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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主要涉及农村基层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围绕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目标加强农村党建工作,是一个极为有利的契机。近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凝聚力、战斗力有所提高。但与当前的形势要求和要解决的问题相比,基层党组织在素质和能力方面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执政意识不强。在农村,不少农村党组织认识不到自己的领导作用对党的执政地位的意义和影响,他们觉得“执政是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的事,与我们基层干部关系不大”。不少干部认为,自己的身份离“执政”十分遥远,执政意识薄弱。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力的提高和作用的发挥,长此以往,还会造成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松动和削弱。
工作理念不新、工作方式陈旧。随着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发育和民主建设的推进,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治参与热情增强。但有些基层党组织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一是习惯于发号施令实施领导。没有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村民对于集体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性受到影响。二是凭个人经验办事。有的村支书已经干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施政经验丰富。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改革精神。三是“大事小事一把抓”。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不能做到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民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四是工作作风简单生硬,不愿意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信访案件增多。
领导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农村党组织眼界不够宽广、信息渠道单一,缺乏机遇意识,领导发展和创新能力不强。增加农民收入思路不清,点子不多,错失了许多发展良机。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自我发展的能力不足,更不用说去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了。先富起来的个别干部,有的带富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甚至担心参与的人多了会影响自己受益,造成带富能力发挥不突出。
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不高。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引发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些是过去从未有过的,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提高自己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但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不能或不会运用民主和法治的方法来解决群众工作中的问题,缺乏解决群众问题的本领,使农村中的矛盾升级,引发上访,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
增强执政意识,不断提高保持自身先进性的能力
农村党的基层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因此,要结合农村开展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执政意识,不断提高保持自身先进性的能力。
一是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执政兴国的大局意识。村官虽小,责任却大,他们是党执政的基础力量,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纽带。要培养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身在最基层、胸中有大局、心中有全党、眼中有群众的意识,自觉从发展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执政资源的大局立场出发,去认识强化执政意识和保持先进性的重大意义,自觉领导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二是要强化农村党支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党支部是建设和谐农村的坚强领导核心,要以执政为民、建设美好家园为己任,善谋富民之策,绘制和谐美好家园的蓝图,扎扎实实抓下去,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是要增强普通党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探索、推行党员岗位责任和实绩考核制度。为党员设岗定责,对党员进行实绩考核,使每个党员都找准自己的位置,激励他们建功立业,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构建和谐农村过程中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全面发展的能力
基层党组织要把提高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求来抓。
一要建立学习型农村党组织。农村党组织不仅要努力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社会管理知识,认识和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管理规律,更重要是要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学会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和统一起来,确实提升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这是实现农村和谐的物质基础。要通过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开辟生产门路,发展农村多种经济;要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上,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使农民群众随着生产的发展,得到切实的利益。
三要转变领导方式,实现两个转变。一是领导观念的转变。要由过去的指挥一切和命令一切的观念,向引导和服务的现代领导观念转变。二是要转变领导方式,抛弃传统的命令式、经验式的领导方法,向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参与、民主发动和引导的方法转变。要学会用实实在在的示范作用教育吸引群众,把群众团结到党组织的周围,同心同德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强化和谐观念,努力提高化解农村社会复杂矛盾的能力
