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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是地方税源(营业税)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由于餐饮业规模大小各异、核算方式多样、实际收入难以确定等原因,也使其成为易漏难管的“焦点”行业。近几年,茌平县财税部门对餐饮业税收的规律和特点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先后推行了分类管理法、用票率控税法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实行税源管理专业化新模式以来,我们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餐饮业管理方式,集中优势力量,加强流程控管,餐饮业税收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分组设岗,专业化管理带来新活力
一是集中管理,抓牢重点。至2014年底,全县餐饮业户中有680户分布在城区,占总户数的92%,且规模大、效益好的业户均在城区。因此,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后,首先将城区内由直属征收分局和两个中心所分散管理的餐饮业户全部划归振兴中心所管理。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平衡纳税人税负,另一方面抓好城区的餐饮业,就牵住了全县餐饮业税收的“牛鼻子”
二是专业分工,细化责任。一方面,根据税收管理专业化的要求,将业务事项进行了细化分类,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税款征收等“内勤”业务整合到县局纳税服务中心,“管理”成为中心所的“专攻”;另一方面,中心所的人员划分为税源管理组和日常管理组,税源管理组下设税源监控岗、评估分析岗,日常管理组下设税收核定岗和调查执行岗,明确了各岗位职责要求,岗位间既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工作质效提高的同时,有效避免原管理模式下“责任田里一人当家”的税收执法风险。
三是优化流程,提升质效。税源监控岗是管理流程的核心,由中心所所长担任,纵向接收县局税源管理科下达的任务,横向接收稽查局及社会综合治税部门传递的涉税信息,对其他岗位下达涉税信息分析、实地核查、税款核定等任务,并接受各岗位反馈的工作信息。为确保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县级税务部门统一设计制作了“两单一卡”,即涉税信息联系卡、管理任务交办单、管理任务反馈单,详细载明任务(信息)内容、收发单位、工作要求及时限、责任人员等,提高了办理质效。
二、分类管理,巡查监控促进精细化
在全面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按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分ABCD四类。A类主要是实行查账征收的餐饮企业和月营业收入超过20000元的双定户,B类为月营业收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业户,C类是达到起征点但月营业收入低于10000元的业户,D类则是处于起征点5000元以下的小户。
(一)A类
这类纳税人是本县餐饮行业的“龙头”,有不少是连锁经营企业,承担着公务接待、大型婚宴等消费活动,基本没有个人消费,账务较健全,客户索要发票的刚性较强,如县招待所、美丽华大酒店、阳光福临大酒店等大型餐饮企业。目前A类共57户。对A类税源,要求实施逐户监控,每月至少抽查3次,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变化情况,如厨师、服务员的工资支出是否真实可靠,购进的米、面、油、菜、肉等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与其宴席规模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执行原材料出入库制度,不定期抽查其收入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餐费抵顶其他费用的问题等。
(二)B类
此类纳税人主要是一些有特色的地方饭店,有着较为固定的客户群体,记账但不健全,如我县的千禧聚酒家、鲍翅参大酒店等,公务消费、团体消费占多数,客户索要发票的比例低于A类。
(三)C类
此类业户一般不设账簿,大量分布于乡镇驻地和城区,如一些饺子馆、驴肉馆、炖鸡店,有空调、单间,有少量服务员,消费者以个人为主,多数不索取发票。目前B、C类纳税人共305户。
对B、C类税源,分别有重点地选择30%和20%的业户进行监控,以点带面掌握税源变化;在就餐高潮时段实地抽查其桌数、上座率、点菜单、日均营业额等信息,结合所处地段、发票开具、单间数量、厨师服务员数量等情况,适时调整定额。
(四)D类
