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标准——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1989-2018)

来源 :公法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iannian82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标准”之解释有“合法合理说”“合法要件说”和“分层审查说”等三种学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中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标准的判决理由既支持了《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又丰富了学界的理论.通过案例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适用五个“瑕疵性标准”:权限瑕疵、上位法瑕疵、制定程序瑕疵、依据瑕疵及其他瑕疵,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适用于不同情况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标准.
其他文献
徐荣是南通师范附属小学的女教师,二十二岁,现在已被评选为南通市的优秀教师. 她是一九五一年暑期在南通师范毕业的.毕业後被分配到附小来工作。初次到校,因为缺乏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