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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框架下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不仅是一种民主实现机制,更是一种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以居委会选举为特征的形式自治之不足并不代表居民自治的无效。基于重庆市W社区的调研可以发现,人口老龄化、居住老旧化和资源匮乏的维持型社区对正式权力呈现出明显的依附性。但是,通过自我行政化和自治单元拓新,维持型社区基本实现了秩序和民主。故此,社区自治的关键是发掘自治资源而非去行政化。鉴于依附性自治的不可持续性,限制过度行政化、引入市场机制、规范院坝会和落实党建引领是未来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完善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