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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三章明确提出,"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指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当前,高校去行政化已是既定的国家改革和发展战略,是推进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持续进步的突破口和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