7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16个城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22个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启动了第二批28个再制造试点,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摸式,建成后可新增资源量427万吨、餐厨废弃物年处理能力98万吨。三是启动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首批确定了24个示范基地和26家骨干企业,可新增资源年综合利用能力1.2亿吨。四是组织实施服务业和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71个县市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北京市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
(六)抓好重点领域
一是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公布了16078家企业名单,分解落实了节能量目标,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推动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住建部等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2亿平方米;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新增装机容量5.42万千瓦。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第一批183个“限粘”城市、397个“禁实”县城名单。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交通运输部在26个城市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建成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专用车道3708条,启动26个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和40个甩挂运输场站建设,民航局在全国32个机场推广机场桥载设备代替飞机辅助动力装置。四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财政部启动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中央国家机关节能节水改造。
(七)强化政策引导
一是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完善配套办法,建立新上高耗能项目国家能评控制量预警制度,并与地方新增能耗总量控制相挂钩。举办节能评估审查培训,提高能评工作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年受理节能评估项目977个,出具审查意见713份,通过提出改进措施核减能源消费量1093万吨标准煤。各地均初步建立了能评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10—2012年,各地共受理能评项目约6万个,核减能源消费量约2300万吨标准煤。实践证明,这是投入少、节能效果好的机制,成为控制能源消费增量、确保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手段。二是落实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政策,这是去年国家推出的第一个促进消费的政策。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中央财政拨付资金140多亿元,推广节能家电3300万台、节能汽车124万辆、高效电机950万千瓦、高效照明产品1.6亿只,拉动消费2500亿元,可实现节电240多亿千瓦时、节油85万吨。三是完善经济政策。积极抓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电价的落实,推动出台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全面推行脱硝电价。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四是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认定综合利用电厂机组242台,总装机容量788万千瓦,年可利用固体废物近4000万吨。河南省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42家,减免税收22.2亿元。五是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协调税务总局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核查和资金清算。2012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1653亿元,投资额557.6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3.5万人。 (八)夯实基础能力
一是完善标准。会同国家标准委实施了“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全年完成50多项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上海市发布地方节能标准76项,通过标准倒逼技术进步。二是加强计量统计。会同统计局研究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在全国17个省(区、市)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调查。加强企业和城市能源计量工作,福建实现对全省年耗能1万吨标准以上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三是支持节能中心能力建设。建立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装备配置标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94亿元支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
(九)加强宣传和国际合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筹办“科学发展成就辉煌”大型图片展览———生态文明建设分展区,展示了过去十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突出成绩。中央领导和60多万群众参观了展览,社会反响积极强烈。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题组织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李克强总理视察了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就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举办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等,宣传政策,展示技术产品。开展“小手拉大手,限塑齐步走”、“中国逐步淘汰白炽路线图”等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成功举办第七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第三届中美能效论坛、第二次中印战略经济对话节能环保分会、首届中德循环经济论坛,开展了一批节能、环保、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推进联合国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世行中国节能融资等国际合作项目。通过国际合作,推动了国内工作的开展。
虽然环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与“十八大”的要求相比,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要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后三年单位GDP能耗需年均降低3.84%,氮氧化物平均降幅需达到4%以上。今年一季度能耗强度降幅虽高于去年同期,但与全年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压力仍不小。二是国家与地方节能进度不一致。截止到去年,有6个地区完成“十二五”目标的60%以上,20个地区完成了40%—60%。各地区加权平均起来,已完成“十二五”进度的52.4%,比全国实际进度32.7%高19.7个百分点。将来很可能出现地方超额完成目标但国家没有完成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完善统计制度,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希望各地多完成目标,为全国多做贡献。三是随着工作深入,政策机制不完善、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日益凸显。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基本途径
(一)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资源约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要实现13亿人口的全面小康,对资源的需求是巨大的。但我国资源禀赋先天不足,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淡水、耕地等战略性资源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7%、67%、17%、28%、43%左右,对我国发展形成严重制约。特别是能源,201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6.2亿吨标准煤,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57.8%。同时,我国发展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各种浪费现象严重。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约占世界的11.6%,但消耗了全球21.3%的能源、45%的钢、43%的铜、54%的水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能源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只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资源利用由粗放向集约高效循环转变,才能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支撑。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有不同层次的需求。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经济、满足人民温饱等基本生活需要。现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需求不断升级,希望拥有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要求喝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安全健康的食品,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这是时代和社会进步提出的新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但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严峻。空气质量较差,今年初出现的大范围、长时间严重雾霾,影响面积130多万平方公里,影响人口达6亿。饮用安全受到威胁,许多地方饮用水不达标。一些重点流域、近海海域水污染及湖泊富营养化严重,重金属污染、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损害,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人们生态产品需求和严峻生态环境,我们必须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由“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向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转变,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然选择。当前,气候变化、能源安全日益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挑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全球共识和国际潮流。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全球最高且快速增长,人均排放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同时,许多发达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等“绿色经济”,还企图借应对气候变化名义采取单边贸易保护措施,设置碳关税、环境标准等贸易壁垒。我国处在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主要依靠资源环境消耗和廉价劳动力赚取微薄利润。面对新的国际发展潮流和竞争态势,只有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过快增长的势头,突破环境贸易壁垒,提升我国产业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并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树立我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二)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内涵
