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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体微量元素不足,可导致胎儿发育异常。其表现因不同的元素和含量降低的程度、处于不同的妊娠期而各异。现已初步证实,可以影响胎儿发育异常的微量元素有锰、锌、铁、碘、铜、镁等。
母体缺锰的胎儿,常见骨骼异常,表现为软骨营养障碍,长骨厚且短,耳囊、耳骨不能钙化;生后共济失调,脑功能失调,易惊厥或癫痫样发作。
受孕的头几天,如母体缺锌,着床的受精卵裂、囊胚最易变异,可导致胎儿小肺、肺功能低下,常伴有脑、食管畸形(如脊柱裂或无脑儿),同时也易发生流产、过期妊娠、产程异常或低体重儿。
铁是制造红血球不可缺少的原料之一。妊娠后期的胎儿,将来自母体的血铁储于体内。因此,如母体缺铁,可致下代贫血、体弱、死亡率也极高。
孕妇缺碘,多因身处地方性甲状腺肿流行区,其子代多有克汀病(又称呆小病)。这种小儿智力低下,生长发育障碍,严重的还伴有聋哑、白痴。
铜的缺乏,可影响人体含铜金属的金属酶和含铜蛋白质的形成,并障碍其相关生理作用,间接影响胎儿头颅和躯干的生长。
母体缺镁,将不能正常妊娠。据动物实验,不是胚胎死亡,便是严重畸形,如唇裂、短舌、脑水肿、小颌或无颌、畸形足、肺叶小或无,肾积水和罹患血液病等。
预防因微量元素的缺乏而导致胎儿发育的异常或畸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需知:不同的食物所含的元素不同,含量也不等。有的含量较多,有的含量甚少,有的只含这几种而不含那几种。如海带、紫菜,海蜇等食品含碘较多;动物性食物含锌、铜较多;海带、芝麻酱、猪肝、黄豆、红腐乳含铁也较丰富。所以,饮食宜杂。
不同季节的蔬菜与人体所需微量元素有一定互相照应的关系,且与人体微量元素周期变化相适应,故适时补充蔬菜对身体有利。疾病能改变人体微量元素含量,从而导致与微量元素异常有关的疾病发生,并影响胚胎发育。此外,烟酒也可致微量元素吸收障碍。过多吃糖果、糕点影响食量,也可导致微量元素的缺乏。
因此,防止微量元素缺乏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偏食,不忌嘴,什么都吃,养成食物多样化的良好习惯,对孕妇尤为重要。
其次,有些孕妇因妊娠反应不想进食或偏食,就有可能影响某些微量元素的摄入,造成母体内某种微量元素的减少或缺乏。从下一代健康着想,孕妇应强行进食,纠正偏食,即使吃了吐,吐后还要再吃。因为妊娠反应出现的时间,多发生在妊娠后的第三,四周(也就是末次月经后的五、六周),恰恰处于胚胎期的开始,是胚胎的神经管(即胎儿神经系统发育的最初细胞分裂阶段)、心脏、眼、臂、腿等原发细胞分裂期,也是这些器官致畸的敏感期;只要吐后再吃,可以保证胎儿对微量元素的需要。
再次,如果因病长期不能进食,仅靠医用输液给养维持基本能量需要时,应该考虑到胚胎发育生长受到的影响,进行优生咨询,必要时可进行羊水检测或B超,x线检查;如确系胎儿异常、畸形,可进行人工流产,既有利母体康复,也可避免生出缺陷儿。
母体缺锰的胎儿,常见骨骼异常,表现为软骨营养障碍,长骨厚且短,耳囊、耳骨不能钙化;生后共济失调,脑功能失调,易惊厥或癫痫样发作。
受孕的头几天,如母体缺锌,着床的受精卵裂、囊胚最易变异,可导致胎儿小肺、肺功能低下,常伴有脑、食管畸形(如脊柱裂或无脑儿),同时也易发生流产、过期妊娠、产程异常或低体重儿。
铁是制造红血球不可缺少的原料之一。妊娠后期的胎儿,将来自母体的血铁储于体内。因此,如母体缺铁,可致下代贫血、体弱、死亡率也极高。
孕妇缺碘,多因身处地方性甲状腺肿流行区,其子代多有克汀病(又称呆小病)。这种小儿智力低下,生长发育障碍,严重的还伴有聋哑、白痴。
铜的缺乏,可影响人体含铜金属的金属酶和含铜蛋白质的形成,并障碍其相关生理作用,间接影响胎儿头颅和躯干的生长。
母体缺镁,将不能正常妊娠。据动物实验,不是胚胎死亡,便是严重畸形,如唇裂、短舌、脑水肿、小颌或无颌、畸形足、肺叶小或无,肾积水和罹患血液病等。
预防因微量元素的缺乏而导致胎儿发育的异常或畸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需知:不同的食物所含的元素不同,含量也不等。有的含量较多,有的含量甚少,有的只含这几种而不含那几种。如海带、紫菜,海蜇等食品含碘较多;动物性食物含锌、铜较多;海带、芝麻酱、猪肝、黄豆、红腐乳含铁也较丰富。所以,饮食宜杂。
不同季节的蔬菜与人体所需微量元素有一定互相照应的关系,且与人体微量元素周期变化相适应,故适时补充蔬菜对身体有利。疾病能改变人体微量元素含量,从而导致与微量元素异常有关的疾病发生,并影响胚胎发育。此外,烟酒也可致微量元素吸收障碍。过多吃糖果、糕点影响食量,也可导致微量元素的缺乏。
因此,防止微量元素缺乏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偏食,不忌嘴,什么都吃,养成食物多样化的良好习惯,对孕妇尤为重要。
其次,有些孕妇因妊娠反应不想进食或偏食,就有可能影响某些微量元素的摄入,造成母体内某种微量元素的减少或缺乏。从下一代健康着想,孕妇应强行进食,纠正偏食,即使吃了吐,吐后还要再吃。因为妊娠反应出现的时间,多发生在妊娠后的第三,四周(也就是末次月经后的五、六周),恰恰处于胚胎期的开始,是胚胎的神经管(即胎儿神经系统发育的最初细胞分裂阶段)、心脏、眼、臂、腿等原发细胞分裂期,也是这些器官致畸的敏感期;只要吐后再吃,可以保证胎儿对微量元素的需要。
再次,如果因病长期不能进食,仅靠医用输液给养维持基本能量需要时,应该考虑到胚胎发育生长受到的影响,进行优生咨询,必要时可进行羊水检测或B超,x线检查;如确系胎儿异常、畸形,可进行人工流产,既有利母体康复,也可避免生出缺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