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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混合所有制下,公司内部监督制衡难度加大。作为第三方力量,职工董事制度具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监督国有股东及其代表和非国有股东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有利于平衡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化解公司治理困境。完善职工董事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是统一职工董事制度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职工董事履职的价值标准;三是明确规定职工董事的比例;四是完善职工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五是健全职工董事的责任体系;六是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