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传播正确的舆论可以凝聚人心,传播错误的舆论则混淆视听,祸害社会。因此,新闻媒介对新闻事件报道的时间、角度、深度,对引导舆论尤其重要。本文从南宁“网瘾少年之死”事件入手,简要阐述了新闻媒介对舆论的引导。
【关键词】媒介 舆论引导 网瘾少年
今年8月,发生在广西南宁的“网瘾少年之死”事件,引起全国媒介的广泛关注。事件主人公邓森山,是广西桂林资源县初三学生,由于迷恋网络,8月1日,被父母送到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接受训练,试图戒掉网瘾,不料却在十几个小时后,被教官殴打致死于训练营中。此事件经过广西媒体的报道后,引起全国各媒体的注意。《今日说法》、《南方周刊》、腾讯、搜狐、南方网等媒体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报道。目前在百度网搜索“邓森山”三个字,找到相关新闻约127,000篇。
媒体的报道大概分成三类:一类是纯客观的新闻事件报道,另一类是事件延伸、思考性的深度报道,最后一类是事件评论。这三类报道体现传媒的主要职能,即对社会的监督和对舆论的引導。
8月4日事件曝光后,有关该事件的相关报道一直持续。当一个事件被新闻传播媒介持续报道,公众的注意力被集中到该事件,就构成社会舆论中心的议题。研究和调查表明,新闻传播中越是强调或突出某议题、某事件,就越能引导公众去议及它们。
该事件从报道少年离奇死亡进入公众视野。随后对事件开始全方位报道,经过公安部门的介入调查,14名嫌疑人被捕,政府部门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使得整个事件公开化、透明化。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并不是一个正规的、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有行业资质的学校。而家长是看到一则广告,把孩子送到这所学校的。邓森山正是当晚被关禁闭,不准吃饭,然后是绕操场体罚跑步,不跑步就被教官殴打。整个事件浮出水面后,在社会上引起一片哗然,愤怒之后带给人们的是深深的思考。
8月13日,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节目“一个网瘾少年的离去”,深入探究整个事件的根源,引发这一悲剧的原因有很多,但深层次原因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国家没有关于“网瘾”学校的法律规范,工商界对“网瘾”学校疏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凸显这一矛盾,导致这场悲剧。事件清晰后,各媒体对事件根源进行分析和反思。如9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的文章《网瘾噩梦惊醒:谁将子孙后代推向“新精神鸦片”》中说道:16岁学生邓森山在网瘾学校被关禁闭并遭老师殴打致死,成为媒体上轰动一时的“网瘾少年被殴致死案”。这一事件足以曝光网络游戏业疯狂发展给这个国家未来希望造成的致命大患——数千万上亿计的青少年成为“新精神鸦片”的奴隶。令人非常遗憾的是,在众多媒体对网瘾学校暴利的一通抨击后,似乎很快就风平浪静了,网游业——这个“新精神鸦片”发源地在这场危机中成功隐身。真不知道他们为何有如此非凡的障眼魔力。①
8月5日,《法律界》的文章《网瘾少年邓森山训练营死亡事件背后》指出:这是又一个关于网瘾的悲剧,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现实世界,也离开了网络世界。为了更加清楚地厘清对悲剧的认识,在笔者看来,离不开对网瘾的廓清。事实上,这是一个莫衷一是的概念,关于网瘾的标准,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现实中,都存在着极大的争议,这也说明了人们对最基本的问题“何谓网瘾”还缺少一种理性认识。在笔者看来,正是这种非理性认识的存在,才导致了种种悲剧,如本则新闻提供的事例。②
媒介在体现自己的职能和责任的时候,引导舆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起到监测社会环境的瞭望者作用。社会舆论是社会公众的意见,是公众意见的汇集,它同时又是公众情绪的反映。而汇集,不是在一个方向上的聚合,而是各个方面意见的汇总集合。它有负面情绪和正面情绪。
舆论在社会中是一种“普遍的、隐蔽的和强制的力量”。舆论可以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角落,这就是它的普遍性。它是通过穿透人们心灵的方式悄悄起作用的,这就是它的隐蔽性。舆论无形而又强大,任何人都不敢无视舆论的强大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带有强制性。
