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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对景区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和做法仍缺乏科学韵界定,导致规划阶段划分模糊,对各规划阶段内容深度的规定不严密,用地分类不细致、兼容性差,且缺乏控制指标体系。景区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应达到“城市规划序列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并需要引入城市规划中的“指标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