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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应特别注意审查合同是否符合一般的应用前提,需要分析该合同的风险的大小,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应特别注意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注意报价的正确性,以减少报价的失误。业主也应注意合同的完备性,合同条件的合理性,特别是合同风险分配的合理性,合同范围的明确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和工程的整体效益。
关键词:固定总价 合同风险
目前合同的计价形式有很多种。不同种类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权利和责任分配、不同付款形式和不同的风险分担。固定总价合同就是常见的一种形式,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是以施工图纸和工程招投标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后进行报价,是以一次包死的建筑工程合同,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通常固定总价又称闭口价。其特点是合同一旦签订,总价就确定下来了,任何合同总价的错误,无论是计算上的错误,还是其它错误,都为已获双方认可。这个价格包括合同图纸全部内容和所有附带工作的费用,还包括必须的赶工措施費和加班费用。工程施工期间,除非发包方要求变更承包内容或变更设计图纸,承包方一般不得要求变更总价。在这类合同中,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其风险分配严重不均衡,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在目前市场条件下,固定总价合同大多数运用是因为有以下优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尤为重要。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首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
(1)工程范围清楚明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图纸完整、详细、清楚,承包商能够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具体的工程量计算。
(2)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与招标文件说明无明显差异。
(3)工程结构、技术简单,一般很少或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4)工程比较复杂但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作现场调查,有足够的时间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计划。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几种计价形式。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承包商报出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它们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制定。工程量表仅仅作为付款文件,而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不作为承包商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包干价款(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自己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如果承包商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
二是工程量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的错误。对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有时也给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图纸、规范让承包商算标。承包商必须对工程量作认真复核和计算。对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计算工程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但投标期太短,承包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的境地:工程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商损失常常很大。
一般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或定额两种计价形式。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该考虑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于目前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多是适用于业主提供详细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特别是当工程无详细的设计文件即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中最好包括明确、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或指明采用何种计算规则,或规定专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例如,对于设计——建造合同(交钥匙合同),由于设计工作主要由承包商完成,则不可能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时就按详细的设计的报出各部分的工程量,在这种情况下,需制定专门的计算规则。
(2)如果业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则工程量清单上的项目应考虑承包商可能选有什么,或将选用多少来完成工程;对于承包商来说,在业主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项目的划分,可以在施工措施费中加入一些计量方法所允许的项目,或在单价中考虑一些余量,来资助设备材料费用,如设立 “材料到场”一项以便及早获得付款。
因此,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工程量的制定,这样无论承包商还是业主都能从中受益。对于业主来说,合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可以减少招标的工作量,同时可以保证工程的整体效益;对于承包商来说,可以降低风险,避免错报或漏报,并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三、固定总价合同的付款应注意的问题
固定总价合同的付款方式与其它合同一样,可以采用按月支付,也可以采用按形象进度支付,还可以采用合同完成后一次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价款是固定不变的,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与承包商最终所完成的工程量一般没有太大关系,所以在招标文件中应注明承包商所得支付的估算方法,最好在招标文件中包括支付表,详细注明在完成工程的基础上计算的到期应付金额,即根据工程实施完成实际进度计算所得金额。一般常见的支付表有两种:
(1)支付表为竣工时间期间的每月填入一笔数额(或合同价格的百分比)。该数额应与工程进度相协调,与投标书中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划分相一致,与投标书中的进度计划一致,在实施过程中,支付表中各款项应与最新的施工进度相一致,在施工进度计划修改时,也应相应地修改支付表。
(2)采用里程碑事件作为支付结点。此时应在合同中详细定义里程碑所要求的工作已完成 99.99%.而剩余工作需要几个月后才完成时产生争执。
固定总价合同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合同双方风险最小,最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但目前国内外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是对于工程范围尚未完全明确的条件下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合同双方的风险就更大,因此必须对此类合同的风险进行分析。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风险很小,主要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和合同规定的其他风险。这些细节是对该要求的约束性解释。
结论
综上所述,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应特别注意审查该合同是否符合一般的应用前提,分析该合同的风险的大小,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应注意审查该合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的性质、条件是否吻合;应特别注意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注意报价计算的正确性,以减少报价的失误。业主也应注意合同的完备性,合同条件的合理性,特别是合同风险分配的合理性,合同范围的明确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和工程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1)《建筑时报》
