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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欧盟可能给予中国涉诉企业三种不同的待遇:非市场经济待遇,个别税率待遇和市场经济待遇.争取市场经济待遇是每个出口企业努力的目标.然而,欧盟对华反倾销政策本质上的消极性和适用上的歧视性注定这一目标不易实现.此外,从2003年11月起,欧盟开始缩减中国享受普惠制税率的产品,进一步削弱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尽管如此,中国可以利用欧盟政策表面上的灵活性和自身的努力,争取获得最佳待遇,为欧盟全面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