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各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分别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2018年市级决算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进行预先审查的基础上,7月8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上海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