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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公路建设有关计量与支付的要求,浅述了工程计量要求及方法、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在公路施工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计量依据 计量原则计量程序 合同内容
中图分类号: F4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概述: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日趋发展,相应的工程计量工作也日趋完善,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二、工程计量:
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2、主要计量依据:
(1)、合同条件
(2)、技术规范
(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6)、有关计量支付办法和补遗书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3、计量原则:
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
a、通用条款
b、专用条款
c、技术规范
d、施工图纸
e、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f、其它合同文件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4、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5)、《工程变更令》
(6)、《工程交工记录》
5、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通知和申请:根据业主及总监办有关计量文件规定,按时承包单位按时上报完整的计量资料。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配合测量检验各项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填写中间计量表:承包人填报工程计量表,交驻地办核准签证、总监办审核,上报业主确认、审批。
三、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就我省的施工现状来说,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来往信函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一般而言,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也更难把握和控制,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1、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而我省目前均采用合同价值10%的比例。监理工程师在确認承包人已经完成合同协议的签署,并提供了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后,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证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有所不同,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2、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用于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收回的具体作法是将每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额。
3、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额以合同价值的5%为限,每次扣除额应是中期支付证书已完工程价值的10%。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
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
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4、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也制定了相应办法,当没有达到一致时,可进行暂付。
5、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而这些细目及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确定下来,可列为暂定金额;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指定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如铁路分离立交);或留作不可预见费;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有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对于业主批准的每一笔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为实施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指令。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帐单,但如果该工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的,则不需出示。
另外还有索赔费用、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目前多数工程中尚未提及,但在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四、结论:
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在我省的公路施工中有些项目还未发生,如索赔等,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及工程清单等项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1〕谢识予、朱弘鑫《高级计量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梁永宽.项目管理中的合同治理与关系治理〔D〕.中山大学,2008
〔3〕袁宏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与分析〔D〕.清华大学,2011
关键词: 计量依据 计量原则计量程序 合同内容
中图分类号: F4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概述: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日趋发展,相应的工程计量工作也日趋完善,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二、工程计量:
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2、主要计量依据:
(1)、合同条件
(2)、技术规范
(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6)、有关计量支付办法和补遗书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3、计量原则:
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
a、通用条款
b、专用条款
c、技术规范
d、施工图纸
e、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f、其它合同文件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4、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5)、《工程变更令》
(6)、《工程交工记录》
5、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通知和申请:根据业主及总监办有关计量文件规定,按时承包单位按时上报完整的计量资料。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配合测量检验各项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填写中间计量表:承包人填报工程计量表,交驻地办核准签证、总监办审核,上报业主确认、审批。
三、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就我省的施工现状来说,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来往信函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一般而言,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也更难把握和控制,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1、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而我省目前均采用合同价值10%的比例。监理工程师在确認承包人已经完成合同协议的签署,并提供了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后,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证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有所不同,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2、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用于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收回的具体作法是将每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额。
3、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额以合同价值的5%为限,每次扣除额应是中期支付证书已完工程价值的10%。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
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
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4、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也制定了相应办法,当没有达到一致时,可进行暂付。
5、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而这些细目及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确定下来,可列为暂定金额;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指定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如铁路分离立交);或留作不可预见费;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有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对于业主批准的每一笔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为实施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指令。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帐单,但如果该工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的,则不需出示。
另外还有索赔费用、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目前多数工程中尚未提及,但在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四、结论:
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在我省的公路施工中有些项目还未发生,如索赔等,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及工程清单等项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1〕谢识予、朱弘鑫《高级计量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梁永宽.项目管理中的合同治理与关系治理〔D〕.中山大学,2008
〔3〕袁宏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与分析〔D〕.清华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