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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02年颁布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系统地阐明医疗事故的定义,有关责任的界定,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解决途径,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这同时也就对医院管理者及医务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者应着重于医院管理的规范化和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医务人员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和医疗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及业务水平,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发生。
强化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前提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工作生活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国家已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全民实施“四五”普法教育,人们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特别是对医院的诊疗水平期望值越来越高,对护理人员的人性化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患者就医过程中,医护人员不论在诊疗技术还是服务态度方面稍有不慎,都会导致患者或其家属对医院的不满而发生纠纷,甚至带来严重的后果。为防范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发生,护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等,用法律法规知识武装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实施人性化服务是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基础
在医疗纠纷中,除医疗过失行为,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外,多涉及医德医风问题,涉及医德医风问题及语言不当引起医疗纠纷者居多。因此,护士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风险意识。应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学习先进人物无私奉献精神,在工作中确实体现“一切为了患者,为了患者一切,为了一切患者”的服务理念,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关心病人疾苦。做到“四勤”、“五心”,恰当熟练地应用沟通技巧和行体语言。耐心细致地向病人说明医院环境、诊疗计划、有关检查、治疗、手术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意外,认真听取患者意见,准确回答问题,鼓励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取得患者的信赖。特别是当病人在肉体上遭受着疾病的折磨,心理上有恐惧、焦虑、烦躁、自悲、绝望等问题时。护士更应当关心体贴病人,尽可能满足其需要,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护患关系。增加透明度,让患者明白就医、放心看病。其次,从管理方面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职业道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并建立护理医德医风档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制定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定期不定期对护士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与评价,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将其作为年终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依据。恩威并举,奖罚分明,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医疗质量是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核心
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是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的重要隐患之一。
作为护士,没有权力给病人增加或减少用药权力。药品是一种商品,它不同于其他任何一类商品,更不同于食品,食品可以自己亲自品偿,而护士只能按照医生处方上的品种、数量一概不变地将有效期内的药品用于病人,药品的不良反应既是广义的,又是狭义的,它的不良反应除说明书上注明而外,还因人体差异有不同的不良反应,如果药物一旦用于病人,不再巡视病人,如果发生输液反应或不良反应,其家属不是专业人员,有些反应是不易被非专业人员所能判定的,一旦让家属寻找护士汇报,往往是为时已晚,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而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所以,在医院各个临床科室实施整体体护理,不但是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的基础,也是减少或杜绝医疗事故的基础。
提高理论水平:规范护理记录的书写和病历的管理是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保证
大部分人们总认为护理工作不过是打针、输液而已。有些医院主要领导对护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出于人情关系,将受过正规教育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过多的安排在其他岗位,而招收一定数量的从未受过培训的“行外”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给医院护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孰不知,作为一名护士,必须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术,还要有一颗全心全意为病人着想的心,才能胜任本职工作。面对我国受过正规教育的护理人员相对缺乏的现状,医院总护理部应面对现实,狠抓培训,从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方面,长期性做好现有临床岗位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她们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国内外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院内培训和科内培训相结合,通过不断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才能紧跟医学科学的发展,不断充实、提高护理技术和业务能力。
医疗机构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大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医院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范围。加强医德医风的专项治理,实行医德医风讲评制度,与医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挂钩。同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医疗技术的准入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和医疗隐患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医疗安全。由于患者大多数缺乏医学知识,故造成医患间在信息上不对等,因此,加强与患者及外界的沟通显得十分重要。
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护工作者提出了很多要求,但医护工作者只要认真地学习、理解,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善待患者,就能够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发生。
强化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前提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工作生活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国家已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全民实施“四五”普法教育,人们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特别是对医院的诊疗水平期望值越来越高,对护理人员的人性化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患者就医过程中,医护人员不论在诊疗技术还是服务态度方面稍有不慎,都会导致患者或其家属对医院的不满而发生纠纷,甚至带来严重的后果。为防范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发生,护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等,用法律法规知识武装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实施人性化服务是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基础
在医疗纠纷中,除医疗过失行为,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外,多涉及医德医风问题,涉及医德医风问题及语言不当引起医疗纠纷者居多。因此,护士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风险意识。应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学习先进人物无私奉献精神,在工作中确实体现“一切为了患者,为了患者一切,为了一切患者”的服务理念,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关心病人疾苦。做到“四勤”、“五心”,恰当熟练地应用沟通技巧和行体语言。耐心细致地向病人说明医院环境、诊疗计划、有关检查、治疗、手术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意外,认真听取患者意见,准确回答问题,鼓励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取得患者的信赖。特别是当病人在肉体上遭受着疾病的折磨,心理上有恐惧、焦虑、烦躁、自悲、绝望等问题时。护士更应当关心体贴病人,尽可能满足其需要,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护患关系。增加透明度,让患者明白就医、放心看病。其次,从管理方面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职业道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并建立护理医德医风档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制定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定期不定期对护士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与评价,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将其作为年终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依据。恩威并举,奖罚分明,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医疗质量是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核心
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是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的重要隐患之一。
作为护士,没有权力给病人增加或减少用药权力。药品是一种商品,它不同于其他任何一类商品,更不同于食品,食品可以自己亲自品偿,而护士只能按照医生处方上的品种、数量一概不变地将有效期内的药品用于病人,药品的不良反应既是广义的,又是狭义的,它的不良反应除说明书上注明而外,还因人体差异有不同的不良反应,如果药物一旦用于病人,不再巡视病人,如果发生输液反应或不良反应,其家属不是专业人员,有些反应是不易被非专业人员所能判定的,一旦让家属寻找护士汇报,往往是为时已晚,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而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所以,在医院各个临床科室实施整体体护理,不但是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的基础,也是减少或杜绝医疗事故的基础。
提高理论水平:规范护理记录的书写和病历的管理是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保证
大部分人们总认为护理工作不过是打针、输液而已。有些医院主要领导对护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出于人情关系,将受过正规教育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过多的安排在其他岗位,而招收一定数量的从未受过培训的“行外”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给医院护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孰不知,作为一名护士,必须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术,还要有一颗全心全意为病人着想的心,才能胜任本职工作。面对我国受过正规教育的护理人员相对缺乏的现状,医院总护理部应面对现实,狠抓培训,从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方面,长期性做好现有临床岗位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她们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国内外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院内培训和科内培训相结合,通过不断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才能紧跟医学科学的发展,不断充实、提高护理技术和业务能力。
医疗机构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大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医院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范围。加强医德医风的专项治理,实行医德医风讲评制度,与医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挂钩。同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医疗技术的准入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和医疗隐患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医疗安全。由于患者大多数缺乏医学知识,故造成医患间在信息上不对等,因此,加强与患者及外界的沟通显得十分重要。
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护工作者提出了很多要求,但医护工作者只要认真地学习、理解,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善待患者,就能够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