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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越来越重要。目前国内企业除了重视经营收益,也开始主动认识和研究税法,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也越来越重视纳税筹划。所谓纳税筹划,是指在严格执行税法前提下,尽量减少缴税,习惯称其为节税。本文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为例,目的是帮助企业在对会计核算方法、经营活动等进行恰当选择,以获得最大税后收益。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节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的多少,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节税筹划的重点。而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的行为,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的各种巧妙安排,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筹划,进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行为。下面具体分析一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策略。
1 依据税法做出恰当选择
1.1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1.1选择恰当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对于某一特定固定资产而言,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年所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所选择的折旧方法也会不一样。如果企业盈利,则可以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提取最高的年折旧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处于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年度,则选择较长的折旧年限,提取最少的年折旧费用,把税收优惠政策对折旧费用抵税作用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目的。在具备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1.1.2选择恰当的折旧年限
目前,大多数企业为了加大折旧成本,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设置的很低,以达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了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所以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要参照此条规定。
1.2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税前列支,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股息支出则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列支。从节税的角度看,企业适度向银行借款和企业间的相互融资,要比企业直接向社会筹资优惠。
1.3选择恰当的股票投资方式
采用成本法的企业可以将应由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投资受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公积,也可以挪作他用,以长期规避这部分投资受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其股票长期投资,则无论其应得股利是否分回,其“投资收益”账面都会反映这部分应得股利,即使继续将股利转作进一步投资或挪作他用,均无法避免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2 参照扣除标准合理列支各项费用
企业所得税税前费用支出项目的扣除办法和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影响企业的实际税负。对于国家允许在费用中列支的项目,如分别以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作为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的扣除标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发生额的60%但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为扣除标准;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要参照这些扣除标准,通过对各项费用充分合理的列支,对各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充分估计,缩小税基,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 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3.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一方面,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统筹规划,综合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另一方面,要经常学习,了解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及优惠政策措施的修订和调整,准确把握税收法规政策界限,深入研究税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经营者应参照政策规定,综合比较投资环境、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因素,决定投资方向以及投资项目,合理进行税务筹划,以减少企业税负。
3.2利用亏损弥补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用所得可以弥补之前五个年度的亏损,充分照顾了企业的利益,减少利润总额,已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3合理利用缴税时限
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缴纳方式。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企业的收入及费用列支要到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完整地计算出来,由于受任务或季节因素的影响,会在某一段时间多列支一些费用,在另外一段时期少列支一些费用,但整个会计年度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所以企业日常少预缴的所得税可以在年终汇算清缴时缴纳,纳税义务的滞后,使企业获得这笔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当于享受国家的无息贷款。
4 结语
税收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的前提下,实施纳税筹划对企业、国家、社会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首先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其次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规划纳税义务,这就要纳税人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最后通过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相信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已成为企业实现最佳纳税,涉税零风险,節流型理财等必不可少的一步。
参考文献:
1.廖康礼,张永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J].商业会计,2011,(11)
2.卢吉强.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纳税筹划的思考[J].国际商务财会,2010,(03)
3. Zhifei Liu, Ya Wen, Cheng Huang .A Win-Win Solution Concerning Tax Planning for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s and Government[J].Journal of Service Science and Management (JSSM) .2014,(10)
4.王延明.所得税会计与纳税筹划[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节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的多少,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节税筹划的重点。而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的行为,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的各种巧妙安排,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筹划,进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行为。下面具体分析一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策略。
1 依据税法做出恰当选择
1.1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1.1选择恰当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对于某一特定固定资产而言,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年所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所选择的折旧方法也会不一样。如果企业盈利,则可以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提取最高的年折旧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处于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年度,则选择较长的折旧年限,提取最少的年折旧费用,把税收优惠政策对折旧费用抵税作用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目的。在具备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1.1.2选择恰当的折旧年限
目前,大多数企业为了加大折旧成本,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设置的很低,以达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了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所以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要参照此条规定。
1.2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税前列支,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股息支出则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列支。从节税的角度看,企业适度向银行借款和企业间的相互融资,要比企业直接向社会筹资优惠。
1.3选择恰当的股票投资方式
采用成本法的企业可以将应由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投资受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公积,也可以挪作他用,以长期规避这部分投资受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其股票长期投资,则无论其应得股利是否分回,其“投资收益”账面都会反映这部分应得股利,即使继续将股利转作进一步投资或挪作他用,均无法避免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2 参照扣除标准合理列支各项费用
企业所得税税前费用支出项目的扣除办法和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影响企业的实际税负。对于国家允许在费用中列支的项目,如分别以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作为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的扣除标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发生额的60%但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为扣除标准;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要参照这些扣除标准,通过对各项费用充分合理的列支,对各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充分估计,缩小税基,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 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3.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一方面,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统筹规划,综合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另一方面,要经常学习,了解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及优惠政策措施的修订和调整,准确把握税收法规政策界限,深入研究税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经营者应参照政策规定,综合比较投资环境、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因素,决定投资方向以及投资项目,合理进行税务筹划,以减少企业税负。
3.2利用亏损弥补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用所得可以弥补之前五个年度的亏损,充分照顾了企业的利益,减少利润总额,已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3合理利用缴税时限
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缴纳方式。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企业的收入及费用列支要到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完整地计算出来,由于受任务或季节因素的影响,会在某一段时间多列支一些费用,在另外一段时期少列支一些费用,但整个会计年度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所以企业日常少预缴的所得税可以在年终汇算清缴时缴纳,纳税义务的滞后,使企业获得这笔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当于享受国家的无息贷款。
4 结语
税收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的前提下,实施纳税筹划对企业、国家、社会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首先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其次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规划纳税义务,这就要纳税人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最后通过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相信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已成为企业实现最佳纳税,涉税零风险,節流型理财等必不可少的一步。
参考文献:
1.廖康礼,张永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J].商业会计,2011,(11)
2.卢吉强.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纳税筹划的思考[J].国际商务财会,2010,(03)
3. Zhifei Liu, Ya Wen, Cheng Huang .A Win-Win Solution Concerning Tax Planning for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s and Government[J].Journal of Service Science and Management (JSSM) .2014,(10)
4.王延明.所得税会计与纳税筹划[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