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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检察官文化修养是检察官在个人生活环境和检察工作环境中,通过学习和吸收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检察职业道德知识、法律文化知识以及其它科学文化知识,并不断提炼、反思,最终形成用于指导实现自身人生价值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一种能力和素养。如何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不论是对检察官自身能力建设,还是对法治事业进程,都有着重大影响。本文立足检察官文化修养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从思想政治、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建设三个维度出发,对如何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进行探讨,期待能对理论及实务界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 检察官 思想政治 信仰 职业道德
作者简介:傅枥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9.318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提出和实施,肩负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在能否更好履行检察职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上面临新的挑战。对于检察官而言,全面提升自身素质,适应新时期下司法实践的需要,成为当务之急。
古人云,文以载道,以文化人。检察官如何全面提升自身素质,首先应该在文化修养上下功夫。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既是对检察官提出的要求,更是对检察机关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出的要求。本文中,笔者将从检察官思想政治、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建设三个方面展开,探讨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的根本举措,以期对检察队伍建设有所裨益。
一、抓牢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理论素养是检察官文化修养的根本。必须紧抓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将思想政治学习始终作为检察官“安身立命”的生命线。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不仅担负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而且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使命,能否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兴衰成败 。因此,无论在检察事业发展的任何时期,思想政治工作都必须常抓不放、不容松懈。当前,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已经铺开,一些检察人员因为对改革理解的不够深入,导致存有“或得或失”的“迷茫”心态,这更加突出了当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顶层设计是基础,创新教育方式是关键,自我学习是根本。
(一)以顶层设计为基础
司改大幕之下,除了应当聚焦于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改革等具体改革举措,更应该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向及指导思想,明确司改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基于此,在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应该更加突出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保障政工工作的人财物来源,建设更加具有战斗力的政工队伍。
(二)努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方式
目前在有些地区,思想政治工作流于形式、方式方法单一,缺乏说服力、感召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应当做到“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即必须首先服务好广大干警,了解干警需求,然后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难点、盲点,用系统科学的教育内容、鲜活的人物和事迹以及最符合干警特点的教育方式来开展,例如现今最受欢迎的“互联网 ”模式,积极营造“想学”、“会学”、“学好”的学习气氛。
(三)检察官应当重视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生活方式
顶层设计再发达、教育方式再先进,只有检察官真正做到自觉将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自身修养的重心,思想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新时期下,广大检察干警必须自觉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寧主义,学习毛泽东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将学习做到入脑入心学深学透,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二、坚定法律信仰,优化检察官专业知识结构
检察官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根本特征在于,检察官是具备相当法律专业素养、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大多数法治国家,检察官都是从作为“社会精英”的法律从业人员中优中选优而来,能被选任为检察官意味着其在法律学术或实务造诣上获得了相当程度的认可。因此,作为检察官而言,必须加强法律及其他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在法律及其他专业文化素养上打通“任督二脉”。
(一)加强检察官法律信仰建设
检察官文化修养的主要内容在于法律文化素养,法律文化素养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信仰的培育。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检察官也将形同虚设,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对法律缺乏信仰的检察官,如何利用法律向世人传播公平正义。因此,加强检察官的法律文化素养,必须首先在检察官内心根植法律信仰,这种信仰建立在对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信仰之基础上。
(二)加强法律文化素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其手握的司法权力具有高度权威性,再加上法学这门科学本身就很庞杂,作为法律而言又具有极强的理论性、专业性,因而,检察官必须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 。作为检察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加强对法律精神内涵以及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重视对其他专业知识的学习,丰富并优化检察官知识结构
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更新与变化,检察官面临的执法环境纷繁复杂,因此,除了法律专业素养之外,检察官还必须重视对其他学科专业知识的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印发的《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试行)》在“通用能力”上明确要求检察官应当具备学习创新能力:通过学习检察业务及其他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不断自我完善,提升综合素质、工作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我国台湾地区2012年新颁发的检察官实体规范——“检察官伦理”第七条也明确规定: 检察官应精研法令,随时保持其专业知能,积极进修充实职务上所需知识技能,并体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与国际潮流,以充分发挥其职能 。只有将法律专业素养与职务相关其他专业素养兼容并修、百花齐放,才能真正实现检察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变。 三、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检察职业道德素养是检察官文化修养的生命。必须牢牢培育检察职业道德文化根基,强调自我约束的同时重视体制约束,守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纵观目前整个检察理论与实务领域,针对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讨论与建议最多,此处笔者重点对文化育德和体制约束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和建议。
(一)以文化育德
古语云: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文化对为人养德的作用是深入骨髓、连筋牵脉的,因此,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修养必须培育好检察职业道德文化。在积极倡导繁荣检察文化的大背景下,应当出台培育检察职业道德文化的政策规划,将检察职业道德文化建设成果作为基层院考核指标;建设检察职业道德文化生态系统,将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打造文化交流和宣传平台,促进优秀道德文化的传播、继承,让职业道德文化建设接地气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用制度管人
除了培育职业道德文化之外,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還必须加强约束机制建设。邓小平同志曾说,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可见,加强道德建设,不能仅仅强调自制,还必须特别强调制度约束的作用。如我国台湾地区针对检察官道德规范专门由法务部出台了《检察官伦理规范》,分四个章节共30条条文,详细具体的规定了检察官执行职务行为和执行职务外行为的制度规范,该规范颁发执行后,有效遏止了自2001年起岛内陆续出现的检察官违反风纪之风,使检察官形象大幅改善 ,制度规范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检察官文化修养是检察官塑造检察人格、职业品性的核心,也是保证司法公正文明的根本。新时期,唯有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培育思想政治过硬、专业素养扎实、职业道德鉴定的人民检察官,才能真正保证检察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切实保证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梦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注释:
孟建柱. 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人民检察. 2013 (10).
