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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工作中遇到的两则实例(急需应用尚未完成药品审批手续的新药,疑似"非典"病人死亡后因家属拒绝签字火化而无法处理尸体),使医院面临两种合法利益不能同时得到保护的困难局面.为解决问题,有必要引入法学上的紧急避险理论.从法律构成要件和制度价值的角度分析,紧急避险理论应在"非典"防治实践中做积极的合理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