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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法治化国家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阶段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成功的政治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关键词】政治文明 人大制度 政治体制 改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创新发展,越来越体现出其自身的制度优越性,为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应该进一步审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价值和宗旨,积极地摒弃人大制度中的不合理成分,使其更加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
政治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战略性的选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政治、军事斗争过程中的宝贵经验以及结合中国基本国情的综合产物。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地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当家作主的强烈愿望。这一切都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中国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着重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核心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必须首先要增加民主方式、加强民主管理、保障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等等,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利益。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伴随着民主制度的发展,这就要求我国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和加强现有的人民参政议政制度,以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是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相并列的国家重要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多层次、多角度保障了人民民主的实现。第一,国家各个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均由与其级别相对应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直接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并且各个机关的职务行为直接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这就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合理的监督体制,有效地制约了各个机关的权力滥用,为民主政治的实现提供了监督制度方面的保障。第二,国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的投票和选举民主产生,而所选出的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并且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现实生活中的迫切需要。第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处理和决定重大问题的时候也是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和分析,充分体现了民主精神,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利益。这种多角度和多维度的制度设计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愿望的实现,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基本国情,具有最大限度的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体现出了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根本特征。国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等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工人和农民是国家公民的主要构成部门,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包括工人和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充分享有基本的民主政治权利,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等。事实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智力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其自身潜力和主观能动性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完善人大制度与推进政治文明的辩证发展
政治文明是人大制度的价值取向。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历史证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程度和这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密切相关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程度和中国现代政治文明程度是成正相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状况从根本上决定着中国政治文化的发展进程。政治文明的内涵是非常广泛的,其主要包括政治行为文明、政治制度文明以及政治意识形态文明三大方面。这三大组成部分是对立统一和相辅相成的,其中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构成要素,深刻影响和制约着其他两个方面的内容。由此可见,政治文明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建设目标和重要价值取向。
正确处理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一层面上来讲,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这种领导地位是通过对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指导和领导来完成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各个机关在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保持一致,进而保证沿着社会主义道路正确发展和前行。然而,党的领导方式、领导性质以及领导职能等与国家机关的工作方式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同,因此,党具有自身的独立性,不可以代替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相关的国家权力。
党的意志在本质上就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相关政策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即国家法律,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能够得到国家立法的全方位保护,进而得到更深层次地贯彻落实,这也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式。在人事调动或者分配问题方面,党组织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等国家权力机关积极推荐合适人选,由人大或其常委会进行审批和决定。党组织既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者,又是各方面人才的推荐者,与人民代表大会共同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
党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任何团体、组织和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应该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机关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和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重要体现,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维护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权益。同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是党的重要任务,只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实现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本质上是辩证统一的。
人大制度与推进政治文明进程的问题分析
首先,人大代表的民主意识还有待提升。人大代表是联系国家权力机关和基层人民群众的基本纽带,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但是,现阶段我国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制度渠道尚未完善,制约了人大代表获取真实的基层民众需求的工作积极性。因此,通过人大代表行使建议权的方式来监督和促进政府部门解决基层人民群众生活困难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其次,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尚不完善。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采用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与直接选举相比,间接选举所选出的代表的民意代表度有所降低。因此,如何在高层充分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成为了人大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关键。
再次,人大制度的权威尚未完全建立。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和县、乡级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往往只是附属机构,很难真正起到限制和制约地方政府权力的角色和作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各级地方人大立法权、选举权和罢免权等,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如何正确行使权力并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条文指导。因此,很多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往往采用消极应对或者不作为的方式来处理相关事务,这严重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权威性。
推进政治文明进程中完善人大制度的基本策略
人民代表大会是重要的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着选举权、立法权、监督权等一系列的国家权力,因此,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应该重点加强人大运行过程中的政治透明度,使人大所开展的工作能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同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应该进一步落实相关立法工作,为各级人大的具体运行提供明确的法律上的指引。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该积极引入包括法律人才在内的各种类型的人才,使人大工作的开展更加高效和具有生机活力,从而解决人大运行效率低以及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等问题。与此同时,应当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大代表的审查和监督工作,防止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发生以及危害人民群众政治利益行为的出现。对各级人大代表要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度,督促其全面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民意,充分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其真正成为国家权力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它在整个国家发展和现代化转型中扮演着重要作用,对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无疑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作者单位:第四军医大学)
