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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的女孩莹莹疑遭生母毒打致死一案在深圳市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作为深圳市市民情感护理中心的心理咨询师,见到了莹莹的父母刘某和洪某,对他们进行了心理辅导。现在,莹莹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已经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我们。在扼腕叹息和悲愤之余,我觉得有必要理性分析并深入探讨这起严重家庭暴力事件背后的成因以及带给我们的启示,以警示已经成为父母和即将成为父母的人们,要学会作父母,成为合格的父母,以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这个惨案为什么会发生?
1.洪某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育子观
莹莹的母亲洪某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她只上过小学三年级,又深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在她的心目中,只有生了男孩才叫传宗接代。在莹莹8个月的时候,洪某丢下女儿来到深圳打工,一来想生个男孩,二来想多挣点钱。我问她:“如果第二胎又是个女儿怎么办?”她一脸的茫然:“那没办法,只能再生一个看看。”
2.现实生活的压力扭曲了洪某的心理
洪某怀孕后辞工,主要靠丈夫刘某的收入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刘某每月只有1000元的收入,既要承担目前的房租和一家人的生活,还要承担孩子未来的抚养和教育费用。沉重的生活压力,加上害怕再生个女儿的恐惧,以及强烈的妊娠反应,使洪某每天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她没有朋友,没有正常的情感宣泄渠道,女儿的不服管教又让她头痛不已,因此,她把所有的不快乐都发泄在比她弱小的女儿身上。这个无辜的孩子就成了她宣泄不良情绪的出气筒,成了这场家庭暴力的牺牲品。
3.亲子分离致使洪某与孩子无法建立起良好的亲密关系
婴幼儿期是一个人一生中建立安全感和信任感的关键时期,此阶段的儿童最需要的是父母的拥抱和基本生活的及时满足。莹莹8个月大的时候就离开了母亲的怀抱,根本没有与母亲建立起基本的亲密感和信任感,母亲在她眼中是陌生的。而洪某以一个成人的标准来要求一个3岁大的孩子,遇到孩子不听话的时候,她不是采取积极正向的引导,而是用责备、打骂,甚至“掐、捏、推搡”等过激的方式来对付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不但不能改正自己身上的不良习惯,而且和母亲产生了心理上的对立,个性变得更加执拗倔强,表现得更加不听话和不服管教,也因此加剧了这对母女间的冲突。
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1.提高素质,学习做合格的父母
母亲也是需要成长的,特别是年轻的母亲。有的女人虽然结了婚,自己在心态上却还是一个幼稚的孩子,孩子生下来后,如何呵护这个弱小的生命?如何给孩子爱?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母亲去学习然后解决的。社区、心理教育机构也要承担起教育母亲的责任,可开展一些诸如“准爸妈培训班”、“合格父母上岗证”等公益和非公益活动,以帮助那些成长中的父母。
2.转变观念,认识到孩子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
当媒体问起“为何要将孩子打成这样”时,洪某说:“孩子不听话嘛,谁家不打一下孩子?”当别人谴责她虐待孩子时,她还振振有词地说:“教育孩子不关你们的事!”可见,她完全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自己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跟别人无关。她没有基本的尊重孩子的意识,她不知道,一个孩子,从来到人世间,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她)的生命和生存权就应该受到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人的尊重,当受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待遇时,有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
3.通过正当的途径去宣泄压力和不良情绪,避免把孩子当成“出气筒”
每个父母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不仅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把不良的情绪传染给我们的孩子,而且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正当的途径去宣泄。如果压抑的情感长期得不到有效疏通,就会得心理疾病,更有甚者会伤害他人触犯法律。所以,当我们受到不良情绪和情感困扰时,就要想办法排解,比如找信得过的人聊聊天,诉诉苦,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等,让心灵的垃圾得到有效的排解和释放,而不能让这种恶劣的心境任意泛滥,甚至把自己亲生孩子当成“出气筒”。
4.建立同理心,学习和孩子沟通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莹莹的父母曾细数女儿的四宗“罪”:有时候很调皮,不吃饭;大人把饭盛好后她不知道自己来吃,还要妈妈叫;冲凉或洗头时老是哭,冲完凉不知道自己穿衣服;吃完饭后喜欢拿着碗玩,大人说她也不听。这些缺点,在任何一个3岁孩子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父母不能用对一个成年人的要求来对待孩子。父母要建立同理心,尊重孩子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要理解他们,尊重他们,加强正面引导,多鼓励表扬,少求全责备,学习和孩子沟通的有效方法和技巧,和孩子做朋友,以帮助他们成人。■
咨询师介绍
刘启蓉,12355北京市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曾担任深圳罗湖社区“阳光心态与健康人生”讲座讲师,深圳市“市民文化大讲堂”——“情绪调节与压力管理”讲师。
研究领域:心理咨询、企业EAP培训。
这个惨案为什么会发生?
