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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影响农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主动性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提高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水平,提高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法制作用,强化德治对村庄的价值引领,避免村规民约成为一种形式化的规定。[方法]基于强互惠理论将社区居民分为强互惠者、合作和以及自私者,并通过Fogg行为模型理论构建了雅安市农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主动性的影响因素指标体系,采用逐步多元回归分析分别列出社区内强互惠者、合作者以及自私者的影响因素方程。[结果](1)居民的行为动机、行为能力以及行为触发与其强互惠者、合作和以及自私者主动参与行