昂格尔.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
陈嘉伟. 浅谈检察官的素养.法制与经济. 2010 (12).
何祖舜. 论台湾检察官伦理.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4 (1).
关键词 检察官 思想政治 信仰 职业道德
作者简介:傅枥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9.318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提出和实施,肩负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在能否更好履行检察职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上面临新的挑战。对于检察官而言,全面提升自身素质,适应新时期下司法实践的需要,成为当务之急。
古人云,文以载道,以文化人。检察官如何全面提升自身素质,首先应该在文化修养上下功夫。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既是对检察官提出的要求,更是对检察机关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出的要求。本文中,笔者将从检察官思想政治、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建设三个方面展开,探讨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的根本举措,以期对检察队伍建设有所裨益。
一、抓牢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理论素养是检察官文化修养的根本。必须紧抓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将思想政治学习始终作为检察官“安身立命”的生命线。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不仅担负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而且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使命,能否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兴衰成败 。因此,无论在检察事业发展的任何时期,思想政治工作都必须常抓不放、不容松懈。当前,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已经铺开,一些检察人员因为对改革理解的不够深入,导致存有“或得或失”的“迷茫”心态,这更加突出了当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顶层设计是基础,创新教育方式是关键,自我学习是根本。
(一)以顶层设计为基础
司改大幕之下,除了应当聚焦于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改革等具体改革举措,更应该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向及指导思想,明确司改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基于此,在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应该更加突出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保障政工工作的人财物来源,建设更加具有战斗力的政工队伍。
(二)努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方式
目前在有些地区,思想政治工作流于形式、方式方法单一,缺乏说服力、感召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应当做到“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即必须首先服务好广大干警,了解干警需求,然后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难点、盲点,用系统科学的教育内容、鲜活的人物和事迹以及最符合干警特点的教育方式来开展,例如现今最受欢迎的“互联网 ”模式,积极营造“想学”、“会学”、“学好”的学习气氛。
(三)检察官应当重视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生活方式
顶层设计再发达、教育方式再先进,只有检察官真正做到自觉将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自身修养的重心,思想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新时期下,广大检察干警必须自觉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寧主义,学习毛泽东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将学习做到入脑入心学深学透,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二、坚定法律信仰,优化检察官专业知识结构
检察官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根本特征在于,检察官是具备相当法律专业素养、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大多数法治国家,检察官都是从作为“社会精英”的法律从业人员中优中选优而来,能被选任为检察官意味着其在法律学术或实务造诣上获得了相当程度的认可。因此,作为检察官而言,必须加强法律及其他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在法律及其他专业文化素养上打通“任督二脉”。
(一)加强检察官法律信仰建设
检察官文化修养的主要内容在于法律文化素养,法律文化素养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信仰的培育。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检察官也将形同虚设,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对法律缺乏信仰的检察官,如何利用法律向世人传播公平正义。因此,加强检察官的法律文化素养,必须首先在检察官内心根植法律信仰,这种信仰建立在对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信仰之基础上。
(二)加强法律文化素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其手握的司法权力具有高度权威性,再加上法学这门科学本身就很庞杂,作为法律而言又具有极强的理论性、专业性,因而,检察官必须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 。作为检察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加强对法律精神内涵以及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重视对其他专业知识的学习,丰富并优化检察官知识结构
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更新与变化,检察官面临的执法环境纷繁复杂,因此,除了法律专业素养之外,检察官还必须重视对其他学科专业知识的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印发的《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试行)》在“通用能力”上明确要求检察官应当具备学习创新能力:通过学习检察业务及其他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不断自我完善,提升综合素质、工作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我国台湾地区2012年新颁发的检察官实体规范——“检察官伦理”第七条也明确规定: 检察官应精研法令,随时保持其专业知能,积极进修充实职务上所需知识技能,并体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与国际潮流,以充分发挥其职能 。只有将法律专业素养与职务相关其他专业素养兼容并修、百花齐放,才能真正实现检察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变。 三、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检察职业道德素养是检察官文化修养的生命。必须牢牢培育检察职业道德文化根基,强调自我约束的同时重视体制约束,守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纵观目前整个检察理论与实务领域,针对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讨论与建议最多,此处笔者重点对文化育德和体制约束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和建议。
(一)以文化育德
古语云: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文化对为人养德的作用是深入骨髓、连筋牵脉的,因此,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修养必须培育好检察职业道德文化。在积极倡导繁荣检察文化的大背景下,应当出台培育检察职业道德文化的政策规划,将检察职业道德文化建设成果作为基层院考核指标;建设检察职业道德文化生态系统,将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打造文化交流和宣传平台,促进优秀道德文化的传播、继承,让职业道德文化建设接地气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用制度管人
除了培育职业道德文化之外,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還必须加强约束机制建设。邓小平同志曾说,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可见,加强道德建设,不能仅仅强调自制,还必须特别强调制度约束的作用。如我国台湾地区针对检察官道德规范专门由法务部出台了《检察官伦理规范》,分四个章节共30条条文,详细具体的规定了检察官执行职务行为和执行职务外行为的制度规范,该规范颁发执行后,有效遏止了自2001年起岛内陆续出现的检察官违反风纪之风,使检察官形象大幅改善 ,制度规范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检察官文化修养是检察官塑造检察人格、职业品性的核心,也是保证司法公正文明的根本。新时期,唯有加强检察官文化修养,培育思想政治过硬、专业素养扎实、职业道德鉴定的人民检察官,才能真正保证检察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切实保证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梦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注释:
孟建柱. 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人民检察. 2013 (10).
昂格尔.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
陈嘉伟. 浅谈检察官的素养.法制与经济. 2010 (12).
何祖舜. 论台湾检察官伦理.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