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换届中,最大的亮点无疑就是“海推”。“海推”提名实际上剥夺了少数人或者一把手提名干部的垄断权,对于破解用人腐败顽疾是一大突破,从而赢得了大多数人的喝彩。
“如何消除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我们党在干部使用上,实行大会民主推荐制度,起到了对一把手的制约作用。这与一把手说了算的老体制相比,是一个历史进步。”河北省大名县委书记王晓桦如是说。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海推”在实践中尚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民主之下也有暗礁
“如果将人事提名完全交由大会‘海推’,大会民主推荐就会演变成为以票取人的放任式民主。”王晓桦认为,“用‘海推’方法产生提名人选的科学性、民主性,是基于这样的假定前提,即所有参会者都是党性原则的化身。但领导干部也有自身利益,其行为同样受其利益支配。因此,当党组织将提名职责完全交由大会‘海推’时,在利益驱动下,拉票就会成为与会者赢得推荐提名的一个必然行为。同时,每名参会者也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回应拉票行为和选择推荐对象。于是拉票之风开始盛行,朋党政治随之兴起。”
这样的观点得到一些人的赞同。
“‘海推’提名干部可能会带来这样的后果:有的干部平时很容易做老好人,专拉关系,为争取选票做铺垫,不敢大胆坚持原则,不愿意做得罪人的事情。”四川一名在组织系统工作多年的县级组织部长对记者说,“‘海推’提名的干部,不一定听上级组织的命令,因为谁选了他,他就会为谁负责。”
他还认为,在“海推”过程中其实很容易产生人为操作行为,使民意失真。“比如在一个县里要推副县级干部,如果县委书记对某一个人中意,就可能对参与投票推荐的下属做工作,要求他们投這个人的票,而这些下属都是县委书记提拔任用的,怎么会不买书记的账呢?而组织部长也可以在其中‘大有作为’,他可以和参加投票的人一对一谈话,要求其投某人的票,而这样的谈话没有录音录像,很难查证。”
有的官员认为一些地方在实施“海推”时因为操作过程不透明而存在弊端。
某地级市一名政府部门的局长说,在“海推”操作过程中,有的地方没有现场公开公布票数,而是由组织部门掌握每个人的得票数。这样的“海推”,由于不透明而使公正性大打折扣,民意只不过作为参考而已。
对“海推”中参与投票推荐的人选不确定的做法,一些官员也提出了质疑。
“在参与投票推荐的人选上未做硬性规定,可以由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来定人选。这样就留下了极大的操作空间。比如,有的部门为了照顾一些人,一把手会做下属的工作,或者选一些对这个人有好感的人来参与推荐。而要推荐自己上一个层级时,有一些部门的一把手会找对自己有好感的人来参与投票推荐,这样基本就能使自己顺利地通过‘海推’。”在政府部门任职多年的一名副厅级官员如是说。而据某市市委副书记透露,有的部门一把手为了让自己能通过投票推荐,比如需要100人参加投票,他就找至少和自己关系好的80人参加推荐。
为“海推”添加新佐料
“过去干部考察工作很神秘,没有想到自己却能参与投票,还晓得票数情况。”2007年四川省成都市用“两推一陈述”的方法推选副市长,时年42岁的原大邑县委书记曾万明最后胜出,当场公布的推荐票上就有他的名字。两天后,他和另外4个候选人当场竞职陈述时,全成都市的所有县市区和部门一把手,还有些市领导都坐在那里。“那个时候,人家填不填你的名字,就完全靠平时工作印象,不可能去‘勾兑’!”
所谓“两推”,指的是党员群众的两次投票。首轮推荐会类似于“海推”,只公布职务和任职条件,由党员群众自行匿名填写推荐票,票数最集中的前面几个候选人,很快在第二轮投票现场进行竞职陈述,党员群众再填推荐票。最后,党委根据第二轮票数研究,产生差额考察对象。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所有程序都是严密的。但是,长期以来,干部的提名权多在领导手里。”时任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的魏宏认为,“要从根本上防止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必须把提拔干部考察对象的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
“在一定范围内‘海推’干部,应该允许每个人公开演讲拉票,当场公开公布每个人的票数。应该打破干部选拔任命中的神秘感,尽可能地公开。”不少官员对于上述成都的“两推一陈述”的运作模式表示赞成。
为了解决拉票甚至贿选以及朋党政治的新问题,中央近年来提出了“既看票又不唯票”的原则,这固然在主观上是正确的,但“不唯票”的规定又会在实际操作中使入围后的用人选择,变成小范围的自由裁量行为。
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河北省大名县委从2009年开始出台了一整套干部任用制度,包括党组织带责公开预提名制、党组织公开预提名下的大会民主推荐制、群众认可度测评制、考察责任制和审查责任制、常委会票决制和全委会票决制、独立写票室制、公开通报制。在王晓桦看来,“这个架构既能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问题,也能解决无责任的放任式民主问题,还能解决放任式民主下暗箱操作问题”。2009年6月,这项新制度第一次运行,一名副科级干部升为正科级。
新制度的关键是预提名权。即单位及县级领导班子每一个人都可以提名人选,但一旦发现被提拔的人提拔前存在严重问题,县委将追究预提名责任人的责任。有了连带责任,推荐干部就变得谨慎了。王晓桦认为,“预提名”这个环节是“集中”的有力表现,“单位领导班子、党委班子就是要发现优秀人才。这些人再通过民主投票的考验,选出来的人一定不会太差”。