生态文明是反映人类进步与自然存在和谐程度的状态,是对传统工业文明带来的生态环境危机深刻反思的结果。我们党追求的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和谐共处、良性互动、持续发展的一种文明境界,其实质是要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理念。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源于自然而产生、赖于自然而存在发展,人类与自然是平等的。在开发利用自然过程中,要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能超过自然界容许的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是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握的重大战略。融入经济建设,就是要改变唯GDP、把发展经济等同于经济增长的发展观,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考虑代际公平,为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融入政治建设,就是要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把资源消耗、环境质量、生态效益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融入文化建设,就是要树立和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环保、生态意识。融入社会建设,就是要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公民共同推动的格局。
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攻方面和重要着力点。在资源利用方面,要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在环境保护方面,要把保护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水、大气、土壤等污染,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在生态建设方面,要由人工建设为主转向自然恢复为主,对重点生态破坏地区尊重本地区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生境的自然规律,采取封育、围栏、退耕还林、退枚还草等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工业化方面,就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走出一条低投入、低消耗、少排放、高产出、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城镇化方面,就是要转变粗放的城镇化模式,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道路。在生活方式方面,就是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坚决反对奢侈浪费,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消费模式。
(三)准确把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
低碳发展就是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发展,主要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节能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增加森林碳汇,降低能耗强度和碳强度,实质是解决能源可持续问题和能源消费引起的气候变化问题。推动低碳发展,就是要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效;要大力发展核电、太阳能、风能等,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
循环发展就是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少排放或不排放污染物,力争做到“吃干榨净”,其实质是解决资源永续利用和资源消耗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循环发展,就是要从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绿色发展从广义上说涵盖节约、低碳、循环、生态、环保等,与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互协同,统一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内涵。从狭义上说,绿色一般表示生态环保的范畴。推动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PM2.5、PM10)、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整治,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要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总之,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一个重大的发展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是我国的重大战略选择。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对中华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环资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再立新功。
三、扎实做好2013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承上启下、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环资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我们既要做好谋长远、打基础的工作,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切实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又要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今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2%、2.5%、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5 %;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和8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7.3%。
(一)紧紧围绕重大问题展开工作
l、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
我们要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一批地区进行先行先试,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要研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推荐先行先试地区,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2、推动城镇化过程绿色发展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支撑经济持久发展的最大潜力,也是使更多人民享受现代文明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但城镇化具有能耗“锁定”特性,是消耗能源资源、排放温室气体的主体,能源紧张、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日益被人们垢病。环资工作者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同兄弟单位做好生态文明与城镇化的融入,切实推动科学合理布局城镇空间,优化升级产业结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管控水资源,发展绿色建筑,推动交通低碳化,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循环高效利用资源,优化美化生态环境,彻底转变消费模式等,推动城镇化过程绿色发展。特别是发展绿色建筑,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以一号文件印发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这是国务院首次就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国际、国内高度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也明确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当前,各经济大国对发展绿色建筑都很重视,我们的工作走在了国际前列。希望大家以此为新的契机,切实抓好建筑节能,推动城镇化过程绿色发展。 3、推进消费模式加快转变
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正处于加快升级阶段,这对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炫耀性、挥霍性消费。这种情况如不及时遏止,将会加剧资源环境矛盾,助长社会不良风气,损害中华民族精神。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社会树立新的消费观,转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一是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绿色新生活行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推动消费模式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二是扎实推进反对食品浪费行动。根据中央要求,研究提出并请中办印发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的通知,推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公务宴请、家庭用餐、粮食收储运等各方面、各环节节约粮食。各地要制定本地区的行动方案。三是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我国资源环境形势,树立节约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的主题是“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希望各地节约、简朴、隆重地组织好宣传活动,注重实效。
(二)继续抓好各项环资工作
1、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
做好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部署,适时提请国务院召开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联络员会、务虚会等,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在继续支持8个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基础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还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绿色城镇化等,扩大实施范围,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同时要求提前或超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我们将通过中央主流新闻媒体公告晴雨表,并对形势严峻的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将会同税务总局梳理节能减排有关税收政策,推动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要结合本次系统会精神,抓紧落实本地区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加强预测预警和政策调控,开展规划落实情况中期评佑,确保实现本地区目标任务。