一个案例,在相当大程度上推进了中国的法制进程,2003年的孙志刚案就值得我们铭记。这个因没带暂住证也没带身份证而被执法人员毒打致死的年轻人,在当年曾引起了舆论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极大反思。邓森山事件也对网瘾的界定、网瘾学校规范化管理等诸多问题提出思考。孙志刚案媒体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得国家颁布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在邓森山事件上,如果媒体忽视自己身上的责任,而是围绕事件进行简单的报道和炒作,如网瘾学校黑暗,广告审批的不严格等,只会引起人们的公愤,而对国家社会的进步没有起到促进的作用,这样的媒体是失职和没有道德的。
应当说,新闻媒介与舆论是密切相关的。对报刊与舆论的关系,马克思曾做过两个比喻:一是把报刊比作驴子,把社会舆论比作驴背上的麻袋。这就是说新闻是舆论的载体,是传播舆论的工具。另一个比喻是把报刊比作社会舆论的流通“纸币”,提出报刊要进行影响社会舆论的行动,就必须认真研究报刊在社会舆论中是如何流通的。正因为如此,新闻媒介必须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这里所说的正确引导是在对舆论的特征有充分了解基础上的引导,它讲究方法,注重效果。
“网瘾少年之死”,本来是一个负面新闻,它的报道引起公众的负面情绪。如果媒介把握不好方向,就会扩大负面影响,形成负向舆论。而对负向舆论实行制约,这也是新闻媒介引导舆论的重要方面。
舆论并不都是正确的,黑格尔在探讨舆论内涵时指出:“在群体舆论中,真理和谬误直接混杂在一起,绝不能把一切舆论都视为标准的东西。”马克思也曾说过,“对于从来就不让步的所谓舆论的偏见,我仍遵守伟大的佛罗伦萨诗人的格言:‘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革命者对抱有偏见的舆论所持的正确态度。无产阶级新闻媒介,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是新时期党中央赋予新闻工作者的崇高使命,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传播正确的舆论,制约错误的舆论。“网瘾少年之死”,媒介就采取深度报道和评论等多种方式,及时引导,用旗帜鲜明、有针对性和说服力的报道进行批判和揭露,使负向舆论转为正向舆论。
“网瘾少年之死”报道过程中,由于舆论主体在现实中呈分散和无组织的特点,公众仅依据自己的信念和经验尚不能做出明确的判断。广西发行量最大的都市报《南国早报》在8月4日、5日对事件调查进展及时报道,稳定大家猜测和恐慌的情绪。该报对南宁市其他戒除网瘾机构进行走访调查,没有发现暴力情况,遏制非理智形态的舆论流动,及时澄清问题。同时,广西新闻网、广西的《生活报》、《南宁晚报》都在第一时间关注和报道这件事情。接着《南国早报》在8月8日,用两个版面对事件进行深度报道和评论,进一步稳定大众情绪,避免舆论大起大落、起伏不定。舆论平稳有序是正确舆论引导的一个基本要求。
报道“过热”又会导致情绪引导有余而理性引导不足。“网瘾少年之死”一事,媒体报道还是适度的。这得益于政府及时召开通气会,通报事件处理过程,保证信息渠道公开,没有出现“过热”的关注与追逐,使得报道中没有掺入“道听途说”、“传言”等。8月18日,南宁警方通报了邓森山死亡原因,是被殴打后死亡的,14名相关嫌疑人被捕,政府及时准确地对事件定了性。8月21日,受害家属拿到了邓森山的死亡赔偿金100万元。事件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后,随着时间逐渐平息,随后一些缓慢的、完整的意见信息、评论代替了非理智的、短暂的、刺激性较大的信息,这次事件的负面情绪也渐渐减弱和消亡。
这一事件的报道,体现新闻媒介对新闻事件报道的角度、深度、力度和报道的有效及时对引导舆论的重要性。一个事件传播的范围广度及其造成的影响,媒介是很难掌握的。但是,新闻媒介以道德和社会责任为基准,可以引导一个负面新闻事件向有益的方向发展,形成有益的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①http://finance.sina.com.cn
②http://news.mylegist.com
③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7月版,第60页、第90—147页