多为夫妻店无服务员,仅提供基本的饮食服务,如早餐、面食等,门面较小一间居多,消费者全部为个人,消费者基本不要发票。对规模小、地段偏、效益差,仅能维持经营的,经调查核实确实达不到起征点的,加强户籍管理,力争无带票走逃现象发生。对经营情况较好的、接近临界点的纳税人严密监控,对房费、水电费等达500元以上的,加上夫妻二人生计费用,按成本利润率法倒推其营业额超过5000元的,均纳入C类管理。
三、以票控税,“用票率”堵住流失“黑洞”
尽管税务部门采取种种措施来实现以票控税,但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少纳税人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千法设百计少开发票。基于这种状况,我们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设计并推行了“用票率”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县局定期发布发票预警通报,包括纳税人连续超限补税情况、餐饮业大户当期纳税额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发票使用量的对比、同规模横向对比等,为一线调查核实岗提供工作目标和依据。实行用票率制度一年来,全局共调增税负126户,补税22.4万元,增收成效明显。同时,快餐店发票转借现象大大减少,不少纳税人为满足发票用量,主动调高税负、调高用票限额。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有25户主动要求调高定额,18户由“点下”调整为“点上”。
四、严格公正,创造公平竞争大环境
优化发票环境是餐饮业管理的重要一环。一是全面推行“集票奖励”政策,财政出资设奖、消费者集票兑奖、全市范围定期摇奖,消费者持开票总额1000元或30份地税发票,即可当场换现金10元,并有机会再次参加全市摇奖,大大提高了个人消费者的索票热情。2014年以来,全县共集票3170组,发放奖金3.17万元,全县的饮食业发票用票量由61万份增加至78万份。二是严查发票违章。在消费场所张贴宣传画、宣传牌,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拒开发票、白条代票、假发票、废发票等发票违章行为。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充分发挥征管查互动机制的作用,加强与稽查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对纳税人发票合法性审查、来源出处审查,为评估分析岗提供发票信息,依法处理各种发票违章案件。
集体定税、公开定税让纳税人心服口服。定税小组由中心所所长、副所长和税款核定岗、调查执行岗全体人员组成,调查执行岗将实地巡查中获取的信息、综合治税信息、稽查信息等转税款核定岗录入微机定税系统,生成微机定税额,并与所长、副所长共同对该定额集体讨论,产生最终定额,在县局纳税服务中心公开定额情况,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这种做法改变了过去“一人说了算”的定税方式,既保证了定税的严肃性,也促进了廉政建设。
一、分组设岗,专业化管理带来新活力
一是集中管理,抓牢重点。至2014年底,全县餐饮业户中有680户分布在城区,占总户数的92%,且规模大、效益好的业户均在城区。因此,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后,首先将城区内由直属征收分局和两个中心所分散管理的餐饮业户全部划归振兴中心所管理。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平衡纳税人税负,另一方面抓好城区的餐饮业,就牵住了全县餐饮业税收的“牛鼻子”
二是专业分工,细化责任。一方面,根据税收管理专业化的要求,将业务事项进行了细化分类,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税款征收等“内勤”业务整合到县局纳税服务中心,“管理”成为中心所的“专攻”;另一方面,中心所的人员划分为税源管理组和日常管理组,税源管理组下设税源监控岗、评估分析岗,日常管理组下设税收核定岗和调查执行岗,明确了各岗位职责要求,岗位间既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工作质效提高的同时,有效避免原管理模式下“责任田里一人当家”的税收执法风险。
三是优化流程,提升质效。税源监控岗是管理流程的核心,由中心所所长担任,纵向接收县局税源管理科下达的任务,横向接收稽查局及社会综合治税部门传递的涉税信息,对其他岗位下达涉税信息分析、实地核查、税款核定等任务,并接受各岗位反馈的工作信息。为确保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县级税务部门统一设计制作了“两单一卡”,即涉税信息联系卡、管理任务交办单、管理任务反馈单,详细载明任务(信息)内容、收发单位、工作要求及时限、责任人员等,提高了办理质效。
二、分类管理,巡查监控促进精细化
