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一个城市的消费潜力与诸多因素有关,需结合城市具体各因素的统计数值进行综合评价,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AHP-熵权法的城市消费潜力综合评价方法。首先,本文对传统的AHP算法进行改进,对传统算法的标度进行了合理扩展,既考虑到了专家的知识与经验,又能够有效降低过多的主管因素对最终权值的影响。尽管如此,AHP固有的弊端是人为因素无法彻底消除,为此,本文结合熵权法来避免这一影响。熵权法的引入能够有效规避专家主管判断误差对权重计算的影响,是一种较为客观的赋权法,此外熵权法与AHP算法的结合,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熵权法缺乏各项指标间的横向比较、过分依赖样本的弊端,因此AHP-熵权法的评价方法相对来讲更为科学。
关键词:消费潜力;熵权法;层次分析法;评估模型
1 城市消费潜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模型?
城市的消费潜力是反映城市经济活力的“晴雨表”,消费潜力越高,表明该区域消费能力越高,商品以及货币的流通性更强,新冠疫情影响下,居民的消费积极性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各个城市的消费潜力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消费券的发放可参考城市消费潜力作为不同类型消费券发放比例的依据。本文构建城市消费潜力评价体系三层结构图,如图1所示:
各层指标的具体含义如下:
1)基础消费潜力(B1),子指标包括:城市面积(C1)、人均GDP(C2)、人口总数(C3)、人均可支配收入(C4);
2)文化旅游消费潜力(B2),子指标包括:高校学生数量(C5)、旅游产业GDP(C6)、5A级景点(C7)、年接待游客数量(C8);
3)高新科技产业消费潜力(B3),子指标包括:第三产业收入占比(C9)、第二产业收入占比(C10)、第三产业年增长值(C11)、第二产业年增长值(C12)。
在该结构下,消费潜力评估模型的各项权重确定如下:
(1)基于改进AHP法的准则层对目标层权重分析
基于改进AHP法的权重的确定方法基于这样一个基本思想:对于同一评价子目标层的f个考察指标来说。如果知道各个指标两两之间的重要性权重,可以依据重要程度的传递性法则进行指标的两两比较,依次可以得到判断矩阵的其他元素的值,从而构造一个改进的判断矩阵,该方法与现有AHP算法相比,主要是对原有的标度进行了扩展。依据准则层中的三个评价指标,就其对目标层的贡献而言,我们认为:基础消费潜力(B1)比文旅产业消费潜力(B2)略重要,文旅产业消费潜力(B2)比高新产业消费潜力(B3)略重要,基础消费潜力(B1)比高新产业消费潜力(B3)绝对重要,采用期望标度值可得:P1.2 ,P2.3 ,P1.3。通过依次计算该矩阵的特征向量和范数规范向量后,得到准则层对于目标层的权重为(0.5876,0.2913,0.1211)T,分别对应于基础消费潜力(B1)、文旅产业消费潜力(B2)以及高新产业消费潜力(B3)的权重。
(2)措施层评价指标对标准层的熵和熵权分析
根据江苏省各市统计局的统计年鉴资料,选取江苏省5市某年实际数据作为熵权法的计算样本,计算可得各个指标的熵值以及熵权。
2 江苏省城市消费潜力综合评估结果?
结合江苏省5市的各项综合数据,采用层次总排序以及综合评价模型得到江苏省5市的最终消费潜力评估结果,具体步骤以及计算结果如下:
(1)层次总排序
层次总排序就是利用层次单排序的结果计算措施层中的各评价指标对目标层的组合权重并进行各指标的重要性排序,按照本文的AHP-熵权法,综合权重计算公式为:
层次排序法计算可得最终各城市的评价得分如表1所示,最终可确定基础消费、文旅消费以及高新产业消费综合权重为:(0.6380,0.2429,0.1191)T ,该比例亦可以作为城市不同类型消费券的发放比例。
(4)江苏省城市消费潜力综合评价与潜力等级
在进行江苏省城市消费潜力评价结果计算时,本文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目前在环境污染、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城市经济活力综合评价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的一种比较成熟的评价方法,该方法的评价模型为:
3 结论
结合表1的综合评估结果,综合分析江苏省各市消费潜力,可得以下结论:
I类地区:代表城市为南京、苏州等新一线城市,居民消费潜力较高,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文旅产业处于上游水平,应该发布适当的消费券(如新能源汽車购买券)用于刺激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充分挖掘居民侧消费潜力,引导经济复苏。
II类地区:代表城市为南通、徐州等城市,该地区依据特定的地理位置,在某些产业具有巨大的消费潜力。该类城市居民消费潜力集中于某些特定领域,因此,为了防止造成过分的挤出效应,应设置货币型消费券和特定类型消费券比例稳定在50%:50%,从而既挖掘了部分产业的消费潜力,又能够避免居民过分储蓄,带来负面效应。
III类地区:代表城市为泰州、宿迁,此类地区总体来看居民消费潜力较低,不宜发放过多的特定产品类消费券,一方面过低的消费潜力将不利于此类消费券的回收,另一方面,特定产品类消费券往往需要在满足较大的消费额前提下才能使用,这可能造成居民消费超前消费。
参考文献:
[1]臧旭恒,陈斌开,尹志超,汪伟,易行健.“新冠肺炎疫情与消费”专家笔谈[J/OL],消费经济:1-17,2020.
[2]王凌聪,刘俊杰,洪扬.浅议消费券的经济刺激作用——基于西方经济学[J].价值工程,39(17):18-19,2020.
