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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复杂性使司法裁判成为一般人无法涉足的领域,只有少数经过系统学习和严格训练的职业法官,才具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从事司法裁判活动。然而,在法治国家中,长期存在着非职业化的普通人参与司法裁判的实践。这种同司法精英化现象并存的司法民众化现象,已经成为一国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并在国家的司法权力运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尝试在本文中对非职业法官参与司法裁判活动的理论及现实意义进行论述,并通过对非职业法官参与司法裁判方式的比较研究,反思中国司法的精英化和民众化问题,希望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