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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农业县,全县总面积312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78万亩;农村总人口24.97万,农村劳动力14.8万人。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并加大扶持和监管力度.使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2008年,该县被河北省农业厅命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