[3]王志凯.复杂环境下的消费提振与经济发展[J].人民论坛,2020(16):62-65.
[4]柳思维.特大疫情冲击非常时期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的思考[J].消费经济,2020,36(03):13-18.
[5]刘颖,马龙.贵州贵阳消费券政策实施情况调查[J].中国国情国力,2020(07):65-67.
(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 101100)
关键词:消费潜力;熵权法;层次分析法;评估模型
1 城市消费潜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模型?
城市的消费潜力是反映城市经济活力的“晴雨表”,消费潜力越高,表明该区域消费能力越高,商品以及货币的流通性更强,新冠疫情影响下,居民的消费积极性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各个城市的消费潜力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消费券的发放可参考城市消费潜力作为不同类型消费券发放比例的依据。本文构建城市消费潜力评价体系三层结构图,如图1所示:
各层指标的具体含义如下:
1)基础消费潜力(B1),子指标包括:城市面积(C1)、人均GDP(C2)、人口总数(C3)、人均可支配收入(C4);
2)文化旅游消费潜力(B2),子指标包括:高校学生数量(C5)、旅游产业GDP(C6)、5A级景点(C7)、年接待游客数量(C8);
3)高新科技产业消费潜力(B3),子指标包括:第三产业收入占比(C9)、第二产业收入占比(C10)、第三产业年增长值(C11)、第二产业年增长值(C12)。
在该结构下,消费潜力评估模型的各项权重确定如下:
(1)基于改进AHP法的准则层对目标层权重分析
基于改进AHP法的权重的确定方法基于这样一个基本思想:对于同一评价子目标层的f个考察指标来说。如果知道各个指标两两之间的重要性权重,可以依据重要程度的传递性法则进行指标的两两比较,依次可以得到判断矩阵的其他元素的值,从而构造一个改进的判断矩阵,该方法与现有AHP算法相比,主要是对原有的标度进行了扩展。依据准则层中的三个评价指标,就其对目标层的贡献而言,我们认为:基础消费潜力(B1)比文旅产业消费潜力(B2)略重要,文旅产业消费潜力(B2)比高新产业消费潜力(B3)略重要,基础消费潜力(B1)比高新产业消费潜力(B3)绝对重要,采用期望标度值可得:P1.2 ,P2.3 ,P1.3。通过依次计算该矩阵的特征向量和范数规范向量后,得到准则层对于目标层的权重为(0.5876,0.2913,0.1211)T,分别对应于基础消费潜力(B1)、文旅产业消费潜力(B2)以及高新产业消费潜力(B3)的权重。
(2)措施层评价指标对标准层的熵和熵权分析
根据江苏省各市统计局的统计年鉴资料,选取江苏省5市某年实际数据作为熵权法的计算样本,计算可得各个指标的熵值以及熵权。
2 江苏省城市消费潜力综合评估结果?
结合江苏省5市的各项综合数据,采用层次总排序以及综合评价模型得到江苏省5市的最终消费潜力评估结果,具体步骤以及计算结果如下:
(1)层次总排序
层次总排序就是利用层次单排序的结果计算措施层中的各评价指标对目标层的组合权重并进行各指标的重要性排序,按照本文的AHP-熵权法,综合权重计算公式为:
层次排序法计算可得最终各城市的评价得分如表1所示,最终可确定基础消费、文旅消费以及高新产业消费综合权重为:(0.6380,0.2429,0.1191)T ,该比例亦可以作为城市不同类型消费券的发放比例。
(4)江苏省城市消费潜力综合评价与潜力等级
在进行江苏省城市消费潜力评价结果计算时,本文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目前在环境污染、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城市经济活力综合评价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的一种比较成熟的评价方法,该方法的评价模型为:
3 结论
结合表1的综合评估结果,综合分析江苏省各市消费潜力,可得以下结论:
I类地区:代表城市为南京、苏州等新一线城市,居民消费潜力较高,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文旅产业处于上游水平,应该发布适当的消费券(如新能源汽車购买券)用于刺激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充分挖掘居民侧消费潜力,引导经济复苏。
II类地区:代表城市为南通、徐州等城市,该地区依据特定的地理位置,在某些产业具有巨大的消费潜力。该类城市居民消费潜力集中于某些特定领域,因此,为了防止造成过分的挤出效应,应设置货币型消费券和特定类型消费券比例稳定在50%:50%,从而既挖掘了部分产业的消费潜力,又能够避免居民过分储蓄,带来负面效应。
III类地区:代表城市为泰州、宿迁,此类地区总体来看居民消费潜力较低,不宜发放过多的特定产品类消费券,一方面过低的消费潜力将不利于此类消费券的回收,另一方面,特定产品类消费券往往需要在满足较大的消费额前提下才能使用,这可能造成居民消费超前消费。
参考文献:
[1]臧旭恒,陈斌开,尹志超,汪伟,易行健.“新冠肺炎疫情与消费”专家笔谈[J/OL],消费经济:1-17,2020.
[2]王凌聪,刘俊杰,洪扬.浅议消费券的经济刺激作用——基于西方经济学[J].价值工程,39(17):18-19,2020.
[3]王志凯.复杂环境下的消费提振与经济发展[J].人民论坛,2020(16):62-65.
[4]柳思维.特大疫情冲击非常时期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的思考[J].消费经济,2020,36(03):13-18.
[5]刘颖,马龙.贵州贵阳消费券政策实施情况调查[J].中国国情国力,2020(07):65-67.
(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 1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