有效地化解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经济建设搞得再好,也难以实现农村和谐。因此,农村党的组织必须具备化解各种矛盾的能力。首先,对出现的矛盾要认真对待,防止简单化处理。其次,要讲究方法,要善于用民主的溝通的方法调解矛盾。要健全社会各种群众自治组织,善于通过群众的自治组织的作用,处理各种矛盾。第三,对于医疗缺失、教育不公等“公共”矛盾,一方面要靠国家完善政策和制度加以逐渐解决,另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也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我们的国情和暂时的困难,争取群众的理解,及时理顺群众的情绪,化解群众的心结。第四,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要关心群众的实际困难,尽可能采取各种办法给以帮助和救助,避免形成群体事件。对于少数黑恶势力危害群众利益和安全的问题,要协同有关机关,坚决打击,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执政意识不强。在农村,不少农村党组织认识不到自己的领导作用对党的执政地位的意义和影响,他们觉得“执政是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的事,与我们基层干部关系不大”。不少干部认为,自己的身份离“执政”十分遥远,执政意识薄弱。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力的提高和作用的发挥,长此以往,还会造成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松动和削弱。
工作理念不新、工作方式陈旧。随着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发育和民主建设的推进,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治参与热情增强。但有些基层党组织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一是习惯于发号施令实施领导。没有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村民对于集体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性受到影响。二是凭个人经验办事。有的村支书已经干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施政经验丰富。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改革精神。三是“大事小事一把抓”。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不能做到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民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四是工作作风简单生硬,不愿意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信访案件增多。
领导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农村党组织眼界不够宽广、信息渠道单一,缺乏机遇意识,领导发展和创新能力不强。增加农民收入思路不清,点子不多,错失了许多发展良机。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自我发展的能力不足,更不用说去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了。先富起来的个别干部,有的带富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甚至担心参与的人多了会影响自己受益,造成带富能力发挥不突出。
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不高。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引发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些是过去从未有过的,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提高自己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但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不能或不会运用民主和法治的方法来解决群众工作中的问题,缺乏解决群众问题的本领,使农村中的矛盾升级,引发上访,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
增强执政意识,不断提高保持自身先进性的能力
农村党的基层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因此,要结合农村开展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执政意识,不断提高保持自身先进性的能力。
一是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执政兴国的大局意识。村官虽小,责任却大,他们是党执政的基础力量,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纽带。要培养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身在最基层、胸中有大局、心中有全党、眼中有群众的意识,自觉从发展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执政资源的大局立场出发,去认识强化执政意识和保持先进性的重大意义,自觉领导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二是要强化农村党支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党支部是建设和谐农村的坚强领导核心,要以执政为民、建设美好家园为己任,善谋富民之策,绘制和谐美好家园的蓝图,扎扎实实抓下去,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是要增强普通党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探索、推行党员岗位责任和实绩考核制度。为党员设岗定责,对党员进行实绩考核,使每个党员都找准自己的位置,激励他们建功立业,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构建和谐农村过程中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全面发展的能力
基层党组织要把提高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求来抓。
一要建立学习型农村党组织。农村党组织不仅要努力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社会管理知识,认识和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管理规律,更重要是要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学会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和统一起来,确实提升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这是实现农村和谐的物质基础。要通过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开辟生产门路,发展农村多种经济;要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上,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使农民群众随着生产的发展,得到切实的利益。
三要转变领导方式,实现两个转变。一是领导观念的转变。要由过去的指挥一切和命令一切的观念,向引导和服务的现代领导观念转变。二是要转变领导方式,抛弃传统的命令式、经验式的领导方法,向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参与、民主发动和引导的方法转变。要学会用实实在在的示范作用教育吸引群众,把群众团结到党组织的周围,同心同德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强化和谐观念,努力提高化解农村社会复杂矛盾的能力
有效地化解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经济建设搞得再好,也难以实现农村和谐。因此,农村党的组织必须具备化解各种矛盾的能力。首先,对出现的矛盾要认真对待,防止简单化处理。其次,要讲究方法,要善于用民主的溝通的方法调解矛盾。要健全社会各种群众自治组织,善于通过群众的自治组织的作用,处理各种矛盾。第三,对于医疗缺失、教育不公等“公共”矛盾,一方面要靠国家完善政策和制度加以逐渐解决,另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也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我们的国情和暂时的困难,争取群众的理解,及时理顺群众的情绪,化解群众的心结。第四,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要关心群众的实际困难,尽可能采取各种办法给以帮助和救助,避免形成群体事件。对于少数黑恶势力危害群众利益和安全的问题,要协同有关机关,坚决打击,保护好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