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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处理,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条例和规定.增值税试点范围也从东北三省相关城市扩大至九省相关城市和行业,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又修订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々,至此,全国范围内不分城市和行业.增值税统一转型为消费型,相关的会计处理也有了相应的变化,本文将就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做简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