1.洪某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育子观
莹莹的母亲洪某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她只上过小学三年级,又深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在她的心目中,只有生了男孩才叫传宗接代。在莹莹8个月的时候,洪某丢下女儿来到深圳打工,一来想生个男孩,二来想多挣点钱。我问她:“如果第二胎又是个女儿怎么办?”她一脸的茫然:“那没办法,只能再生一个看看。”
2.现实生活的压力扭曲了洪某的心理
洪某怀孕后辞工,主要靠丈夫刘某的收入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刘某每月只有1000元的收入,既要承担目前的房租和一家人的生活,还要承担孩子未来的抚养和教育费用。沉重的生活压力,加上害怕再生个女儿的恐惧,以及强烈的妊娠反应,使洪某每天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她没有朋友,没有正常的情感宣泄渠道,女儿的不服管教又让她头痛不已,因此,她把所有的不快乐都发泄在比她弱小的女儿身上。这个无辜的孩子就成了她宣泄不良情绪的出气筒,成了这场家庭暴力的牺牲品。
3.亲子分离致使洪某与孩子无法建立起良好的亲密关系
婴幼儿期是一个人一生中建立安全感和信任感的关键时期,此阶段的儿童最需要的是父母的拥抱和基本生活的及时满足。莹莹8个月大的时候就离开了母亲的怀抱,根本没有与母亲建立起基本的亲密感和信任感,母亲在她眼中是陌生的。而洪某以一个成人的标准来要求一个3岁大的孩子,遇到孩子不听话的时候,她不是采取积极正向的引导,而是用责备、打骂,甚至“掐、捏、推搡”等过激的方式来对付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不但不能改正自己身上的不良习惯,而且和母亲产生了心理上的对立,个性变得更加执拗倔强,表现得更加不听话和不服管教,也因此加剧了这对母女间的冲突。
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1.提高素质,学习做合格的父母
母亲也是需要成长的,特别是年轻的母亲。有的女人虽然结了婚,自己在心态上却还是一个幼稚的孩子,孩子生下来后,如何呵护这个弱小的生命?如何给孩子爱?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母亲去学习然后解决的。社区、心理教育机构也要承担起教育母亲的责任,可开展一些诸如“准爸妈培训班”、“合格父母上岗证”等公益和非公益活动,以帮助那些成长中的父母。
2.转变观念,认识到孩子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
当媒体问起“为何要将孩子打成这样”时,洪某说:“孩子不听话嘛,谁家不打一下孩子?”当别人谴责她虐待孩子时,她还振振有词地说:“教育孩子不关你们的事!”可见,她完全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自己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跟别人无关。她没有基本的尊重孩子的意识,她不知道,一个孩子,从来到人世间,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她)的生命和生存权就应该受到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人的尊重,当受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待遇时,有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
3.通过正当的途径去宣泄压力和不良情绪,避免把孩子当成“出气筒”
每个父母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不仅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把不良的情绪传染给我们的孩子,而且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正当的途径去宣泄。如果压抑的情感长期得不到有效疏通,就会得心理疾病,更有甚者会伤害他人触犯法律。所以,当我们受到不良情绪和情感困扰时,就要想办法排解,比如找信得过的人聊聊天,诉诉苦,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等,让心灵的垃圾得到有效的排解和释放,而不能让这种恶劣的心境任意泛滥,甚至把自己亲生孩子当成“出气筒”。
4.建立同理心,学习和孩子沟通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莹莹的父母曾细数女儿的四宗“罪”:有时候很调皮,不吃饭;大人把饭盛好后她不知道自己来吃,还要妈妈叫;冲凉或洗头时老是哭,冲完凉不知道自己穿衣服;吃完饭后喜欢拿着碗玩,大人说她也不听。这些缺点,在任何一个3岁孩子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父母不能用对一个成年人的要求来对待孩子。父母要建立同理心,尊重孩子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要理解他们,尊重他们,加强正面引导,多鼓励表扬,少求全责备,学习和孩子沟通的有效方法和技巧,和孩子做朋友,以帮助他们成人。■
咨询师介绍
刘启蓉,12355北京市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曾担任深圳罗湖社区“阳光心态与健康人生”讲座讲师,深圳市“市民文化大讲堂”——“情绪调节与压力管理”讲师。
研究领域:心理咨询、企业EAP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