(作者: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08级研究生,河池学院教师)
责编:周蕾
【关键词】媒介 舆论引导 网瘾少年
今年8月,发生在广西南宁的“网瘾少年之死”事件,引起全国媒介的广泛关注。事件主人公邓森山,是广西桂林资源县初三学生,由于迷恋网络,8月1日,被父母送到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接受训练,试图戒掉网瘾,不料却在十几个小时后,被教官殴打致死于训练营中。此事件经过广西媒体的报道后,引起全国各媒体的注意。《今日说法》、《南方周刊》、腾讯、搜狐、南方网等媒体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报道。目前在百度网搜索“邓森山”三个字,找到相关新闻约127,000篇。
媒体的报道大概分成三类:一类是纯客观的新闻事件报道,另一类是事件延伸、思考性的深度报道,最后一类是事件评论。这三类报道体现传媒的主要职能,即对社会的监督和对舆论的引導。
8月4日事件曝光后,有关该事件的相关报道一直持续。当一个事件被新闻传播媒介持续报道,公众的注意力被集中到该事件,就构成社会舆论中心的议题。研究和调查表明,新闻传播中越是强调或突出某议题、某事件,就越能引导公众去议及它们。
该事件从报道少年离奇死亡进入公众视野。随后对事件开始全方位报道,经过公安部门的介入调查,14名嫌疑人被捕,政府部门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使得整个事件公开化、透明化。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并不是一个正规的、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有行业资质的学校。而家长是看到一则广告,把孩子送到这所学校的。邓森山正是当晚被关禁闭,不准吃饭,然后是绕操场体罚跑步,不跑步就被教官殴打。整个事件浮出水面后,在社会上引起一片哗然,愤怒之后带给人们的是深深的思考。
8月13日,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节目“一个网瘾少年的离去”,深入探究整个事件的根源,引发这一悲剧的原因有很多,但深层次原因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国家没有关于“网瘾”学校的法律规范,工商界对“网瘾”学校疏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凸显这一矛盾,导致这场悲剧。事件清晰后,各媒体对事件根源进行分析和反思。如9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的文章《网瘾噩梦惊醒:谁将子孙后代推向“新精神鸦片”》中说道:16岁学生邓森山在网瘾学校被关禁闭并遭老师殴打致死,成为媒体上轰动一时的“网瘾少年被殴致死案”。这一事件足以曝光网络游戏业疯狂发展给这个国家未来希望造成的致命大患——数千万上亿计的青少年成为“新精神鸦片”的奴隶。令人非常遗憾的是,在众多媒体对网瘾学校暴利的一通抨击后,似乎很快就风平浪静了,网游业——这个“新精神鸦片”发源地在这场危机中成功隐身。真不知道他们为何有如此非凡的障眼魔力。①
8月5日,《法律界》的文章《网瘾少年邓森山训练营死亡事件背后》指出:这是又一个关于网瘾的悲剧,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现实世界,也离开了网络世界。为了更加清楚地厘清对悲剧的认识,在笔者看来,离不开对网瘾的廓清。事实上,这是一个莫衷一是的概念,关于网瘾的标准,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现实中,都存在着极大的争议,这也说明了人们对最基本的问题“何谓网瘾”还缺少一种理性认识。在笔者看来,正是这种非理性认识的存在,才导致了种种悲剧,如本则新闻提供的事例。②
媒介在体现自己的职能和责任的时候,引导舆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起到监测社会环境的瞭望者作用。社会舆论是社会公众的意见,是公众意见的汇集,它同时又是公众情绪的反映。而汇集,不是在一个方向上的聚合,而是各个方面意见的汇总集合。它有负面情绪和正面情绪。
舆论在社会中是一种“普遍的、隐蔽的和强制的力量”。舆论可以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角落,这就是它的普遍性。它是通过穿透人们心灵的方式悄悄起作用的,这就是它的隐蔽性。舆论无形而又强大,任何人都不敢无视舆论的强大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带有强制性。
