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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一直是广大消费者长期关注,并广为诟病的问题。
之所以受关注和诟病,是因为高速公路收费在我国永远是一笔理不清的糊涂账。说是一笔理不清的糊涂账,关键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部近些年公开发布的信息让人摸不着头脑。
在中国实行第一个黄金周免收高速公路费时,交通部一位官员曾在媒体上公开宣布:7天免收高速公路费导致少收费200亿,该数字一经公布,老百姓一片哗然。用傻子的算法算一算,7天200亿,一年365天就是10400亿。扣除高峰出行车辆人数增加减掉三分之二,也应该是3667亿。可当年交通部官方公布的全年全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收费总额为2000亿。
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全国收费公路汇总结果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高速公路亏损618亿元。可是以广东省为例,其广东省交通部门资料显示,广东省高速公路总投资114亿元,到2012年高速公路累计收费410亿元,收入已远远超过投资。
另外,交通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收费的高速公路只占高速公路总里程的64.2%,也就是还有35.8%的高速公路是免费通行的,也就是说,还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高速公路是不收费的,难道真有不通往收费站的高速公路?
不知道中国境内的老百姓,谁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中国大陆的高速公路从正式通车开始,除了几个公休假日之外,一年有350天每天24个小时不间断收费,最后交通部公布的数字却是每年数百亿的巨额亏损,这有悖常理的事情着实让消费者难以理解。
随便一个实例都能质疑高速公路亏损何来。2011年7月有媒体披露:“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至2005年年底,已收费32亿元。在北京市批准的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上述信息,是审计署2008年2月发布的审计公告中披露的。 投资11.65亿元,却要收费100多亿元。”那么,高速公路收费除了修路还贷还做了什么?
审计署对18个省份高速公路收费专项审计揭开了一个巨大的黑洞。高速收费的资金除了还贷,其主要去向是闲置和挪用。由此可以看出,所谓的亏损是缺乏有 效的外部监督和极度的腐败的必然结果。如果不从制度上解决,高速公路收费的无底洞必将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延伸而越发深不见底。
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是纳税主体,不比英国1%的人承担了国家60%的税款,我国60%以上的税收是由普通人交纳的,每年贡献给国家近10万亿的财政收入。在这巨额的税收里,每年少不了的基础设施投资款,难道这些基础设施投资一点都没用于公路建设,难道所有的公路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完全是银行商业贷款?
如果是这样,那国家每年的财政预算就有问题。正因如此,要说用路者付费,老百姓早已经通过税收付过费了,再以用路者付费为说辞再无限期收费或者又搞出一个什么税来,无疑是“一路多吃”。
截至2014年,全国有1.6万公里的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围绕能不能继续收费问题各方十分关注。交通运输部最近也动作频频,且其所有的动作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无非都是为延期收费寻找“对策”。比如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期已经届满,停了几十天换个马甲又继续收费。
作为各级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赋予的职责应该是以实现国家交通便利,百姓出行方便、低成本为最高目标,而不是制造一笔谁也搞不清的糊涂账。
?对国家承担行政处罚,还要对因此而受损的竞争者与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2012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旗帜鲜明地允许与鼓励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讨回公道。
基于此,消费者在面对强势的银行制定的霸王条款时,该如何去维权呢?
建议对于有争议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起诉到法院对条款予以确认,以避免消协说属于霸王条款,银行说不属于霸王条款,永远没有统一的说法;或采取向银监会或工商局投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优秀的强化地板,在被水浸泡一段时间之后仍然会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虽然这种变化并非不可恢复,但还是对强化地板的状态有所损害。”
之所以受关注和诟病,是因为高速公路收费在我国永远是一笔理不清的糊涂账。说是一笔理不清的糊涂账,关键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部近些年公开发布的信息让人摸不着头脑。
在中国实行第一个黄金周免收高速公路费时,交通部一位官员曾在媒体上公开宣布:7天免收高速公路费导致少收费200亿,该数字一经公布,老百姓一片哗然。用傻子的算法算一算,7天200亿,一年365天就是10400亿。扣除高峰出行车辆人数增加减掉三分之二,也应该是3667亿。可当年交通部官方公布的全年全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收费总额为2000亿。
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全国收费公路汇总结果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高速公路亏损618亿元。可是以广东省为例,其广东省交通部门资料显示,广东省高速公路总投资114亿元,到2012年高速公路累计收费410亿元,收入已远远超过投资。
另外,交通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收费的高速公路只占高速公路总里程的64.2%,也就是还有35.8%的高速公路是免费通行的,也就是说,还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高速公路是不收费的,难道真有不通往收费站的高速公路?
不知道中国境内的老百姓,谁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中国大陆的高速公路从正式通车开始,除了几个公休假日之外,一年有350天每天24个小时不间断收费,最后交通部公布的数字却是每年数百亿的巨额亏损,这有悖常理的事情着实让消费者难以理解。
随便一个实例都能质疑高速公路亏损何来。2011年7月有媒体披露:“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至2005年年底,已收费32亿元。在北京市批准的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上述信息,是审计署2008年2月发布的审计公告中披露的。 投资11.65亿元,却要收费100多亿元。”那么,高速公路收费除了修路还贷还做了什么?
审计署对18个省份高速公路收费专项审计揭开了一个巨大的黑洞。高速收费的资金除了还贷,其主要去向是闲置和挪用。由此可以看出,所谓的亏损是缺乏有 效的外部监督和极度的腐败的必然结果。如果不从制度上解决,高速公路收费的无底洞必将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延伸而越发深不见底。
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是纳税主体,不比英国1%的人承担了国家60%的税款,我国60%以上的税收是由普通人交纳的,每年贡献给国家近10万亿的财政收入。在这巨额的税收里,每年少不了的基础设施投资款,难道这些基础设施投资一点都没用于公路建设,难道所有的公路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完全是银行商业贷款?
如果是这样,那国家每年的财政预算就有问题。正因如此,要说用路者付费,老百姓早已经通过税收付过费了,再以用路者付费为说辞再无限期收费或者又搞出一个什么税来,无疑是“一路多吃”。
截至2014年,全国有1.6万公里的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围绕能不能继续收费问题各方十分关注。交通运输部最近也动作频频,且其所有的动作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无非都是为延期收费寻找“对策”。比如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期已经届满,停了几十天换个马甲又继续收费。
作为各级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赋予的职责应该是以实现国家交通便利,百姓出行方便、低成本为最高目标,而不是制造一笔谁也搞不清的糊涂账。
?对国家承担行政处罚,还要对因此而受损的竞争者与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2012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旗帜鲜明地允许与鼓励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讨回公道。
基于此,消费者在面对强势的银行制定的霸王条款时,该如何去维权呢?
建议对于有争议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起诉到法院对条款予以确认,以避免消协说属于霸王条款,银行说不属于霸王条款,永远没有统一的说法;或采取向银监会或工商局投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优秀的强化地板,在被水浸泡一段时间之后仍然会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虽然这种变化并非不可恢复,但还是对强化地板的状态有所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