在全面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按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分ABCD四类。A类主要是实行查账征收的餐饮企业和月营业收入超过20000元的双定户,B类为月营业收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业户,C类是达到起征点但月营业收入低于10000元的业户,D类则是处于起征点5000元以下的小户。
(一)A类
这类纳税人是本县餐饮行业的“龙头”,有不少是连锁经营企业,承担着公务接待、大型婚宴等消费活动,基本没有个人消费,账务较健全,客户索要发票的刚性较强,如县招待所、美丽华大酒店、阳光福临大酒店等大型餐饮企业。目前A类共57户。对A类税源,要求实施逐户监控,每月至少抽查3次,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变化情况,如厨师、服务员的工资支出是否真实可靠,购进的米、面、油、菜、肉等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与其宴席规模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执行原材料出入库制度,不定期抽查其收入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餐费抵顶其他费用的问题等。
(二)B类
此类纳税人主要是一些有特色的地方饭店,有着较为固定的客户群体,记账但不健全,如我县的千禧聚酒家、鲍翅参大酒店等,公务消费、团体消费占多数,客户索要发票的比例低于A类。
(三)C类
此类业户一般不设账簿,大量分布于乡镇驻地和城区,如一些饺子馆、驴肉馆、炖鸡店,有空调、单间,有少量服务员,消费者以个人为主,多数不索取发票。目前B、C类纳税人共305户。
对B、C类税源,分别有重点地选择30%和20%的业户进行监控,以点带面掌握税源变化;在就餐高潮时段实地抽查其桌数、上座率、点菜单、日均营业额等信息,结合所处地段、发票开具、单间数量、厨师服务员数量等情况,适时调整定额。
(四)D类
多为夫妻店无服务员,仅提供基本的饮食服务,如早餐、面食等,门面较小一间居多,消费者全部为个人,消费者基本不要发票。对规模小、地段偏、效益差,仅能维持经营的,经调查核实确实达不到起征点的,加强户籍管理,力争无带票走逃现象发生。对经营情况较好的、接近临界点的纳税人严密监控,对房费、水电费等达500元以上的,加上夫妻二人生计费用,按成本利润率法倒推其营业额超过5000元的,均纳入C类管理。
三、以票控税,“用票率”堵住流失“黑洞”
尽管税务部门采取种种措施来实现以票控税,但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少纳税人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千法设百计少开发票。基于这种状况,我们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设计并推行了“用票率”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县局定期发布发票预警通报,包括纳税人连续超限补税情况、餐饮业大户当期纳税额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发票使用量的对比、同规模横向对比等,为一线调查核实岗提供工作目标和依据。实行用票率制度一年来,全局共调增税负126户,补税22.4万元,增收成效明显。同时,快餐店发票转借现象大大减少,不少纳税人为满足发票用量,主动调高税负、调高用票限额。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有25户主动要求调高定额,18户由“点下”调整为“点上”。
四、严格公正,创造公平竞争大环境
优化发票环境是餐饮业管理的重要一环。一是全面推行“集票奖励”政策,财政出资设奖、消费者集票兑奖、全市范围定期摇奖,消费者持开票总额1000元或30份地税发票,即可当场换现金10元,并有机会再次参加全市摇奖,大大提高了个人消费者的索票热情。2014年以来,全县共集票3170组,发放奖金3.17万元,全县的饮食业发票用票量由61万份增加至78万份。二是严查发票违章。在消费场所张贴宣传画、宣传牌,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拒开发票、白条代票、假发票、废发票等发票违章行为。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充分发挥征管查互动机制的作用,加强与稽查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对纳税人发票合法性审查、来源出处审查,为评估分析岗提供发票信息,依法处理各种发票违章案件。
集体定税、公开定税让纳税人心服口服。定税小组由中心所所长、副所长和税款核定岗、调查执行岗全体人员组成,调查执行岗将实地巡查中获取的信息、综合治税信息、稽查信息等转税款核定岗录入微机定税系统,生成微机定税额,并与所长、副所长共同对该定额集体讨论,产生最终定额,在县局纳税服务中心公开定额情况,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这种做法改变了过去“一人说了算”的定税方式,既保证了定税的严肃性,也促进了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