“如何消除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我们党在干部使用上,实行大会民主推荐制度,起到了对一把手的制约作用。这与一把手说了算的老体制相比,是一个历史进步。”河北省大名县委书记王晓桦如是说。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海推”在实践中尚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民主之下也有暗礁
“如果将人事提名完全交由大会‘海推’,大会民主推荐就会演变成为以票取人的放任式民主。”王晓桦认为,“用‘海推’方法产生提名人选的科学性、民主性,是基于这样的假定前提,即所有参会者都是党性原则的化身。但领导干部也有自身利益,其行为同样受其利益支配。因此,当党组织将提名职责完全交由大会‘海推’时,在利益驱动下,拉票就会成为与会者赢得推荐提名的一个必然行为。同时,每名参会者也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回应拉票行为和选择推荐对象。于是拉票之风开始盛行,朋党政治随之兴起。”
这样的观点得到一些人的赞同。
“‘海推’提名干部可能会带来这样的后果:有的干部平时很容易做老好人,专拉关系,为争取选票做铺垫,不敢大胆坚持原则,不愿意做得罪人的事情。”四川一名在组织系统工作多年的县级组织部长对记者说,“‘海推’提名的干部,不一定听上级组织的命令,因为谁选了他,他就会为谁负责。”
他还认为,在“海推”过程中其实很容易产生人为操作行为,使民意失真。“比如在一个县里要推副县级干部,如果县委书记对某一个人中意,就可能对参与投票推荐的下属做工作,要求他们投這个人的票,而这些下属都是县委书记提拔任用的,怎么会不买书记的账呢?而组织部长也可以在其中‘大有作为’,他可以和参加投票的人一对一谈话,要求其投某人的票,而这样的谈话没有录音录像,很难查证。”
有的官员认为一些地方在实施“海推”时因为操作过程不透明而存在弊端。
某地级市一名政府部门的局长说,在“海推”操作过程中,有的地方没有现场公开公布票数,而是由组织部门掌握每个人的得票数。这样的“海推”,由于不透明而使公正性大打折扣,民意只不过作为参考而已。
对“海推”中参与投票推荐的人选不确定的做法,一些官员也提出了质疑。
“在参与投票推荐的人选上未做硬性规定,可以由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来定人选。这样就留下了极大的操作空间。比如,有的部门为了照顾一些人,一把手会做下属的工作,或者选一些对这个人有好感的人来参与推荐。而要推荐自己上一个层级时,有一些部门的一把手会找对自己有好感的人来参与投票推荐,这样基本就能使自己顺利地通过‘海推’。”在政府部门任职多年的一名副厅级官员如是说。而据某市市委副书记透露,有的部门一把手为了让自己能通过投票推荐,比如需要100人参加投票,他就找至少和自己关系好的80人参加推荐。
为“海推”添加新佐料
“过去干部考察工作很神秘,没有想到自己却能参与投票,还晓得票数情况。”2007年四川省成都市用“两推一陈述”的方法推选副市长,时年42岁的原大邑县委书记曾万明最后胜出,当场公布的推荐票上就有他的名字。两天后,他和另外4个候选人当场竞职陈述时,全成都市的所有县市区和部门一把手,还有些市领导都坐在那里。“那个时候,人家填不填你的名字,就完全靠平时工作印象,不可能去‘勾兑’!”
所谓“两推”,指的是党员群众的两次投票。首轮推荐会类似于“海推”,只公布职务和任职条件,由党员群众自行匿名填写推荐票,票数最集中的前面几个候选人,很快在第二轮投票现场进行竞职陈述,党员群众再填推荐票。最后,党委根据第二轮票数研究,产生差额考察对象。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所有程序都是严密的。但是,长期以来,干部的提名权多在领导手里。”时任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的魏宏认为,“要从根本上防止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必须把提拔干部考察对象的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
“在一定范围内‘海推’干部,应该允许每个人公开演讲拉票,当场公开公布每个人的票数。应该打破干部选拔任命中的神秘感,尽可能地公开。”不少官员对于上述成都的“两推一陈述”的运作模式表示赞成。
为了解决拉票甚至贿选以及朋党政治的新问题,中央近年来提出了“既看票又不唯票”的原则,这固然在主观上是正确的,但“不唯票”的规定又会在实际操作中使入围后的用人选择,变成小范围的自由裁量行为。
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河北省大名县委从2009年开始出台了一整套干部任用制度,包括党组织带责公开预提名制、党组织公开预提名下的大会民主推荐制、群众认可度测评制、考察责任制和审查责任制、常委会票决制和全委会票决制、独立写票室制、公开通报制。在王晓桦看来,“这个架构既能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问题,也能解决无责任的放任式民主问题,还能解决放任式民主下暗箱操作问题”。2009年6月,这项新制度第一次运行,一名副科级干部升为正科级。
新制度的关键是预提名权。即单位及县级领导班子每一个人都可以提名人选,但一旦发现被提拔的人提拔前存在严重问题,县委将追究预提名责任人的责任。有了连带责任,推荐干部就变得谨慎了。王晓桦认为,“预提名”这个环节是“集中”的有力表现,“单位领导班子、党委班子就是要发现优秀人才。这些人再通过民主投票的考验,选出来的人一定不会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