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克的变革者:“飓风”亚历克斯.希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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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诺克比赛怪怪的。比赛时,职业选手身穿黑色马甲,颈系黑色领结,仿佛是在去参加葬礼的途中遭到拦截,被请来打比赛的。裁判也是同样的装束,还戴着一双雪白的手套,以此来置换台上的球。球桌上蒙着绿色的台面呢,平平展展,酷似草地保龄球的球场;那情景让人不由得保持安静、专心致志和小心翼翼。只有偶尔几声紧张的咳嗽——但很快又压住了——会打破场内冷冰冰的气氛。
  但最初斯诺克在英国的工人俱乐部里兴起时,却是一种粗野无礼,吵吵闹闹的游戏。球手借酒劲出杆,用现金押赌,有了比分争端则走上街头用拳头解决。出杆快就备受赞赏,而”稳健”稍过了头,则被看作“娘娘气”。优秀的球手敢于迎战各路对手,然后亳不留·隋地把他们一个个打得落花流水。他是“飓风”,横扫整个斯诺克界。由于他的出现,斯诺克球桌旁增添了无限的美丽风光——陈规陋俗被“摧枯拉朽”,取而代之的是“清新”和“潇洒”。他的“蛮横”其实是“勇毅”,他的“放浪形骸”被理解为“不拘一格”。从此,斯诺克的历史被改写……他的名字叫亚历克斯,希金斯!
  大多数职业选手都懂得要与这样的世界保持谨慎的距离,亚历克斯·希金斯则不然。20世纪70年代,他达到职业生涯的巅峰;20世纪80年代,他将斯诺克运动推向全世界。尽管如此,他却好像一直都是那个脾气暴躁的毛头小伙儿,经常出没于贝尔法斯特市山基尔区多尼盖尔路边的詹姆珀特台球厅。在那里,他可以为了几块零花钱去帮人记分,渐渐地他也开始玩起来了。但见这个骨瘦如柴的家伙,似猫一样快捷、灵巧,围着球桌逡巡,表情笃定,似乎对何时发起进攻或一杆清台了然于胸。他可以为了任何东西跟人较量——玛氏巧克力棒,碳酸饮料、一包“玩家”牌香烟、一品脱醇和的吉尼斯黑啤……他是新教徒,可为了赌钱他甚至愿意跟天主教徒交手。他敢于迎战任何人,因为他知道自己一眨眼就能击败所有对手。
  这个世界的东西也被他带入了神圣的台球比赛厅,如伯明翰市雪莱公园的不列颠退伍军人台球厅,1972年,22岁的他曾在此获得自己的首个世界冠军,成为史上最年轻的冠军。那时,他无家可归,只好辗转于布莱克本街头的空屋里。出现在决赛场上时,他穿着白裤和背心,手指被尼古丁熏得发黄。世界职业斯诺克协会裁定他的“着装不符合职业球员要求”,并在他获胜后对他进行了处罚。
  这是他和该协会多次冲突的开始。协会试图让他打领带,他却一把扯下领带,叼着烟卷,拎着酒瓶,情绪激昂地坐在场边看球。他曾两次拳击官员的肚子,头撞要求他药检的裁判,在酒店房间里撒野,并为此受罚。酗酒和滥情毁了他的两次婚姻,攻击性行为将他推上了法庭。一位女友曾刺伤他,另一位则把他反锁在她的房间里,逼得他从25英尺的高空跳下,摔折了一只脚,但他从未因此停止过打球。
  尽管遭遇上述不堪,但也许正因为此,公众对他喜爱有加。在他状态最佳的那几年(加上彩电的出现,让观众能分得出球的颜色),斯诺克比赛成了轰动一时的电视节目。观众和他看法一致,认为他受到了官僚们的刁难,并鼓励这个“叛逆分子”继续向前。人们喜欢他在球桌旁的真情流露——他毫不掩饰地发火和悲伤,人们爱上他的喃喃自语和男孩般的迷人魅力,尤其欣赏他打球时展现出的斗牛士风姿。人们对哪场比赛代表他职业生涯的巅峰说法不一:一场是1982年世锦赛半决赛,当时他在0比59大比分落后的情况下连得69分,挽救了局面,彻底逆转了比赛;另一场是决赛时,他在最后一局轰出135分,完美清台(他的对手雷·里尔顿坐在一旁,脸色煞白,不敢相信),随后他热泪盈眶地把妻子和小女儿从人群里叫出来,与她们热烈拥抱。
  然而,名人的身份并不适合他。他不知道当名人有何用,只知道花更多的钱买更多的马,喝更多的伏特加或者买更多的软毡帽,直到把打球挣来的300万英镑花得精光。狂野举止损害了他的身体;协会处罚意味着长期的禁赛和排名的下滑,以致他不得不一再地为资格赛忙活。
  步入花甲之年,他因喉癌而形销骨立,嗓音变得粗噶。他又回到了贝尔法斯特,靠着从朋友那儿讨钱买酒喝或者买《赛马邮报》看。他不常打台球,当地的台球厅禁止他入内,但他仍然坚信自己能击败几乎所有对手,最后一次接受访问时,他低声告诉《电讯报》的记者说,他一直都是斯诺克球场上的“风云人物”,只要稍加练习,他还会重振雄风。他扬言说斯诺克正在走向穷途末路。这显然是无稽之谈。但是,没有了他,如剑出鞘般的出杆,击打白球将蓝球,粉球和黑球完美送入网兜的过程,就缺乏了那种电光火石的凌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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