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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经数次机构改革。前身为乐山地区医药管理局,1999年改为乐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5年增加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2010年按照"食品药品监管由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精神,取消省以下垂直管理,成为市政府职能部门,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移交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