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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肝炎是由嗜肝性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类传染病。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将其列为乙类传染病。目前已知的肝炎病毒有五种:甲型肝炎病毒(HAV)、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丁型肝炎病毒(HDV)和戊型肝炎病毒(HEV)。尚有约10%的肝炎病人无法确定其病原,提示可能存在其他尚未发现的肝炎病毒。根据临床表现和过程可分为急性肝炎(包括急性无黄疸型和急性黄疸型)、慢性肝炎(其中又分轻度、中度和重度)、重型肝炎(包括急性重型肝炎、亚急性重型肝炎和慢性重型肝炎)、淤胆型肝炎以及肝炎肝硬化。甲型和戊型肝炎一般不会转变成慢性过程。传染源均为病人和病毒携带者。传染途径在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是通过消化道传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则通过血液、体液、性行为和母婴传染;而丁型肝炎则通过密切接触传染。此外,能够引起肝功能损害的病毒还有很多,如黄热病毒(YFV)、EB病毒(EBV)、巨细胞病毒(cMV)、单纯疱疹病毒(HSV)以及风疹病毒(RV)等。但它们均非嗜肝病毒,引起的肝损害为继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