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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林、许迎华在《人大研究》2012年第3期载文《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选题工作的思考》认为,目前地方立法选题工作中政府提请审议的项目基本占到80%以上.这种选题方式弊病很多,应逐步完善。第一,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发展趋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慎立、多修、精化”将成为地方立法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