【关键词】政治文明 人大制度 政治体制 改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创新发展,越来越体现出其自身的制度优越性,为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应该进一步审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价值和宗旨,积极地摒弃人大制度中的不合理成分,使其更加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
政治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战略性的选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政治、军事斗争过程中的宝贵经验以及结合中国基本国情的综合产物。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地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当家作主的强烈愿望。这一切都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中国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着重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核心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必须首先要增加民主方式、加强民主管理、保障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等等,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利益。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伴随着民主制度的发展,这就要求我国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和加强现有的人民参政议政制度,以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是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相并列的国家重要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多层次、多角度保障了人民民主的实现。第一,国家各个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均由与其级别相对应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直接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并且各个机关的职务行为直接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这就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合理的监督体制,有效地制约了各个机关的权力滥用,为民主政治的实现提供了监督制度方面的保障。第二,国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的投票和选举民主产生,而所选出的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并且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现实生活中的迫切需要。第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处理和决定重大问题的时候也是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和分析,充分体现了民主精神,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利益。这种多角度和多维度的制度设计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愿望的实现,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基本国情,具有最大限度的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体现出了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根本特征。国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等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工人和农民是国家公民的主要构成部门,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包括工人和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充分享有基本的民主政治权利,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等。事实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智力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其自身潜力和主观能动性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完善人大制度与推进政治文明的辩证发展
政治文明是人大制度的价值取向。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历史证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程度和这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密切相关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程度和中国现代政治文明程度是成正相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状况从根本上决定着中国政治文化的发展进程。政治文明的内涵是非常广泛的,其主要包括政治行为文明、政治制度文明以及政治意识形态文明三大方面。这三大组成部分是对立统一和相辅相成的,其中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构成要素,深刻影响和制约着其他两个方面的内容。由此可见,政治文明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建设目标和重要价值取向。
正确处理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一层面上来讲,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这种领导地位是通过对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指导和领导来完成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各个机关在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保持一致,进而保证沿着社会主义道路正确发展和前行。然而,党的领导方式、领导性质以及领导职能等与国家机关的工作方式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同,因此,党具有自身的独立性,不可以代替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相关的国家权力。
党的意志在本质上就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相关政策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即国家法律,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能够得到国家立法的全方位保护,进而得到更深层次地贯彻落实,这也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式。在人事调动或者分配问题方面,党组织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等国家权力机关积极推荐合适人选,由人大或其常委会进行审批和决定。党组织既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者,又是各方面人才的推荐者,与人民代表大会共同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
党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任何团体、组织和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应该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机关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和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重要体现,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维护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权益。同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是党的重要任务,只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实现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本质上是辩证统一的。
人大制度与推进政治文明进程的问题分析
首先,人大代表的民主意识还有待提升。人大代表是联系国家权力机关和基层人民群众的基本纽带,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但是,现阶段我国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制度渠道尚未完善,制约了人大代表获取真实的基层民众需求的工作积极性。因此,通过人大代表行使建议权的方式来监督和促进政府部门解决基层人民群众生活困难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其次,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尚不完善。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采用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与直接选举相比,间接选举所选出的代表的民意代表度有所降低。因此,如何在高层充分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成为了人大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关键。
再次,人大制度的权威尚未完全建立。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和县、乡级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往往只是附属机构,很难真正起到限制和制约地方政府权力的角色和作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各级地方人大立法权、选举权和罢免权等,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如何正确行使权力并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条文指导。因此,很多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往往采用消极应对或者不作为的方式来处理相关事务,这严重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权威性。
推进政治文明进程中完善人大制度的基本策略
人民代表大会是重要的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着选举权、立法权、监督权等一系列的国家权力,因此,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应该重点加强人大运行过程中的政治透明度,使人大所开展的工作能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同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应该进一步落实相关立法工作,为各级人大的具体运行提供明确的法律上的指引。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该积极引入包括法律人才在内的各种类型的人才,使人大工作的开展更加高效和具有生机活力,从而解决人大运行效率低以及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等问题。与此同时,应当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大代表的审查和监督工作,防止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发生以及危害人民群众政治利益行为的出现。对各级人大代表要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度,督促其全面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民意,充分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其真正成为国家权力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它在整个国家发展和现代化转型中扮演着重要作用,对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无疑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作者单位:第四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