2、强力推进节能降耗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开展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今年为减轻地方负担,在考核内容上将节能考核与碳强度考核合并;在考核方式上减少现场环节和时间,集中在北京审查材料,在地方省去听汇报环节,直接进行抽查、集中评议和意见反馈。今年,对完成任务的地方要简化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要强化考核。考核方式改变后,需要地方提前准备详实的材料。考核结束后,报国务院审核后公告考核结果并交中组部,作为政绩考核内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各地区要抓好考核结果运用,兑现奖惩措施;节能减排进度滞后的地区要重新调整今后3年的年度目标并进行相应工作部暑。二是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将制定能评法(条例)纳入国家立法计划。制定各地能评控制量方案,定期发布能评控制预警表,对新上项目能源消费量增长过快的地区,暂缓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查。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新上高耗能项目的能效指标要达到同行业、同规模先进水平。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强化后期监督检查。三是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尽快下达中央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在6月15日前下达,同时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投入,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00万吨标准煤。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今年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8亿只、节能汽车100万辆、高效节能家用电器8000万台、高效电动机500万千瓦。地方要做好工作配合。四是抓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各地要组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今年要抓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全国网络,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五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建筑节能,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1亿平方米。推进交通运输节能,扩大甩挂运输试点,推进ETC联网工程。推进1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六是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引导。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各地要抓好落实并建立动态甄别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百项能效标准工程”,出台约50项节能标准。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规范节能认证管理,研究推行节能量交易试点。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能,支持发挥部门作用,齐心协力地推进各项工作。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做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部门分工。二是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今年继续安排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启动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的创建工作,请各地积极推荐城市参加。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布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南,出台配套政策;各地要制定推进方案,启动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工作。出台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意见,支持大中城市建设静脉产业园,对生活垃级、餐厨废弃物、“城市矿产”等实行园区化管理。开展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工作,支持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完善价格、税收等配套政策,开展示范试点。出台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见,会同农业部召开现场会,启动一批示范工程。四是创新循环经济推广宣传模式。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评审验收,总结凝练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继续推进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五是加强循环经济制度和能力建设。深化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建立国家层面资源产出率发布制度。研究起草餐厨废弃物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条例,出台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综合协调,深化循环经济各项工作,特别要把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循环经济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4、做好资源综合利用
一是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召开首批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启动第二批申报评定工作,编制实施赤泥、磷石膏等综合利用专项方案。各地要积极做好组织工作。二是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完成183个城市限制粘土制品、397个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年度任务,修订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3年本),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三是继续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会同各地完成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中期评估,加快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设,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四是加强和改进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充分发挥认定对落实财税等政策的作用,编制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审核认定工作规程,指导各地完善认定工作。五是加强节水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工作。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组织开展海水淡化城市(工业园区、海岛)试点,实施工程示范,完善设计和质量标准体系,培育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深化“限塑”意见的通知,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5、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各地实施“十二五”污水垃圾规划的指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和垃圾焚烧处理等项目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0万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2万吨。做好污水、垃圾两个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各地要对规划确定的项目对照检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该调整的要调整。二是加大细颗粒污染物(PM2.5)治理力度。按照标本兼治、协调联动、综合施策的原则,以优化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和利用方式清洁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等为重点,加快推进雾霾治理,切实改善大气质量。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雾霾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分级应急预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加快淘汰运营类黄标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IV标准。加大钢铁、火电、石化、建材、化工、有色等行业脱硫脱硝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积极推动中央财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三是深入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无主尾矿隐患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南,加强技术指导,提高项目前期质量。四是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出台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意见,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开展农业、服务业清洁生产示范,带动全社会清洁生产发展。
6、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一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重大技术示范、先进产品应用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制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培训,规范项目管理。三是着力提升环保产业。健全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发展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环保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动环保产业“走出去”。四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技术推广体系。出台节能技术推广管理办法,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和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目录。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目录。继续发布循环经济技术、工艺、设备名录。
(本文系作者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