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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全国各地还在试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时,已经从政策层面引导推动全区各地组建了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起多方参与、调赔结合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新机制——将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保险赔偿相结合,纠纷化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在全区范围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实行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