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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流程控制,严把准入关口。按照绿色信贷政策,把好石化、钢铁、水泥、印染等高污染行业的新客户、新项目准入及授信关,建立存量客户新增授信审批制、增量用信报备制,做到“不在合格化工园区的企业不介入,合法性手续不全的企业不介入,环保安全评价不达标的企业不介入”。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化解存量风险。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做好辖内涉及“三废”排放的高污染企业及所在园区环保风险预测,逐户拟定风险处置预案。对关停、半关停企业及对信贷风险影响较大的企业,全部纳入潜在风险客户数据库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敞口、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