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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7日,和田市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依国家《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要求,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派专家验收后解除疫情封锁。本次疫情,共扑杀家禽354488羽,占和田市家禽数量的2/3之多,直接经济损失达千万元,给和田市家禽养殖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在付出沉重的代价之后,应及时查补漏洞,避免疫情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