一个案例,在相当大程度上推进了中国的法制进程,2003年的孙志刚案就值得我们铭记。这个因没带暂住证也没带身份证而被执法人员毒打致死的年轻人,在当年曾引起了舆论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极大反思。邓森山事件也对网瘾的界定、网瘾学校规范化管理等诸多问题提出思考。孙志刚案媒体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得国家颁布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在邓森山事件上,如果媒体忽视自己身上的责任,而是围绕事件进行简单的报道和炒作,如网瘾学校黑暗,广告审批的不严格等,只会引起人们的公愤,而对国家社会的进步没有起到促进的作用,这样的媒体是失职和没有道德的。
应当说,新闻媒介与舆论是密切相关的。对报刊与舆论的关系,马克思曾做过两个比喻:一是把报刊比作驴子,把社会舆论比作驴背上的麻袋。这就是说新闻是舆论的载体,是传播舆论的工具。另一个比喻是把报刊比作社会舆论的流通“纸币”,提出报刊要进行影响社会舆论的行动,就必须认真研究报刊在社会舆论中是如何流通的。正因为如此,新闻媒介必须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这里所说的正确引导是在对舆论的特征有充分了解基础上的引导,它讲究方法,注重效果。
“网瘾少年之死”,本来是一个负面新闻,它的报道引起公众的负面情绪。如果媒介把握不好方向,就会扩大负面影响,形成负向舆论。而对负向舆论实行制约,这也是新闻媒介引导舆论的重要方面。
舆论并不都是正确的,黑格尔在探讨舆论内涵时指出:“在群体舆论中,真理和谬误直接混杂在一起,绝不能把一切舆论都视为标准的东西。”马克思也曾说过,“对于从来就不让步的所谓舆论的偏见,我仍遵守伟大的佛罗伦萨诗人的格言:‘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革命者对抱有偏见的舆论所持的正确态度。无产阶级新闻媒介,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是新时期党中央赋予新闻工作者的崇高使命,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传播正确的舆论,制约错误的舆论。“网瘾少年之死”,媒介就采取深度报道和评论等多种方式,及时引导,用旗帜鲜明、有针对性和说服力的报道进行批判和揭露,使负向舆论转为正向舆论。
“网瘾少年之死”报道过程中,由于舆论主体在现实中呈分散和无组织的特点,公众仅依据自己的信念和经验尚不能做出明确的判断。广西发行量最大的都市报《南国早报》在8月4日、5日对事件调查进展及时报道,稳定大家猜测和恐慌的情绪。该报对南宁市其他戒除网瘾机构进行走访调查,没有发现暴力情况,遏制非理智形态的舆论流动,及时澄清问题。同时,广西新闻网、广西的《生活报》、《南宁晚报》都在第一时间关注和报道这件事情。接着《南国早报》在8月8日,用两个版面对事件进行深度报道和评论,进一步稳定大众情绪,避免舆论大起大落、起伏不定。舆论平稳有序是正确舆论引导的一个基本要求。
报道“过热”又会导致情绪引导有余而理性引导不足。“网瘾少年之死”一事,媒体报道还是适度的。这得益于政府及时召开通气会,通报事件处理过程,保证信息渠道公开,没有出现“过热”的关注与追逐,使得报道中没有掺入“道听途说”、“传言”等。8月18日,南宁警方通报了邓森山死亡原因,是被殴打后死亡的,14名相关嫌疑人被捕,政府及时准确地对事件定了性。8月21日,受害家属拿到了邓森山的死亡赔偿金100万元。事件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后,随着时间逐渐平息,随后一些缓慢的、完整的意见信息、评论代替了非理智的、短暂的、刺激性较大的信息,这次事件的负面情绪也渐渐减弱和消亡。
这一事件的报道,体现新闻媒介对新闻事件报道的角度、深度、力度和报道的有效及时对引导舆论的重要性。一个事件传播的范围广度及其造成的影响,媒介是很难掌握的。但是,新闻媒介以道德和社会责任为基准,可以引导一个负面新闻事件向有益的方向发展,形成有益的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①http://finance.sina.com.cn
②http://news.mylegist.com
③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7月版,第60页、第90—147页
(作者: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08级研究生,河池学院教师)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