论文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固定总价 合同风险
目前合同的计价形式有很多种。不同种类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权利和责任分配、不同付款形式和不同的风险分担。固定总价合同就是常见的一种形式,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是以施工图纸和工程招投标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后进行报价,是以一次包死的建筑工程合同,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通常固定总价又称闭口价。其特点是合同一旦签订,总价就确定下来了,任何合同总价的错误,无论是计算上的错误,还是其它错误,都为已获双方认可。这个价格包括合同图纸全部内容和所有附带工作的费用,还包括必须的赶工措施費和加班费用。工程施工期间,除非发包方要求变更承包内容或变更设计图纸,承包方一般不得要求变更总价。在这类合同中,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其风险分配严重不均衡,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在目前市场条件下,固定总价合同大多数运用是因为有以下优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尤为重要。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首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
(1)工程范围清楚明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图纸完整、详细、清楚,承包商能够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具体的工程量计算。
(2)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与招标文件说明无明显差异。
(3)工程结构、技术简单,一般很少或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4)工程比较复杂但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作现场调查,有足够的时间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计划。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几种计价形式。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承包商报出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它们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制定。工程量表仅仅作为付款文件,而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不作为承包商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包干价款(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自己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如果承包商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
二是工程量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的错误。对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有时也给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图纸、规范让承包商算标。承包商必须对工程量作认真复核和计算。对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计算工程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但投标期太短,承包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的境地:工程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商损失常常很大。
一般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或定额两种计价形式。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该考虑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于目前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多是适用于业主提供详细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特别是当工程无详细的设计文件即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中最好包括明确、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或指明采用何种计算规则,或规定专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例如,对于设计——建造合同(交钥匙合同),由于设计工作主要由承包商完成,则不可能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时就按详细的设计的报出各部分的工程量,在这种情况下,需制定专门的计算规则。
(2)如果业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则工程量清单上的项目应考虑承包商可能选有什么,或将选用多少来完成工程;对于承包商来说,在业主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项目的划分,可以在施工措施费中加入一些计量方法所允许的项目,或在单价中考虑一些余量,来资助设备材料费用,如设立 “材料到场”一项以便及早获得付款。
因此,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工程量的制定,这样无论承包商还是业主都能从中受益。对于业主来说,合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可以减少招标的工作量,同时可以保证工程的整体效益;对于承包商来说,可以降低风险,避免错报或漏报,并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三、固定总价合同的付款应注意的问题
固定总价合同的付款方式与其它合同一样,可以采用按月支付,也可以采用按形象进度支付,还可以采用合同完成后一次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价款是固定不变的,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与承包商最终所完成的工程量一般没有太大关系,所以在招标文件中应注明承包商所得支付的估算方法,最好在招标文件中包括支付表,详细注明在完成工程的基础上计算的到期应付金额,即根据工程实施完成实际进度计算所得金额。一般常见的支付表有两种:
(1)支付表为竣工时间期间的每月填入一笔数额(或合同价格的百分比)。该数额应与工程进度相协调,与投标书中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划分相一致,与投标书中的进度计划一致,在实施过程中,支付表中各款项应与最新的施工进度相一致,在施工进度计划修改时,也应相应地修改支付表。
(2)采用里程碑事件作为支付结点。此时应在合同中详细定义里程碑所要求的工作已完成 99.99%.而剩余工作需要几个月后才完成时产生争执。
固定总价合同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合同双方风险最小,最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但目前国内外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是对于工程范围尚未完全明确的条件下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合同双方的风险就更大,因此必须对此类合同的风险进行分析。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风险很小,主要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和合同规定的其他风险。这些细节是对该要求的约束性解释。
结论
综上所述,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应特别注意审查该合同是否符合一般的应用前提,分析该合同的风险的大小,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应注意审查该合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的性质、条件是否吻合;应特别注意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注意报价计算的正确性,以减少报价的失误。业主也应注意合同的完备性,合同条件的合理性,特别是合同风险分配的合理性,合同范围的明确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和工程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1)《建筑时报》
论文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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